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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就要繳二份房租嗎?

今天聽到很不愉快的消息
我是跟我男朋友住在同一棟房子裡面
但是房東跟我們說
如果我也要住下來
我也要繳房租

其實我本來也是住在那�
我的租約到2/28號
所以我搬出去到宿舍之後
還是有到我男朋友那邊住

但是房東說我不能住下來
要不然要繳房租
真的很現實的房東
而且我並沒有將東西搬到我男朋友那邊
我只是晚上會到男朋友家住
這樣就要收房租嗎?

有什麼辦法可以提出證明
不想一直都被房東吃的死死的
  • ritatwn的話:
    如果合約沒寫,就不能多收房租吧
    頂多付一點水電費而已...

    你男朋友既然租了房子,就有使用權
    這個房東憑什麼管那麼多,而且叫你在付房租
    感覺他在唬你....

    你們可以把合約拿出來,跟房東說清楚...
    不然你會被這種人氣死!
    ---------------------------------------------
    我覺得這是當初就要問清楚的,
    一般的套房應該都會註明住一人或是住兩人
    如果上面沒寫,那房東就沒話講
    如果有寫,那就是版主男友違反了合約內容
    畢竟使用者付費,合約上一些該遵守的事項
    可以接受才租,租了簽約了再來說不合理
    這樣也蠻奇怪的喔
  • 我剛沒看到下面板主在寫的文章
    我覺得你的房東太過火了耶!
    管理員也蠻過份的
    你們要不要找學校教官去跟你們房東溝通協調呀
  • 我有疑問!你們要求房東拿出租約!萬一他回屋裡拿時,
    順便加了幾條不合理的條約!那你們豈不是更慘??他可以
    說這是當初就有寫的!那就更無法治這個房東!我建議是請
    學校來處理!並且將此事po到bbs上!這樣大家才知道這一
    間不能租=  =+

    一個房間2人住看房東要不要多收租約!一般來講會收!
    但是我遇到的都沒多收(以前跟男友住房東沒多收錢,而且還包水電)你偶爾過去過夜是不用付房租的!除非他合約上
    有註明不能讓非房客過夜.在外租屋真的得要小心,簽約這種東西是不能馬虎的!一定要看清楚而且要一式2份才行
    雙方各持一份!不然吃虧的會是房客..
  • 一般房租合約都是制式的
    若要加註手寫的字句
    都必須要在文字上面蓋對方的指印或是印章
    所謂對方是指版主的男友
    表示他看過且同意了
    包括簽名處也要蓋章
    所以房東就算再隨便加幾條不合理的條約
    也是無效力的

    版主加油喔~~
  • 打電話給消基費有沒有效呢??>>>這招沒用過

    但我有寄過存證信函,隔天馬上接到房東打來怒罵,後來又打來說對不起她有憂鬱症,叫我別見怪,錢也還我了

    1.存證信函只能代表你有做到告知的責任,對方若死皮賴臉不理,你也沒奈何
    2.再來才是申請調解委員會,如果沒有經過這道手續,將來若可能上法院時,法官會因兩方沒有事先調解,無誠意做撤回。

    當初我為了拿回我的錢,也在網路上找了好多資料,還好在第一關錢就還了,不然很麻煩

    還有,切記不可破壞房東的物品,免得要你們賠償,這樣你的是站不住腳的

    最快最直接還是找黑道最有效~
    只是你們太大意了,怎麼留一份合約在身邊呢
  • 我男友也是住那種大樓公寓式的!
    並沒有這種規定耶!
    像承租人是我男友,但我偶爾也會過去那邊住!
    房東太太當初也說,看你們要雙人住或是單人住都行!
    也是一樣的房租價,而且房間內本來的床,就是雙人的!
    不過當初是有去管理員那登記人員名單!
    就直接登記我和男友兩人,也有兩附大樓鑰匙!

