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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怎樣才算第三者!

最近大家為了第三者的話題打起了口水戰,
現在社會已經跟以前不一樣了,
道德觀減弱導致社會輿論對個人根本產生不了作用,
而每個人對於第三者的定義也不同,
有人覺得兩人行半路插隊的就是第三者,
要發生關係才算嗎?
搞曖昧呢(每天傳簡訊、通電話)?
而第三者的做法也分很多種,
逼另一半跟元配分手或離婚,
不要求任何名份,很認命的當地下情人,
現在大家冷靜一下,
說說你是幾年級,覺得怎樣算是第三者!
我7年級,覺得跟我男友每天傳簡訊,通電話的人就是第三者,
雖然什麼也沒發生,
但我男人的心全在她身上,
她就算第三者!

不過對於什麼也不要求的地下情人,
我目前抱持懷疑的態度,
真的能認命的下情卻不要求什麼?
  • 如果曖昧就算
    好像又有點太廣泛了
    不過曖昧是是前兆我絕對認同!!

    第三者~
    如果對方說有交往的人了
    卻還是和另一個人在ㄧ起就算出軌
    如果明知對方有男(女)朋友
    去還是不介意較交往
    就是第三者

    我講了好像沒講!?

  • 學藝的話:
    恩...
    大家的說法都很發人省思!
    上面有水水好奇為什麼有人樂當第三者,
    或許她也不願意吧,
    畢竟感覺這種東西真的會害死人...
    ----------------------------------------

    妳誤會我的意思了~(我沒打清楚=       =+)
    我指的是慣性當第三者一定要搶別人的男人
    才有成就感的女人!

    也有女人是在對方刻意隱瞞之下不小心當了第三者!

    我覺得這跟個人的"自制力"有關,
    "感覺"真的不能拿來當作放縱和傷害別人的藉口!
    人本來就是情感動物..說感覺~誰沒有??
    如果每個人都這樣,豈不是世界大亂了!
    我也常遇到明明就已有對象卻還向我示愛的人~
    面對這種"人渣"我根本連理都不想理~更別說去
    當人家的第三者!

    女人何必為難女人~
    更沒必要,讓花心想享齊人之福的爛男人
    得了便宜還賣乖!
    (叫他去死還差不多咧~  =       =凸)




  • 明知不可為而為之
    就算第三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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