竿戳童下體 竟五度無罪

轉貼自蘋果日報~~~
大家還記得這則新聞嗎?
司法是怎麼了???這種人應該被處以極刑致死才對啊!!(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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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慶文╱台北報導】九年前台中市發生歹徒猥褻林姓女童後,還以竹竿戳穿女童下體,造成社會震撼。
檢方雖依殺人未遂罪將嫌犯謝振茂求刑十四年,但更四審仍判處謝無罪。 
 
 
 
昨五度發回更審 
不過最高法院主張,女童曾在混雜的照片中指認出謝,認為更四審判決有瑕疵,昨五度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檢方指控,四十二歲的謝振茂在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強脫五歲林姓女童的內褲猥褻,還把竹竿從女童的陰道插入腹腔意圖滅口,導致她的小腸、子宮脫落,後經救回一命,但已喪失生育能力。
可是從一審到更四審,謝五次被判無罪,只有更三審時被判八年,關鍵就在全案只有謝的自白和女童指證兩項證據,但因警方在逮捕謝後,曾單獨將謝的照片拿給她指認,因此事後女童雖再次指認謝,法官都認為她已被警方誤導。 
  • 傻傻分不清楚
    傻傻分不清楚
    唉....每天要我們人民要相信司法......
    鬼扯蛋
  • 那種人渣
    應該拿把剪刀把它剪了
  • 台灣要倒了啦!
  • 永遠記得這則新聞!!!!!!!!!
     
    只能說~~~~~~~~~~

    法官大人~~~~~~~~~~~~

    如果是發生在你女兒身上~~~~~~~~~~~

    !!!!!!!!!!!!我看你怎麼判!!!!!!!!!!!!!!!

  • 小水梨兒
    小水梨兒
    十分令人髮指的變態

    真該死
    司法真的死了
  • 嘖!
  • 我記得之前新聞有報導那位受傷小妹因為腸子等器官受損
    整個人都長不大
    好像消化還是排泄有點困難....
    希望司法早日還她公道
    不要讓她白犧牲!
  • 這就是台灣啊..只能以後保護好
    自家小孩了...
  • 想到這則新聞我就快哭了

    台灣為什麼沒有像CSI那樣調查

    這種強暴案件    怎麼會沒有採DNA之類的證據

    警政到底在幹麻
  • 這個新聞我很有印象  當初  震驚了很多人
    我媽一直說他很可惡  如果是他的小孩他一定會殺了嫌犯=  =
    總而言之  我覺得那個女孩(  現在應該也跟我差不多大..)
    一被子不能生小孩  身體機能又有問題
    唉  他的人生要怎麼過..
    陰影又那麼大
    還好他有堅強的活下來
    希望他可以加油^^
    真的覺得他好可憐><  如果他是我妹  我敢說那個嫌犯  不會活到現在
  • 好可憐,無法想像那種痛楚...

    拜託!

    謝振茂即使真的獲判無罪,一定還是會有報應的...現世或來生

    這種人就算被關起來都算便宜他,他受到什麼苦痛沒有~~

    過分
  • 怎樣的人渣都有!!

    判罪犯無罪的法官也會有天遣的!
  • 為什麼世界上總是會有這樣的變態

    我真的希望他們快點得到應有的報應

    而且是比當時他對別人的ㄧ千萬倍痛苦

    很心疼那些受害者...
  • 這個案件我還記得
    轟動一時
    小女孩腸子都被拉出來
    只剩一點點
    不能正常進食
    只能吃昂貴的太空食物(記得沒錯的話)
    如今可惡的壞人
    居然不用付出代價
    又是一個蠢法官的傑作!!!
    氣耶!!
  • 此人該被殺無赦
  • 這官司纏訟10年了

    誇張 過分 沒天理

  • 事情不是發生他們親人身上或是沒有同理心
    那些法官或立委不會那麼在乎的
    可是他們力量是最大的
    先不要說要發生這種重大事情,如果法官或立委,平民百姓
    都發生東西被竊案
    平民百姓想要修法加重犯人刑責,勢必要經過漫長的時間等待
    法官或立委,如果也想要修法加重犯人刑責,就很容易就能通過
    這只是我的意見,說不好,請多包涵>"<|||
  • 這樣的法官

    晚上睡得著覺嗎??

    沒有女兒兒子嗎??

    一定要達官貴人的小孩才是人嗎?

  • 這則新聞真是非常深刻
    那個小女孩真慘
    一輩子都不能生育外
    我覺得心裡的創傷更令人不捨

    這種變態
    為何還能存活ㄚ
    天理難容
  • 一句感想
    會讀書的白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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