    除非那裡原先是就署名單人式,不然應該不會有這種規定
    像我男友弟弟租的地方,套房坪數跟我男友那差不多大,
    但規定是單人式的,兩個人住也是得多付一份房租!
  • Statice的話:
    我有疑問!你們要求房東拿出租約!萬一他回屋裡拿時,
    順便加了幾條不合理的條約!那你們豈不是更慘??他可以
    說這是當初就有寫的!那就更無法治這個房東!我建議是請
    學校來處理!並且將此事po到bbs上!這樣大家才知道這一
    間不能租=    =+


    -----------
    PO到網路上喔!@@

    記得上個月才有一個自殺ㄟ~

    不過之前有網友說的很不錯~

    反正遇到這種事千萬不要急  法律是保障房客的

    最重要的是真的不要撕破臉  搞到最後會很難解決...
  • 好幾次房東都還還以為沒人在還拿備份鑰匙來開門!
    每次看到我都跟我要錢
    ...........................
    我之前租的套房房東也是醬子
    超機車的
    我是住透天那種(住5樓沒電梯)
    房東住在2樓
    他的孩子住3樓
    那邊的費用什麼都要錢
    除了第四台是免費的
    其餘  水.電.瓦斯.網路都要錢(水費是2個月150.地下水.瓦斯費當初看房子時是說夏天200冬天250)
    更扯的是
    他每個月跟我收電費和瓦斯費都沒有給我看帳單
    只有跟我說要繳多少
    剛搬去的時候  因為車禍  腳受傷了
    我同事到我住的地方幫我換藥
    晚上順便睡我那
    隔天早上  我要上班時還遇到我房東
    他並沒有問我有帶人回來住
    我出門後  他就自己開我房間的門  近來興師問罪
    問我同事說他住哪  怎麼來這住  怎麼沒去上班(那陣子他剛好換工作  再等報到日)還說他還這住  要多繳給他水費和瓦斯費  我同事跟他說他是洗好早才來的  確實是醬子
    他回我同事  誰知道他有沒有洗好才來
    之後我同事跟我說她擅自開我房門的是
    婐回去後跟他  下次他要進我房間可以打電話先告知我嗎
    他還不高興  可能認為那是他的房子吧!
    還說我同事穿高跟鞋會吵到他們和別人...等
    總之  就是非常的機車
    但是可笑的是  當初看房子他說瓦斯費冬天250  但是我搬去半年了  沒有一次是250  做便宜是280最貴還到300多
    都比我的電費貴了(我懷疑  因為他們家人都住2.3樓人數也多  它共租8間房  我在想他是不是直接將房間數除以瓦斯費要我們繳  不然我一個人瓦斯費要到280以上  我覺得很里普)

    好在當初也只只簽辦年
    現在沒租了
    還有  我的房間是在走廊的最裡面那間
    剛搬去時  晚上我會開走廊的燈  他不准我開  說那是公共用電  我不理他  繼續開  他還留張紙條叫我隨手關燈
    但是不開燈  長長的走廊  走過去真的很恐怖  很暗



  • 順便跟房東講
    你會跟國稅局說他有在出租房子當收入
    他最好是都有報稅啦
    要不然請國稅局來查
  • 事情到今天又有發展了
    那個死管理員今天在一樓po了一張文件,寫了二大點:
    1.不得帶朋友來住,否則一天50塊
    2.解約不得退租金
    根本就是衝著我跟我男朋友來的
    要搬也不行,不搬的話,我要去住一天還要給50塊
    請問他這樣開出來的條件
    我們一定要照他這樣做嗎?
    當初合約並沒有這樣寫

    其實同一棟裡面  也有很多同居的人
    但是那個死管理員是針對我跟我男朋友
    或許過幾天說不定大家就會開始反彈了吧
    希望老天有眼
    制裁這些人吧

    另外,真的可以去國稅局那邊說嗎?
    要怎麼做呢?
  • 豆腐湯的話:
    事情到今天又有發展了
    那個死管理員今天在一樓po了一張文件,寫了二大點:
    1.不得帶朋友來住,否則一天50塊
    2.解約不得退租金
    根本就是衝著我跟我男朋友來的
    要搬也不行,不搬的話,我要去住一天還要給50塊
    請問他這樣開出來的條件
    我們一定要照他這樣做嗎?
    當初合約並沒有這樣寫
    ﹦﹦﹦﹦﹦﹦﹦﹦﹦﹦﹦﹦﹦﹦﹦﹦﹦﹦﹦﹦﹦﹦﹦

