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向是正確的,但是方法要修正
剛才看了新聞報導,路竹國中的老師們私下透露說那位出納組長到任前每年遲繳人數超過300人,自從悔過書政策開始後,降到每年30人以下
學校要教育學生的不就是守法的精神嗎?準時交錢是應該的,如果每個人都有藉口,那不是遲遲收不齊了嗎?這不是歧視不歧視的問題,而是一個團體一個社會成員的遊戲規則,不然那些想盡辦法準時繳費的人不就很笨嗎?
一些沒知識的記者亂報導,是不是教導學生沒錢就可以不用交或晚點交的觀念呢?那位出納組長的方向是對的但是方法太差勁,反而被不守法的學生家長咬一口
學校要教育學生的不就是守法的精神嗎?準時交錢是應該的,如果每個人都有藉口,那不是遲遲收不齊了嗎?這不是歧視不歧視的問題,而是一個團體一個社會成員的遊戲規則,不然那些想盡辦法準時繳費的人不就很笨嗎?
一些沒知識的記者亂報導,是不是教導學生沒錢就可以不用交或晚點交的觀念呢?那位出納組長的方向是對的但是方法太差勁,反而被不守法的學生家長咬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