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你在8/3前道歉

to  "警察"網友

因閣下在"懷孕"討論區不當發言及公然污辱
本人決定提出告訴,
已請律師在第一時間請FG配合,
FG亦承諾明天上班時間即處理,
您犯的法規如下: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及於大庭廣眾下,公然以抽象之字眼汙辱他人者,即成立,而其成要件如下:

1.公然:及於公共場所,或不特定人等聚集之處。

2.所侮辱之字眼,需為抽象之詞。如:公然罵甲,賤...。而侮辱他人係利用具體之物、文書者,已毀謗罪論以。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10條毀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雖然我也覺得因為這樣提出告訴,有點勉強.

    但是我很贊成寶子媽要求"警察"道歉的態度.

    就是有人以為網路有隱藏身分的功能,

    就常常用UID上來大放厥辭.

    今天事情的重點並不在於寶子媽是不是孕婦,

    無論是什麼人都不應該被這樣無禮的推擠,

    請realeric不要因為自認為吃了"公司懷孕同事"的虧,

    就在這裡無的放矢.
  • realeric
    realeric
    再則~網路上的id可不可以受到保護呢?
    可以的~藝名都受保護了
    只要我們大家都知道這個id這個暱稱代表誰
    那麼就可以以這麼名義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問這個阪上有多少人認識  或看過寶子媽

    或是有接觸過的?

  • 恩恩∼

    我也體諒孕婦的不便∼那種心情只有懷過孕的人可以理解!

    但是對於這樣一句話就要告人= =!

    我看這樣fg有得告了∼

    這樣讓我想到之前新聞有一個老師動不動就告學生家長∼

    話說回來∼他沒有針對說XXX好狗不擋路!

    這樣可以成立毀謗罪嗎?

  • realeric
    realeric


    無論是什麼人都不應該被這樣無禮的推擠,

    請realeric不要因為自認為吃了"公司懷孕同事"的虧,

    就在這裡無的放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也是絕得  可以要求道歉 

    但是大陣仗的說要請律師

    又說自己勝訴過 

    我絕得好像是  樓主的權利被侵害了

    有人侵犯到樓主的權力 

    不討回公道不行 

    那種態樣  讓我不是很舒服
  • realeric
    realeric
    例如:學生每天上課也是很累的
    例如:孕婦應該多運動
    例如:站在門邊比較好下車,不用擠進去又擠出來
    之類的
    而不是隨便丟一句「好狗不擋路」
    "狗"指的是誰呢?
    這樣還不夠侮辱嗎?
    如果被罵的是你的媽媽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難道好狗不擋路  不能當作是意見ㄇ

    再深入了解他未核  要出此言

    是不是比較好 

    如果是你急的要下車呢?

  • realeric的話:
    有人侵犯到樓主的權力 

    那種態樣    讓我不是很舒服
    --------------------------------
    依照言語的用法研判
    realeric不是台灣人<(�︶�)>

  • 好狗不擋路...很難當做意見吧

    這是社會共識........

    依照法官的經驗法則  論理法則  我相信

    她會跟我們小老百姓一樣  認為這污辱人了
  • 不知道為什麼

    就打從心底支持寶子媽

    也算是受夠FG爽就亂開砲的文化

  • 等等
    大家要不要先弄清楚
    警察罵的是寶子媽嗎
    我怎麼覺得警察是罵學生是狗??
    寶子媽你先別氣了
  • 看ㄌ整件事ㄉ始末
    我是覺ㄉ∼
    退一步海闊天空啦!!!
    畢竟..那個"警察"也沒指名道姓說誰是狗ㄚ!
    (剛開始我還以為他在說那兩個高中女生咧!呵呵..@@")

    雖然今天寶子媽沒錯
    而罵人有錯也是眾所皆知ㄉ
    但是
    如果寶子媽敞開心胸  以德報怨  不跟他計較
    相信您會更受大家敬重喔!!
  • realeric
    realeric
    您絕得  那位說的仁兄  會認識寶子媽

    知道住哪  還是  看過他

    我想  應該連是男是女  都不知道ㄅ

    那.....到底侮辱到誰?

    而樓主說又有委任律師 

    讓我更好期了

    表示應該胸有成竹阿
  • 以下的行為在這裡是不允許的,請大家自重。 
    1.  張貼廣告  2.  惡意攻訐他人  3.  販賣商品  4.  發表不雅與低俗文字 
     
