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物真的很可憐,吸個大麻也被報成這樣?

這是我妹MSN的標題,
是我真的太老太古板了嗎?


T___T
  • 為什麼很多人一直強調在國外很正常很OK
    那國外都沒通姦罪
    國內要不要也跟進
    之前FG討論這樁不也說國外歸國外
    那大麻就可以說是在國外沒什麼幹嘛那麼大驚小怪?
    國情不同就是不同
    毒品就是毒品啊
    而且就算是國外也沒那麼"很正常"吧
    除了少數像荷蘭是合法的
    大部份的歐洲國家大麻還是違法的啊
    什麼時候變的那麼輕鬆了
    還是錯的事只要普遍在人心中就可以除罪化了
    ---------------------------------------------

    非常認同~

    好多人都說,在這國外沒什麼~~

    那..為什麼要在不合法的國家抽呢?

    不能把不合法的事,合法化!!

  • 可愛書生寶寶的話:
    應該是講吸大麻是他們本身自己的行為
    新聞並無意義在這裡進行任何點的報導
    那完全都是個人行為
    他們自己的隱私權
    這樣放大報導不好
    -----------------------
    沒錯!就是這個意思…
  • 什麼叫  這種事到了台灣就變的好嚴重...這有什麼不對?
    因為吸大麻在台灣是犯法的,ok?
    跟別的國家比是要比好不是要比爛的!
    難道應該輕描淡寫或一筆勾銷?
    我還覺得媒體報的不夠勒  甚至還有保護他們的口吻
    為什麼越來愈多人總是會講一些歪裡
    試圖來合理化自己的某些行為  自欺欺人呢?
    吸毒和抽煙喝酒完全是兩碼子事
    柯林頓當年也不願承認自己吸過大麻
    還記得他說  I  didn`t  inhale  嗎?

  • 公眾人物被放大檢視是很正常的事
    因為他們的不當舉止也同樣放大影響了大眾
    至少對某些想法還沒很成熟的人是醬沒錯
    請看版主發言中提到的妹妹MSN暱稱...
    又令我想到當初JAY動手打狗仔
    我弟也說打的好啊
    動手打人就是不對的道理現在要怎麼跟孩子說
    當他們看到的大人都是那一副蠻不在乎的模樣
  • 我是覺得酒的問題比大麻要嚴重的多,
    看看每天報紙上的社會版,
    唉~~~!
  • ㄜ...我老了嗎?
  • piedsnus的話:
    而且公眾人物通常有帶頭示範的作用。
    -----------------------------
    我覺得這才是重點!
    不要把一些不對的事情合理化...
    看看未婚生子或先有後婚的藝人們的行為..
    對現在社會造成了多大的負擔...
  • 因為在台灣就是犯法啊
    如果像你妹吸大麻當然不會被報導只會被抓而已
    誰會理他吸不吸
    他不是公眾人物嘛
  • 國情不同
  • 要當公眾人物
    就要有自己行為的自覺

    so....我不覺得他們很可憐...

    如果是像王菲那種小孩生病曝光
    或是女藝人被偷拍走光
    這才直得同情
  • sallysue1001的話:
    公眾人物真的很可憐,吸個大麻也被報成這樣?

    -------------------------------------------------
    講的好像吸大麻和挖鼻孔差不多的感覺=_+"
    ===============================================

      +100

    明明就是一件違法的事情...
  • 我也覺得其實沒什麼....是我還不夠老嗎?....=  ="
  • 我也覺得其實沒什麼
  • 吸大麻很多人都有經驗吧

    我也看過聽過
    且這種事在演藝圈應該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

    實在沒必要這麼大肆報導

    而且

    大麻在很多國家是合法的

  • 覺得新聞沒必要報導成這樣

    但毒品就是毒品
    雖然大麻在某些國家是合法的
    但你是在台灣不是在國外


    還有  吸大麻會導致  禿頭
  • 應該是新聞台只要抓到一些事都會大幅報導!
    要不然就沒有什麼事好報導!
    妳們有看過那ㄧ家新聞台會這樣報導嗎?
    "本台因為今天沒什麼新聞可以報導,就在此跟您說再見"
  • 各國法律不同

    在台灣大麻的定義就叫做毒品  吸的人叫做吸毒

    在美國各州憲法不同,同一件事情的法律標準也不一樣


    請尊重各國的法律

    有法律概念一點  誰叫你要當中華民國的國民   

    要光明正大吸大麻  去辦移民就可以
  • 我絕對支持在哪個國家就要守哪個國家的法,即使是很小很小的事,犯法就要有被法律制裁的覺悟(比如說隨地大小便不是什麼嚴重的事,不過犯了就要有被罰款的心理準備)。

    我覺得吸大麻沒什麼,不代表我不認為這些藝人在台灣吸大麻不應該受到處罰。要嘛就不要被抓到,不然就到合法的地方吸。

    不過前面有人講到通姦除罪化  .....  不好意思,我剛好也認為通姦應該除罪,但不是因為通姦沒什麼大不了(當然是大錯而特錯),而是伴侶的忠誠不應該由法律來強行制定,如果對方的心已不在你身上,只是因為法律規定而留在你身邊,這樣的伴侶我寧願不要,出軌了就當作丟掉趕快開始自己的新人生,不需要浪費時間告死他滿足自己的報復心理。而且很多人只告所謂的狐狸精,最錯的人應該是出軌的人,而不是出軌對象吧(何況有些人根本不知道對方已婚,他們也是受害者)?
  • 覺得沒什麼,以大麻在國外合法為說詞的人敢在新加坡吃口香糖嗎?

  • 嗯.如果真正了解大麻的人,就知道大麻被人誤解很深了
    這當中牽涉到很多東西,不是三言兩語能說完的
    我個人認知是覺得..大麻=菸=酒..
    這3樣..其實都差不多的..
    只是菸和酒沒有被禁..


    大麻在很多國家確實見怪不怪..
    不過在台灣還是一級毒品..
    怎麼說呢..
    總之..還是都別碰好了!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