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這樣給公司一記回馬槍嗎??

我想請問一下....
我在向之前的公司提出辭呈後
原打算到月底
反被告知提早不用去上班了
因為他說我還未滿試用期
並且要賠償制服費四千多
但當初只有在面試時以口頭告知有這項"未滿試用期須賠償制服費"的規定
上班後也沒有正式簽訂文字上的契約
那現在我可以去跟勞委會提出說他無權扣我的制服費嗎
大不了我把制服還公司
因為是公司先耍陰的
我不想被當好欺負的.......
懂的勞基法的人回答我一下好不好
麻煩了
  • 哇喔哇喔哇喔~
    哇喔哇喔哇喔~
    如果你堅持要
    就加油吧
    做之前想一想

    因為這種事情如果鬧大
    你以後的求職說不定也有問題

    因為人事單位絕對對可能的麻煩人物敬而遠之
    (當然,他們可能不會去分辨誰對誰錯)
  • to 哇喔哇喔哇喔~
    勞檢處跟我講ㄉ就跟你講ㄉ類似
    他們說我只能跟愛*達理論說:當初並沒有事先說制服要扣錢:然後看愛*達怎麼回應
  • 同意哇哦哇哦哇哦~的話
    如果你想申訴 要先衡量一下情況
    免得日後吃虧的是自己

    我已經從愛*達離職很久了拉 現在的情況有點耳聞
    以後換工作千萬要注意合約的問題
    對自己才有保障
  • nanawang....就是.....雷夢娜...^_________^
    狗然是你
    還是遇到你囉
    好想你喔
    真是煩
    居然給我碰到這麼糟的公司....
    我覺得我還是去勞工局問問看好了
    因為我之前在髮廊上班時
    也是離職的很不順利
    她們還為了作為制服的兩件佐丹奴的t而扣我一千
    後來勞工局的人就在調解會上叫我把制服洗淨還他們
    並說這樣它們就不能扣我了
    只是說現在是卡在它們的制服也是本身公司的販售商品之一
    我怕ㄠ不了
    但我覺得制服這種東西
    會用到它們的制服
    也是因為今天我會去那邊工作替那公司做事
    那制服由公司提供應該是合理的
    而且我想它們先耍賤在先
    別怪我要跟她們盧>___<
  • 而且我覺得nanawang說的沒錯
    上班時該做的都沒有少做
    做出來的業績雖然也是為了薪水
    但大部分的進帳還是公司
    為何離職還要搞一些小動作
    不想好聚好散的應該是公司那邊吧
    好像都以為我們被請的人都是個人
    所以好欺負......
  • 剛打電話去問勞工會了
    它回答我的是------
    可以要求公司無權扣我制服費
    一來我們只有口頭約定
    加上勞基法裡本來就沒有賠償制服費這項規定
    勞工會的人真好
    還一併回答了我別的問題
    我想過陣子我要跑趟台北市政府了
  • 如果公司堅持不給
    其實你也沒辦法的說........
    (勞委會雖有行政處罰
    也是罰款
    最大我忘記權限在哪
    但是這就跟交通罰款一樣
    交通罰款交不交
    你覺得有沒關係

    就算上法院後
    也是類似這種情形
    ccccccccccccc
  • 是嗎
    它們不還我的話是違法的囉
    但如果它們堅持不給也沒輒的話
    那勞基法不就是空設的法律一樣?
    那至少它們也會被罰款囉
    繳不繳罰款是它們家的事
    反正我目的有達到就好囉
  • 嗯來回應一下
    關於蘋果日報上寫的保全人員制服必須扣錢的問題
    是因為那是"量身訂做"的西裝及外套
    合約裡清楚規範每一件的價格
    而勞工局也認為價格合理
    (有很多銀行都是這樣的機制)

    這與許多騙錢的公司
    要少爺先買高額制服是不同的案例
    因為那衣服的價值不值那種高單價

    而開版者的案例
    基本上要先看雇主有無與勞工簽訂工作契約
    契約中有無規定制服項目
    因為開版者的制服不是定做
    頂多就是S,M,L那些size
    是員工都能通穿的
    根據我的了解
    向勞工局申訴後
    通常能調解到不必賠或折價

