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說刺扁 那個阿兵哥羈押

2006-07-08  03:52╱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日前被網友檢舉,於網路上發表「很想用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等言論,引起陳總統震怒,軍方上周立即將他移送軍法偵辦並予羈押。
據了解,兩周前屈肇康發表類似言論被媒體揭露後,陸軍先將他調離現職,施以心理輔導。當時依國防部和陸軍方面說法,認為屈是在網路部落格上發表言論,不是對不特定大眾,傾向不屬公開散布,所以沒有要法辦他的打算。

但據了解,上周一(七月三日)總統府舉行軍事會談,陳水扁總統在會中向國防部長李傑等表示不悅,此事遂急轉直下,七月四日軍法單位即將屈肇康羈押。屈肇康原預定十月底退伍。

不過,昨天國防部官員不願證實屈肇康遭到羈押的轉折,是否與陳水扁總統的態度有關;並說周一的軍事會談裡,陳總統與陸軍方面,都沒有提到屈肇康案處理情形。

陸軍司令部昨天證實,屈肇康經過軍法單位調查後,已經於七月四日被北部軍事地方法院檢察署收押,罪名是陸海空軍刑法第十六條「煽惑軍人暴動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陸軍司令部政治主任周彥中指出,六月卅日媒體爆料報導屈肇康的言行,軍方先將他由儀隊轉調勤務單位,並且函請軍檢單位調查有無違法,七月四日北部軍事法院檢察署認為屈肇康有違法之嫌,決定羈押。

對於軍方原本不打算羈押屈肇康,但因為七月三日總統府軍談後,受到高層指示才收押;周彥中說,他沒參加軍談,這幾天的差距應該是軍檢單位調查的時間。




 
∼∼∼∼∼∼∼∼∼∼∼

算不算言論不自由?
還是∼
軍人這方面管很嚴?
  • 陸海空軍刑法

    第十四條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十六條    意圖犯第十四條第一項之罪,而以文字、圖畫、演說或他法煽惑現役軍人
    暴動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想這名阿兵哥應該只是單純抒發對一個政治領導人的不滿吧!
    說煽惑軍人暴動太嚴重了吧,
    是否有煽惑,
    必須實質上去認定,
    並不只是在網路上單純與網友聊天抒發不滿情緒就被認定是煽惑軍人暴動,
    我今天說這些話非關藍綠,
    而是國家刑罰權的發動必須非常謹慎,
    因為刑罰的科處畢竟是對人民基本權利的一種侵害,
    它可能剝奪人民的財產權.自由權甚或生命權,
    所以必須實質上去認定這個阿兵哥,
    是否真有為如陸海空軍刑法上所描述的不法行為,
    而且我想這個阿兵哥應該也沒有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
    這樣大的意圖吧!
    所以就這樣認定他有違法之嫌而予以羈押,
    似乎是太草率,
    而有出入人罪之嫌!
  • =_=
    =_=
    sonoyiyi的話:
    2006-07-08    03:52╱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               
       

       
    陸軍儀隊士兵屈肇康日前被網友檢舉,於網路上發表「很想用槍往陳水扁腦門插下去」等言論,--------------------------------------
    他說肛門應該就沒事了
  • 我覺得他的發言
    一看就知道是那種情緒發洩    隨口說說
    就像大S說要殺她媽那樣類似
    如果真的要殺元首    應該是秘密行動吧
    如果要煽動    應該是跟靠近陳水扁的軍人煽動吧
    而不是陌生的網友
    當然軍人這樣說是不當
    但我希望法律歸法律    不要擴大解釋    也不要因為總統的眼色就從重量刑
  • 我只覺得現在的泛藍支持者
    挺藍已經挺到走火入魔了
    只要扯到政治,判斷能力都沒有了
    (還得上網來問問別人才能判斷???)
    什麼該嚴肅,什麼該輕鬆都不知道!
    真不知該說台灣的民主太失敗?
    還是中國人的滲透太成功???
  • 這個東西怎麼又能扯到泛藍泛綠去ㄚ.....
    現在台灣的人們是用顏色來分別的嗎??
    那我要選黑色好了~~
  • 聯合體系的新聞....呵....
  • 嗯 
    現在泛藍的明顯比泛綠的多
    少數服從多數是應該的
  • 應該是
    通通都是"跟中國統一"的同路人歐!!
    軍人要刺殺總統
    受羈押是應該的
  • 聯合新聞】(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一名陸軍儀隊士官屈肇康,在交友網站自稱「外省幫副座」,經常發表不利陳水扁總統的文字,並號召「外省幫」網友「血洗總統府」。
  • sonoyiyi的話:
    冰~ICE的話:
    這個東西怎麼又能扯到泛藍泛綠去ㄚ.....
    現在台灣的人們是用顏色來分別的嗎??
    那我要選黑色好了~~

    ~~~~~~~~~~~~~~~
    我也是覺得很奇怪
    但是
    是誰扯出來的??
    我不喜歡畫分族群
    但是這是某"顏色"很喜歡用的手法
    對某些人來說~根本沒有所謂的中間選民

    ~~~~~~~~~~~~~~~~~~~~~~~~~~~~~~~~~~~~~~~~~~~~~~
    這倒也是真的.....
    現在好像只要對某顏色的作法不認同
    好像就會被歸類到另一個顏色去ㄟ....
    至少我交朋友不看顏色的~哈哈!!
  • 台灣根本沒有所謂的中間選民
    有也是騙人的
  • sonoyiyi的話:
    看吧~
    就有一個非綠即藍的傢伙啦!

