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殺那下藥的人...我又開使始做惡夢驚醒了無法入睡了....你�知道嗎...報案後檢查官傳訊我問話看證據是否充足才能決定是否起訴加害人...檢察官決定不起訴他原因居然還包函我沒有受害人激動情緒..被強姦站出來已經夠害怕別人笑我需要相當勇氣我需要多少時間遺忘。我哭的時候誰知道。為何我還要像猴子依樣在他們面前表演讓人家看來笑我還是同情我。。在別人面前哭到體力不支才能是受害著媽。 我去報案時跟警察送文件到地檢署。。警察不知是否故意講給我聽。。。法律是保障壞人的。依各小偷偷機車跟檢察官說他是跟車主借車約好幾天後歸還。檢查關居然相信派警員陪同小偷照日期去等車主。等不到也沒判小偷刑責。警察說大陸找依各殺手才5萬元就能殺依個人了。<<<如警察都說法律是保障壞人。
檢察官如此愚昧。壞人何時有惡報??相信有惡報嗎?令我可笑。好像只是自我安慰好人依職受害誰要當好人。我之前認識依各朋友也是被強姦對方加害人找依各假證人作不在場証明。。告不成。。他不ㄓㄧ經監過多少女人了。。。那老闆還活的很好。老天 。可笑。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