    而開版者的薪水絕對是不能預扣的
    這絕對違反勞基法
    而開版者提出離職公司卻要提早辭退
    基本上勞基法似乎沒有明文規範
    一般而言
    題離職的人能早走不是更好嗎
    能早點找新工作
    不必被綁著呀
  • 我是潔希米....
    謝謝你的回應
    提早走一般是好事,但我是已經先找好工作才依公司規定提早提辭呈
    提早走反而讓我計劃亂掉
    而且我做的是服裝銷售
    其實公司會要我提早走是因為
    這樣子它們就可以以日薪計給我薪水(聽說還會扣掉假日,以時際上班天數去算>____<")
    也因為我做未滿足月
    除了不是完整的月薪之外
    而且我之前做的業績也拿不到任何抽成
    這些我雖然很不爽
    但我認了
    不過我就想說我要把制服錢討回來
    因為是它們先跟我耍手段的
  • ORSON
    不客氣唷
    制服的問題
    建議你寫個申訴函到各地方的勞工局
    例如你與公司位在台北市
    你就寄到台北市勞工局

    制服費用有無收據呢
    還是直接從薪水裡扣
    如果你是扣薪水
    務必要跟公司要薪資條
    裡面就會有一項是扣制服費用的
    這樣才有證據
    如果有收據(項目是開制服費)也有相同的效力

    還有
    制服要保存好
    方便勞工局才能幫你多爭取一點權益
  • 恩嗯
    我連打卡單都已經請同事幫我COPY好了
    現在只能希望能順利要到了
    為了爭口氣還真是小累*__*
  • 蘋果日報上的案例
    公司方面應該還是違法
    絕對沒有「制服是定做的」這種理由
    就可以要求員工要自付制服錢
    至於它為何能成為資方辨解的理由
    有去申訴過的人就知道原因了....
    制服錢要討回來並不難啦!
    公司不想付這筆錢
    就等著付罰款(而且是連續罰)
    不過勞工局的人通常不會和資方硬幹到底
    (只是這種小問題,何必要一副作對到底的樣子?)
    建議開版者將你覺得損失的權益一起算一算
    包括你提前離職的損失....等,包裹在一起解決
    申訴時才會有最佳的結果
    至於勸你退一步
    是因為你這種做法
    通常只能整到下面的員工
    (例如:公司事後會認為人資人員失職,帳算到他頭上)
    付你薪水的摳門大老闆,才不可能好心的自己全吃下這筆錢
    就像是盤點少貨,公司不會自行吸收損失一樣
    結果是同事何苦為難同事
    至於被同行列入黑名單
    中高階主管才會有這種情形
    你不要在經歷上填上有糾紛的公司也可。
  • 大頭表弟
    妳有我電話吧,打給我聊聊啦
    捰也想知道到底是哪家公司,看有沒有認識ㄉ人在那家公司站櫃,如果是M***S*****我也有認識ㄉ人站納ㄍ牌子,搞不好可以幫你問問看
  • 好滴
    收到壹堆好心人的回應
    謝謝大家
  • 還有
    我就是希望讓人事人員被ㄉ一ㄤ
    因為負責人事的人就是經理
    而當初也她要把我提早踢走的>____<
    總之我等薪資條下來就去申訴
    還有
    雷夢娜
    打妳手機也不接
    而且還那麼晚睡.....
    妳還在西門町的xxx舞廳兼職嗎?
    身體要顧好
    不要剛過四十就像五十的人一樣
    ^___^

  • 比起你來我真的該偷笑囉
    但是那制服的款式就是一看就知道很少人會喜歡的
    這含蓄的說法你懂嗎
    拿去拍賣大概也賣不掉吧
    拿來當睡衣....
    應該也沒人穿牛仔褲睡覺的吧
  • 我之前也是有發生過離職前,公司要求要買下制服...
    可是我直接把制服交接給下一個新人了!!
    反正我如果不交接,公司也會要求新人買制服!!
    所以也不用付錢...
    因為當初我穿的那套制服也是前一任交接給我的...
    我覺得我沒有必要花錢買一套二手制服!
    你可以跟公司說說看...
    把那套制服交接給新人...看ok不ok~~
    當然啦,前提是那套制服沒什麼污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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