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又是盛香珍的錯?

我真的不了解為什麼又是盛香珍,明知道小孩吃果凍要小心一點,家長到底在幹麻阿,而且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新聞也都有在報,那些家長這麼沒常識嗎?他可以把果凍用碎在給他們吃,而且家長也應該在旁邊注意一下吧,每次都說別人錯,為什麼不把自己的小孩先顧好呢。如果把果凍做成小一點那不是更容易噎到嗎,我跟我姐都覺得盛香珍真的很衰很可憐
  • POLAR  BEAR的話:
    "在整個歐盟、美國、加拿大於2002年起禁止銷售果凍產品,盛香珍還是賣他設計不當的果凍產品"
    我先前提了    美國禁止販售    中國超市還是看的見   
    ................................................
    說真ㄉ
    我倒是不知道果凍只有台灣和對岸ㄉ在賣
    但既然知道這是ㄍ不安全ㄉ食品
    消費者是否也有選擇的能力
    果凍原本就不適合給小孩子吃
    既然要吃就應該更加注意


    POLAR  BEAR的話:
    可憐的台灣人或中國人或是仍在販受的國家    確只能自求多福   
    有人仍幫不良商品說話    也頗可悲可憐
    .................................................
    不是幫他說話
    只是就事論事
    沒有誰幫誰
    只是希望事情發生家長也能負起責任
    而不是將所有過錯推給他人

    當然也希望這樣ㄉ事情不要再發生ㄌ
  • 唉∼∼∼算了,已經發生過很多類事的事情,學聰明一點吧,還是都沒在看新聞的呢,那我可以請問一下其他品牌的果凍都做的多小呢,我不是幫他們說話,只是發生過很多類似的情行了,家長也應該有點警覺性吧,自己不多注意又愛怪別人,如果發生在我身上我會學聰明一點不會讓這麼小的孩子把整顆吃進去,至少也會在旁邊注意一下
  • 吃果凍要配吸管比較安全........|||
  • 很好笑耶

    家長是笨蛋嗎?~~難道說要買東西給小孩子吃之前

    都不會考慮對小孩子會不會有傷害

    乾脆說倒車會壓到小孩子是因為後照鏡沒做好所以看不到算了

    該是家長要負的責任就要擔起來啊

    要告盛香珍~~先告保母沒看好小孩吧

  • 我是知道澳洲好像也有禁止
    但是在一些亞洲超市也還是看的到
  • 我了解你有發生過,所以你會這麼說,那你到底那時候跑去那兒了,沒在旁邊注意嗎,你真的就眼睜睜看你的小 孩把整顆吃進去嗎?果凍就一定要整顆吃進去嗎,不能用其他的辦法嗎,那為什麼你那時不多注意一點呢
  • POLAR  BEAR~

    沒關係啦~

    這裡是Free  TALK咩~

    別在意~

  • 反正錯的都是別人~~不會檢討自己啦~~

    改天搞不好要吃刺激性的食物還要先體檢勒

    免得客人回家拉肚子還要怪商家沒事先告知
  • 不好意思,我講話太直了,我跟大家道歉,可能因為沒發生過在我們身上,所以體會不出來你的痛
  • 其實我也絕得盛香真滿可憐的~也不是替他說好話啦
    我想這之前果凍耶死人這個新聞還滿很大的..
    作為父母的真的應該負起的責任更大
    很多事情的發生一部份可能是意外
    但"疏忽"的心態才是真正的殺手~
    如果那小孩有個"細心"的父母親..
    我想也不至於一個小小的果凍會奪取一條生命

  • 莫名其妙,  作父母的疏失佔最大因數,  卻怪在產商頭上,  還說這種產品不該出現在市場上,  我超愛吃果凍的說

    我曾喝星x克的摩卡被燙傷嘴巴,  那是不是那咖啡也不該出現在市場上咧......真是莫名其妙
  • 我小時候超愛吃果凍,但是我們家買的是便宜的"晶晶果凍"他們做得果凍很軟,應該是這樣所以不會噎到吧!
  • 如果盛香珍有在包裝上做好警語,那麼錯的就真的是在父母身上。不然小孩子喝酒是要罰酒商還是父母(不是都有標明十八歲以下不得飲酒嗎?)?被魚刺刺到是不是要全民聯曙起來要求漁民改行不得再補魚販售到市面?香菸也不可以生產了,不然小孩子去學抽煙怎麼辦?汽車也不可以使用了,因為會造成廢氣影響小孩氣喘發作,嚴重的話會危害生命...  ...

