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法律問題...關於房契被竊抵押

麻煩懂法律的幫幫我!
事情是這樣的...

我男友的父親今天被銀行告知他的房地契已經被抵押
並且已有四個月未繳利息
問題就是    他們並沒有做這樣的動作
目前所知是他的表哥偷走他家的房地契以及貴重物品
他也偷了我男友父親的駕照
之後他去申請他父親身分證遺失補發
然後去銀行辦理房屋抵押400萬
他表哥之前已經因為其他的原因入獄了
入獄前有定時繳利息    所以我男友家也一直沒發現房地契失竊
現在銀行叫我男友家還錢    要不然要法拍他們家的房子
但是不論是補辦身分證或是抵押房屋不是都要本人辦理嗎?
據我所知補辦身分證若不是本人辦理則需要委託書(涉及偽造文書?)
抵押房屋也需要房屋所有人同意(當擔保人?還要對保?)
怎麼能在當事人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抵押成功呢?
這樣一來    戶政事務所和銀行方面應該都有疏失吧!
我們要怎麼樣才能證明我們是被害人
而不需要要負擔賠償的責任呢?
他表哥家裡的房子也同樣以類似的房子被抵押了
我們可以強制讓他的父母承擔我男友方面的負債嗎?
拜託幫幫我...
我們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謝謝!
  • 雖然當事人沒有簽名,不過有蓋章,而且這章我之前問了,確實是當事人的,所以印章並不是偽造,當然是有效的,所以必須說明的是,該印章是遭盜蓋,至於銀行有無疏失,可能需要等銀行提出相關申請文件後,才能具體指摘。
    至於告銀行要求賠償部份,因為需要以侵權行為請求,所以須舉證銀行有過失侵害之行為,這跟上一段後面是一樣的推論,我就不再說了,而且精神受折磨,是不可以請求賠償的(除法條規定之另外情形)。
    至於是否要找立委部分,根據我之前得經驗,如果銀行認為他請求係有理由的,立委也應該沒辦法。
    我之前辦一個案子,遇到某大立委來說情,當事人依然不屈服。不過還是看你自己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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