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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經營 / 該如何處理?

我有一朋友  男性已離婚一女跟他  一子跟前妻

目前他遇到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請大家幫幫忙想辦法,是否有完善的處理方式.
1.離婚三年最近前妻常吵著要回他身邊,若他不接受將讓
    他永遠無法與兒子相見(他非常想念兒子)

2.離婚後有交往一個女友,但前提有告知她他不再婚,女方
    也答應,交往約一年半女方一直吵著要結婚最後分手已
    快一年了,最近女方常找他還用她爸來向男方施壓結婚,
    但男方已堅決表明不婚,結果女方已死做威脅.

3.當年相愛的青梅竹馬因老人家因素而不得分手,約10天
    前的巧遇,得知他已離婚,她竟為了他與老公吵架而想回
    到他身邊,因為她還非常的愛他,(他們當年的愛非常感
    人)

我這個朋友是個非常心軟的人,對任何人都掏心掏肺的幫忙,這三件棘手的事竟讓他同時間全遇上了,他都快崩潰了



  • 他既然三個都不選,就是選妳囉!

    吼∼寶寶儀,妳是不是愛上好朋友了,哈•••

    跟妳朋友說別表現的那麼好啦!以後只要接到那三個女人的電話,就開始先哭窮,然後說諸事不順,負債累累,債主找上門,多天沒睡好•••,或者跟她們開口借錢,故意不還她們,讓她們死心吧!

    這樣會不會很壞啊!
  • 吼~~~~大膽媽  妳怎和摸魚喵一樣要把我拖下水呢????
    如果讓他知道他一定又煩惱多一件,他會瘋了吧.

    據我觀察他真是個憂柔寡斷的人,他自己知道自己的弱點
    就是走不出來,我想把大家的意見列出讓他參考參考

  • 我想他當初應該不要說已離婚~~
    真的太扯了~~

    要拒絕,當然不要用自己本身因素,而是以小孩前途為優先~

    我想可以用,"想等孩子獨立時再來談感情問題","等孩子上大學時,再來想其它問題","目前覺得孩子才是生活重心,其它我不會多做考慮"....

    反正不要用自己因為不想再婚啊之類的理由,要把理由推到連自己都無法完全自主的事情~


    至於前妻想回來,其實可以要求前妻簽些法律會同意的契約來保障自己及孩子權利,例如要求財產分開制,或著名下財產先轉給先生或孩子,保險受益人指定孩子之類的要求等等,一些合法的契約條件,前妻若都願意,我想先選前妻較適當,至於前妻會以兒子來脅迫,可以錄音存証,若前妻實在過份,可要求停止前妻的親權行使,或為孩子申請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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