    很多事情過於不及都是不好的,像美國那個案例我也覺得不應該要求廠商賠那麼多,因為我曾經看到電視播那家人訪談的片段,其中有說到一句:「她們邊玩邊吃...」的話(正確說法我有點模糊,但是這個意思)──讓小孩子邊吃東西邊玩出了事情是誰的責任!?美國雖然講究人權,可是太過於氾濫!以前聽過很誇張的案例:一個胖子去看電影結果坐壞椅子去告電影院勝訴,勝訴原因是電影院沒有顧及到胖胖消費族群需求,導致椅子不負使用、使當事人受到心靈創傷(被全電影院觀眾嘲笑);還有一則更誇張,是一位女士開她母親的車子外出,途中在麥當勞買了一杯熱飲放在車裡的杯架上,結果杯架倒了使熱飲倒在該名女士身上,於是呢?一、告杯架廠商產品設計不良,二、告麥當勞飲料太燙使她燙傷,三、告她母親借有問題的車子給她開...  ...聽到我只有〝我的媽呀!這樣也可以獲得高額賠償!?什麼世界啊!?〞
    很久以前還曾聽留學過美國的老師說美國講究人權講究到病態的地步:「當你走在美國路上不小心絆到排水口而跌倒時,第一出現在你面前的人不是要扶你的人,而是遞名片給你並主動表示願意幫你控告有關單位的律師!」
  • 事情都有一體兩面的~

    盛香珍有錯..為何不再改進產品呢?(不知道有沒有改好?)

    家長也有錯...太疏忽吧~可以買軟一點的..不然就是
                              沒有的蒟蒻的丫

    不用道歉啦..這裡是FreeTALK..輕鬆一點...
    就事論事..大家觀點想法都會不一樣..
    就輕鬆一點咩
  • 有誰可以確定軟的不會被噎到,如果整顆吃進去多多少少也會吧,我覺得個人吃法也很重要
  • 新聞說那小孩才七個月大吧~
    拜託@@  小孩食道都還發育不全就給人吃這種東西.
    另外那家長自己也有問題啊!
    那種果凍產品都有標明幾歲以下小孩不適用的!!!
  • 美國講究人權講究到病態的地步
    ============

    沒錯,就像,路上的行人都是老大
    不把紅綠燈當一回事
    因為他不怕你撞他.
    每次開車都一把火!

    關於盛香珍
    不是單方面它們的錯
    我覺得家長也要負責

  • 清兵衛的話:
    餅乾兒∼

    盛香珍應該沒賠吧∼

    繼續上訴划算多了∼
    ~~~~~~~~~~~~~~~~~~~~~~~~~~~
    上訴不是無止盡的
    頂多到三審!
    所以
    如果最後的判決是要賠的話…
    盛香珍還是要賠的!
  • 大家都好"理直氣狀"
    ==========================
    這是就事論事,難道做父母的不該檢討嗎就只會怪罪別人
    小朋友才1歲7個月,該負最大責任的應該是他的父母
  • 盛香珍真倒楣..
    昨天不是一直澄清說大陸那邊的跟台灣無關嗎?
    大家還把帳算在他們頭上
    而且.我覺得他們改良的包裝己經做很大顆了
    還要怎麼改良?  再改就只能像手掌那麼大,然後用湯匙挖了
    .............果凍己經害死那麼多小朋友.卻仍然得不到父母親的注意...要怪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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