    重點應該是妳要先拿到當時妳男朋友簽的合約
    白紙黑字怎麼寫的先搞清楚
    再來想下ㄧ部該怎麼做

    我想妳男朋友當初簽合約的時候
    應該是沒看清楚其中的內容
    所以現在不知道自己有多少籌碼來跟對方談判

    先拿到合約吧
    沒有合約在手,大家想幫妳也是沒法度

  • 就算跟國稅局講,你們的問題也是沒解決呀
    而且誰都明白一定是你們做的,這跟翻臉也一樣
    何況還住在那,日子會更難過

    房東會亂開門也怪了,這是犯法耶
    去買個鎖回來換,很簡單的,舊鎖一定要留,以後離開要再換回哦~免得被扣錢!
    自身安全要注意,若女生在裡頭換衣服怎麼辦?

    我們提供的方法,妳做了嗎?
  • 最後
    看了一看
    我還是決定
    就任由那二個人隨便了~~~
    我決定不到我男朋友那邊住了
    我也很想照大家說的
    去拿回契約
    可是呢
    那個房東避而不見
    我累了
    我跟我男朋友都不想再為這種事情心煩了
    再忍耐四個月
    7月底我男友就可以順利搬出去了
    那時候他也畢業
    就不用待在那個鬼地方了
    等到他搬出去之後
    我跟我男友一定會po文章
    舉發那個房東還有死管理員
    必竟我跟我男友都租過這房子
    但是我們所說的事
    也沒有不實
    到時候也請大家幫幫我們囉~

  • 這種房東太惡劣了
    租給你們的房間應該是算間的吧 
    如果當初沒有另外講的話  應該是可以住的 
    電是你們自己付的  所以沒關係吧  水的話最多貼房東而已阿  一天100要搶錢阿
    你也可以去找學校幫你們出面喔  首先去問學校裡相關學法律的老師  她們會給你明確的資訊
    之前我也是這樣的喔~重點是遇到這種房東要把消息散播出去  希望大家不要去那裡租房子!!
  • 事情過了二個月,今天剛才又發生口角了。
    我早就沒有住在那�了。
    我今天去我男朋友那�,只是去拿個東西。
    結果,那個管理員竟然跟我要錢,
    原本公告是貼一天50元,那我就跟他說,好啊,那我就給你50塊啊,
    沒想到他竟然說:沒有在繳一天的啦,要繳就是一個月3千塊。
    太過份了,而且他在跟我男朋友講話的時候,竟然恐嚇威脅我們,說什麼叫我們不要耍流氓,他在高雄火車站那有認識的人,就是他要叫黑道,
    聽到這�我當場非常的生氣,我告訴他請他不要太過份,你以為我們唸到碩士會很笨嗎?你們根本就是在逃漏稅,請他不要欺負學生。以為學生好欺負嗎。

    我們已經決定把這件事情告訴父母,而且父母會去找房東談。
    另外你們覺得我們應該去報案嗎?被恐嚇取代的感覺真的很害怕,還說要叫黑道出來。
  • 我跟我男友租房子。
    我男友的媽媽一開始就表明是我跟我男友要一起住的,
    房東也沒跟我們加收費用啊!
    水電是自付的,公用就大家平均分攤。
  • 一般都是加收水電
    哪有人多收這麼多呢?!
    要不就是請男友搬離那邊好了
  • 你可以不要理他!不管他講什麼都不要理他!

    其實可以請其他房客一起反應這件事..
    再不行的話只能等合約到..(但是千萬別再給他錢)
  • 豆腐湯的話:
    在台南成功大學        大學路18巷裡面,前校長家對面
    租金一個月五千塊

    而且更可怕的事,每次要找房東談
    死管理員有監視器,看到我們,馬上就跑出來
    要跟房東理論,而且一直在監視我們

    真的很想找一堆人去
    看我們是學生好欺負啊

    我很想做一件事情,但是怕這樣會不會違法
    就是租約一到,馬上破壞家具,押金給房東也沒關係
    這樣ok嗎?欺人太勝了~

    ===

    小心吃上毀損官司
  • 你們的房東,不曉得有沒有"誠實報稅"
    你們是用匯款的,還是房東來收錢呢?匯款一定會有收據
    現在報稅季節到了∼∼∼∼
    對待惡房東還有舉發這招∼∼∼
    避不見面就如同樓上水水說的,存證信函
    順便不小心提醒管理員好讓他告訴房東,報稅季節到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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