  • realeric的話:
    你開家公司都請孕婦在跟我說

    不然都是屁話

    如果你的同事    懷孕了    你願意負擔他的工作量

    那    你可以很驕傲的跟你媽媽說    你喜歡作好事

    還有    去跟你媽&#35500;的的那句話    有沒有構成強制罪   

    我會跟律師商量依向    要不要提出訴訟


    這樣隨便說要告你    你會爽ㄇ

    我就是不喜歡    有人動不動說要訴訟
    ==================
    我是強制你什麼了?
    要告我就來啊  真是奇怪  =.=
    或許你在公司有吃到孕婦的虧
    可是這不表示你可以對其他孕婦不尊重
    我有開公司啊  而且我的重要夥伴就是孕婦
    對她  我只有尊敬
    因為我看著她  我知道她是怎樣辛苦過日子
    你有家人嗎?  假如有人這樣對你老婆  你會如何感受? 
    說話之前先想想家人  不要把話都講死了  因為風水是輪流轉的
  • realeric的話:
    你開家公司都請孕婦在跟我說
    不然都是屁話
    如果你的同事    懷孕了    你願意負擔他的工作量
    那    你可以很驕傲的跟你媽媽說    你喜歡作好事
    還有    去跟你媽&#35500;的的那句話    有沒有構成強制罪   
    我會跟律師商量依向    要不要提出訴訟
    這樣隨便說要告你    你會爽ㄇ
    我就是不喜歡    有人動不動說要訴訟
    ==================================================
    我實在很好奇
    你是那個「警察」嗎?
    如果你不是這件事的"可能"被告(應該還沒提起告訴吧~)
    為什麼你的火氣這麼大呢?
    為什麼一定要這麼極端呢?
    什麼開家公司都請孕婦再跟你說
    就算不是孕婦
    就算不扯到出生率年年下降的問題
    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
    難免都會有不方便的時候
    互相幫助很困難嗎?
    這麼計較會得到什麼好處呢?
    雖然很老套
    不過這就跟鏡子一樣
    你有餘力時幫忙其他人
    下次你有困難時也會有人伸出援手
    這件事到底有沒有隨便興訟那是另一個問題
    不過
    為了不喜歡人家動不動說要訴訟
    就這樣說孕婦
    兩者有關係嗎?
    這樣跟大家打筆仗有趣嗎?
    再說
    強制罪是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網路上的發言應該很難構成強制罪的要件吧...
  • realeric的話:
    您絕得    那位說的仁兄    會認識寶子媽

    ------------

    罵的人認不認識不重要

    只要這裡的人知道  誰是寶子嗎  就可以了

    我不確信這裡的人有沒有在網聚看過他

    可不可以代替他的真實人格

    但我覺得  您的發言似乎不大適當

    畢竟~人家要不要使用法律上的權利不需要像任何人解釋

    您的口氣一直充滿質疑

    如果只是好奇請不要這麼強硬的口氣

    這只會讓當事人之間的氣氛更糟

    並無助於這件事  謝謝您

  • to  realeric:

    你可以不認同疑似受到汙辱就要以法治人的做法

    但你也是你媽懷胎九月生下你

    你為了強辯拿所有孕婦開刀是很不尊重母親的舉動

    要碼請就事論事
  • 要下車的是女學生
    沒有要下車的是寶子媽
    推人的是女學生
    被人推的是寶子媽
    嗯~
    所以要移動的是女學生
    擋到女學生的是寶子媽
    那警察所謂不該擋路的狗指的應該不是女學生吧~

    ps.怎麼覺得好像在玩推理遊戲...
  • 我覺得樓主要求道歉是很應該的
    但要用到告  不會有點太嚴重了嗎
    這樣的話fg版上  不早就告不完了
    那個人是有留那句話沒錯
    但畢竟沒有指名是誰還是怎樣的
    他到時矢口辯解也拿他沒輒
    畢竟fg裡很多版面到最後
    也都會出現一些跟主題不相干莫名其妙的發言
    現實生活聽到比這更難聽的話也是一大堆
    真的是會告不完的 
    說真的我是不太贊同動不動就要用告
    這樣感覺社會好像會變的很亂
    樓主就消消氣吧  別跟他一般計較了
  • realeric
    realeric
    我是強制你什麼了?
    要告我就來啊    真是奇怪    =.=
    或許你在公司有吃到孕婦的虧
    可是這不表示你可以對其他孕婦不尊重
    我有開公司啊    而且我的重要夥伴就是孕婦
    對她    我只有尊敬
    因為我看著她    我知道她是怎樣辛苦過日子
    你有家人嗎?    假如有人這樣對你老婆    你會如何感受?   
    說話之前先想想家人    不要把話都講死了    因為風水是輪流轉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要尊敬是你的事情

    孕婦要尊重 

    我個人非常尊重孕婦 

    有位子我一定讓 

    可是如果是我在做 

    孕婦叫我讓位

    我是不會讓的 

    這樣各位懂了ㄇ

    尊重是不能夠當權力行使的

    還有這位網友  請你不要人身攻擊 

    我家的人我自己會  顧  不用你多心
  • 沒有人說懷了孕就一定要別人什麼事事都讓你........

    只是公司的同事互相幫助一下有這麼難嗎........

    難道你媽不是懷胎十月生你的嗎.......

    難道你的親人朋友都不懷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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