    你肯定很喜歡我
    因為我最近曬黑了:)

    ~~~~~~~~~~~~~~~~~~~~~~~~~~~~~~~~~~~~~~~~~~~~~~~~~
    唉呀....大家又不是白癡....
    誰當政作的如何大家都看的清楚....
    反正兩個顏色都好不到哪去~哈哈

    sonoyiyi妳在勾引我嗎?哈哈
    這樣不行喔~妳要排隊喔~~
    我最近也很黑.....
    是看世足看到眼圈跟黑人一樣黑~~~
  • 妳把我當女的了喔~
    哈哈~我習慣了!!

    別被妳親愛的看到妳在勾引我喔~嘿嘿!!
  • sonoyiyi的話:
    我~~我以為你是女的= =

    原諒我的~~~~呃~~~勾引@"@

    ~~~~~~~~~~~~~~~~~~~~~~~~~~~~~~~
    這是我的榮幸能讓妳勾引~
    不過還是要排隊~哈哈!!
  • 哞~的話:
    聯合新聞】(記者盧德允╱台北報導)一名陸軍儀隊士官屈肇康,在交友網站自稱「外省幫副座」,經常發表不利陳水扁總統的文字,並號召「外省幫」網友「血洗總統府」。
    ==============================================
    即便是如此,
    他也不是在煽惑現役軍人啊!
    他在交友網站發表不利總統的文字,
    所針對的對象應非軍人,
    更不應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第十六條煽惑軍人暴動罪,
    我認為這個問題大家不應該如此情緒化,
    而是應該回歸到法律層面來思考,
    就誠如我之前所說,
    動用到刑法必須非常謹慎,
    更何況是陸海空軍這樣的特別刑法,
    刑法應該是具有最後手段性,
    也就是說如果有其他代替處罰的手段的話,
    應盡量用該替代處罰的手段,
    國家不應該隨便發動刑罰權,
    我並不是說那個阿兵哥的言論是妥當的,
    而是在他發表那樣的言論後,
    除了審慎考慮他的行為是否足以構成陸海空軍刑法所描述的不法行為外,
    也應該仔細的考慮是否有其他可以替代處罰的手段來處罰他,
    例如關禁閉.....等等,
    畢竟我沒當過兵,
    不知軍中有何處罰方法,
    再者,
    煽惑軍人暴動罪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耶,
    非常的嚴重呢!
    更何況僅在交友網站發表不利總統言論,
    號召網友血洗總統府,
    應該是純屬發洩不滿情緒的言論,
    說實在的我實在看不出他有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的意圖,
    更何況他在交友網站發表,
    對象應該是一般大眾吧,
    何來的煽惑現役軍人呢?
    其實應不成立陸海空軍刑法第十六條煽惑軍人暴動罪,
    而針對該阿兵哥不妥的言論,
    看看有無其他處罰方式吧,
    不要隨隨便便科處他人刑罰,
    否則我覺得台灣實在也太可怕了!
  • 對於認於這位軍人沒錯的人我感到非常疑惑
    如果有個人上網留言揚言殺你
    還會覺得沒什麼嗎
    走在路上不覺得腳底會冷嗎
    只因為他想殺的對象剛好你也討厭就可以認為講要殺一個人有什麼了不起的嗎
    這種想法更令人不寒而懍
  • sonoyiyi的話:
    年紀大
    可以往前順位幾個嗎?

    ~~~~~~~~~~~~~~~~~~~~~~~~~~~~~~~~~~~~~~~~~~~~~~
    不行~不行~
    還有年紀比妳大的~
    要敬老尊賢喔!!哈哈
  • zoewe
    zoewe
    嗯 當總統與外賓走在紅地毯上時
    站在一旁的儀隊大概只有2步的距離吧
    我知道您的意思
    當然重點在於他是軍人的身份
    我表達不好  不好意思
  • 沒事逛逛
    沒事逛逛
    大家都太小看現在的警察系統了

    即使在網咖用暱稱發言 

    網路警察都有辦法查到你家去

    只看他們想不想查而已
  • 紅芭樂的話:

    即便是如此,
    他也不是在煽惑現役軍人啊!
    他在交友網站發表不利總統的文字,
    所針對的對象應非軍人,
    更不應構成陸海空軍刑法第十六條煽惑軍人暴動罪,
    我認為這個問題大家不應該如此情緒化,
    而是應該回歸到法律層面來思考,
    -----------------------------------------------
    他是軍人,現在也還沒人能斷定說他犯了什麼罪.這些要交由軍事法庭依證據來判,所以在這說犯什麼罪都太早.

    只能說他的身份是現役軍人在公開的情形下發表那種言論實在不妥,不論對象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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