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嘿....請放了那位老師一馬吧

看到電視上那位因疏忽而造成小孩子不幸悶s的老師

哭成淚人兒似的,實在是.......

我覺得不如放人一馬吧

我想她一生的愧疚也夠她受的了

我看不如就原諒人家吧

猜想她一個月努力工作的薪水大約一.二萬元吧

如果真叫她賠償的話,可能要好幾年才能賠完吧

而她的精神壓力會更大吧

倒不如順水為小孩做件功德

就原諒這位老師跟那位司機吧

畢竟這二個人也有賺錢養家的生活壓力在阿

不要因為此事件再多出愁雲滿佈的二家人


我知道我沒資格說話,只是純粹說出心裡的一點感想罷了

你們覺得如何呢  ?


我覺得有時候寬容比所謂的公平正義還要來得更重要

因為社會是需要點"人味"的.

ok


  • 先勇於認錯再談諒解吧!!
  • 想想那數小時  .小朋友的煎熬
    這事一而再.的發生
    是該要懲罰這些業者
  • 為何要原諒那位老師?
    她是老師耶!領錢就是要照顧小朋友的,這是她的職責!
    如果那是她自己的小孩呢?她會把自己的小孩關在車子裡悶死嗎?那小孩死得多悽慘!小朋友的家人因為她的疏失這輩子都要承受這種恐怖的傷痛!不要說小孩的家人無法原諒她,我都無法原諒她!這種人......離我的小孩遠一點!~"~
  • 最近的社會
    不管法律或民眾
    也好像對加害者較抱以同情的心情

    誰來同情被害人呢?
  • 我也覺得園長~老師~司機
    都不可原諒
    不但無照營業~還企圖煙滅證據
    真的是超惡劣!!
  • 看到新聞園長一直抱著小孩舅舅時
    只覺得~好假~
  • 首先,我不認為那個園長和老師有真心誠意的傷心難過
    不然就應該一發現馬上道歉認錯,而不是欺瞞
    而且,仔細看畫面,園長和老師一路用手帕或是袖子遮住臉
    咿哩哇拉的哭吼,但很奇怪的是居然連一滴眼淚也沒有
    我光看到新聞畫面就眼框紅了,那些老師居然可以連滴淚都沒有
    讓我不得不懷疑她們在演戲
    再來,事情一發生她們沒想到好好的道歉認錯,解釋清楚
    反而是動手腳湮滅證據,不可原諒
    第三點是,老師怎麼可以自己率先下車呢?
    應該是一個老師在外面接應,等著小朋友一個個下來,邊下來邊數人頭
    當司機和老師要離開車子的時候,也應該徹底的檢查一下車子
    這一點,也是完全不能原諒,她們太漫不經心太草率了
    第四點是上課的老師,如果有小朋友沒來應該要打電話問吧?
    為什麼都沒打電話給那個小弟弟的爸媽詢問為何小孩沒來呢?
    如果在一上課的當時就馬上發現小朋友沒來而打電話確認
    小孩根本不會這樣活活熱死,這是幼稚園很大的疏失吧!!
    基於以上四點我不覺得可以輕易的原諒那些老師
    今天他開幼稚園就要清楚明白,小孩子行為能力低
    也沒有危機應變的能力,甚至連什麼是危險都不懂
    她們就更應該花更多的心力去注意去保護去小心
    可是,出了事情她們不但不立即認錯反而推卸責任
    真的是非常過分,不值得同情!!!!
  • 最後一句是叫我們看"有點人性吧"還是"ok"~
    會罵他們的人都很有人性好嗎...............
    沒人性的是那些無照營業不負責任企圖脫罪的園方
  • 打錯了~是"人味"
  • 第一時間強辭推卸責任
    說謊在先又造假證據
    在牠們泯滅人性那刻
    事後隨便哭幾聲算什麼呢
    哎的死去活來還腿軟沒力氣攤坐在地
    手還記得遮臉怕曝光...連跪也不忘把手拿下..死命擋
    要不是遺體解剖後證據會說話
    凹不下去才哭哭啼啼搞得跟哭墓似的
    真懷疑牠們到底有沒有誠意向家屬道歉
  • k+l
    k+l
    老師的疏忽或許可靠時間釋懷
    最不可原諒的是那園長跟司機夫婦
    居然湮滅證據還扯謊
    這是最最最不可原諒的
    法官一定要對此行為加重刑責
    這真的很可惡
    一付事不關己的態度
    這種把人命當狗命的人有何資格做教育事業
  • 現在的幼稚園老師是怎麼了
    我記得我小時候,只要我沒去上學
    老師都會一大早就打電話來我家關心
    如果這個老師,當時有打電話關心
    就不會發生這樣離譜的事情了!

  • 可是學生坐娃娃車來上課
    老師也沒清點人數
    隨車老師一定知道送了幾個學生來上課阿
    一條人命又是個小孩被綁在安全座椅
    要是你是媽媽
    能這麼快就釋懷嗎
  • 我昨天看了新聞,

    車上只有八個小孩,下車的只有七個

    我不能明白為何兩個大人(司機+隨車老師)

    無法發現還有一個小孩在車上,這樣的事情

    已經不只一回了,卻沒有人記取教訓,

    還要說謊,當謊言被拆穿後,又來哭著道歉

    將心比心,如果是我一定無法原諒幼稚園和老師

    生小孩不容易,養小孩更不容易
  • 整個幼稚園停辦

    害死小孩主事者判重刑  最重死刑

    這樣子就不會有人敢再犯錯了

    很符合版上許多支持死刑的論點
  • 人味可以用在別的地方

    而不是用在犯了重大過失的人身上
  • 事有輕重大小~該原諒的大家自然會寬恕,有的錯不是

    哭得死去活來就能解決的.

    這條新聞我昨天在日本的衛星電視看到了,看得全身起

    雞皮疙瘩.我也是一個3歲小孩的媽媽,絕不容許有人犯

    這種錯導致一條小生命枉死.慘死.

    我很少哭的,可是在電視機前面的我眼淚卻不知不覺地

    掉了下來.

    不可原諒......受害者的家屬風度很好了.如果是我~

    我會要這些人陪葬.(對不起~這是我的真心話)
  • 沒錯

    就是要他們賠命

    想像一下你的小孩在65%高溫下被悶死

    然後嫌犯避不見面死不認錯

    等有證據才哭的要死要活

    那乾脆就讓他們以死謝罪好了

    這樣才有公理正義不是嗎?
  • 剛才看到前面還加上    嘿嘿

    這是陰謀論述的做法嗎?

    還是看戲說風涼話別人家小孩死沒關係的想法呢?
  • 漂漂小米的話:
    人味可以用在別的地方

    而不是用在犯了重大過失的人身上


    *****************
    "人味"----->是把人蒸到半熟之後  散發出來的味道嗎?

    不大懂人味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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