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被檢舉了,罰金居然要1萬多元

今天收到衛生局的公文,居然是之前我在雅虎拍賣刊
登保養品的商品內容...甚麼未事先申請廣告核准字
號...天呀!
好像的確不能登出商品內容成份等,但是當初我怎麼
沒收到yahoo停權或是警告的信?而且這我早就沒刊登
了....怎麼現在才收到這信,好煩喔~

我打電話問了衛生局,他居然說最低要罰一萬元ㄝ..
天呀~~~問他是誰檢舉的他死都不說~好嘔喔~莫名其
妙的就被檢舉,然後就要付錢出去,根本不知對方是
誰,真的太嘔了啦~~~~一萬塊ㄝ,還沒賺到就先賠了

這可以申訴還是有可緩的管道嗎?沒工作哪來的錢付
呀~好想哭喔~檢舉的人真該x
  • no!
    no!
    記得之前看過一位賣家的拍賣頁
    她也是被別人檢舉,不過他是去警局備案
    網址如下: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1129138154
    可以詢問文中所提到的單位(Ex.中正區衛生所)
    類似的案件她們應該接觸了不少
    試試看有沒有別的方法
    希望妳能順利解決囉!!
  • 謝謝~
    我賣的不是二手的,也只是說明商品的內容,我也不
    會誇大~我又不是廠商,只是想省國際郵資找多人一
    起購買(因為是從美國寄回來的)

    是台中市衛生局,他說有人向衛生署檢舉,然後看我
    所在地是台中就交給台中衛生局處理。

    我覺得很無耐,如果是這樣,那現在網拍一堆也是有
    把成份等說明都po出來,那我也可去檢舉那些人也就
    會平白無故就被罰錢....很誇張ㄝ~隨隨便便就要人
    繳錢,本來想說罰個幾百塊花錢消災,結果小姐居然
    跟我說不然我們算最低的一萬元給你,也可以讓我分
    期付款,我又問這錢是給誰?他說就給政府了...

    找議員或立委是不錯啦~可以有大的回應,但是是不
    是也要花錢呀...
    如果找警察的話會比較好嗎?因為我甚麼東西都沒有
    ,只有他們寄來的這張意見書,網拍的資料早刪掉了
    ,雅虎要收費後就沒有在用了。

  • 找警察應該沒用(我看不出有任何作用)
    上面有那個no所提供的網址
    你參考看看
    這種看起來跑不掉了
    只能找民代出來解決
    民代應該是不會收錢
    問一下你父母親有沒認識的
    這點真的滿誇張

    因為這跟警察開你罰單一樣
    你不能不繳
    除非你不住台灣
    政府大可凍結你在台灣的財產
  • 可是我想說的是..爲啥罰款可以分期付款??
    還可以說最低算多少??不就是罰緩上面規定多少錢就多少嗎??還是可以說改就改喔..

    關於這方面我不是很懂..因為你說成這樣讓我想到詐騙集團耶..好像千方百計就是要騙你錢..

    你要不要把你拿到的公文..直接拿到台中市衛生局請教他們..如果這件事情是真的..你也好當場請教衛生局人員..並且說明你刊登內容..多少應該有點幫助..我想他們至少也會教你怎麼做比較好吧..
  • 我現在自己都沒有任何資料,他們會不會亂改內容呀~

    他們應該是當時會從網路上印下來的吧,這資料他們
    沒寄給我,我有麻煩叫小姐寄給我,他居然說用傳真
    的就好(我沒傳真機),對於內容我真的忘了,他們會
    不會自己亂改呀~這樣就可變的誇大不實,網路文件
    要改很容易吧。

    我有跟小姐反應說當時為什麼我沒有收到他們衛生署
    等單位的通知,他們應該至少先mail跟我確認這是不
    是我賣的商品,違反哪個規定、會有怎樣的處罰,這
    樣至少我知道我甚麼東西違規之類的吧~
  • 罰緩上面規定多少錢就多少嗎?
    是一萬到十五萬
    所以要罰多少
    是衛生局決定的
    (可不可能不罰錢
    可能.............
    找人來關說
    不行就開著記者招待會
    關於這個
    fg的記者該出現了吧.......


    to:夏日薰陽
    先走一趟衛生局
    把它影印下來
    最好是把上面資料post到網頁上

    順便開始亂投訴
    apple日報
    總統信箱
    立委服務處
    反正你想的到就投訴
  • ps:到衛生局時要乖一點
    最慘要賠十五萬
    乖一點賠一萬........
    如果你的升訴都沒結果的話
  • 嗯~~謝謝大家的回應,幫了我很多^^

    我想應該是逃不掉的,他文件上沒有說罰多少錢,是
    我問小姐說像這樣的案件都罰多少,他才說最低一萬。

    文件是要我6/7到衛生局去,他們說就是拿一些資料
    給我(當時網路的資料),問我一些問題,有沒有申請
    廣告之類的,那當然沒有呀~所以要是要罰錢了....
    (我可以死不承認說那網拍商品不是我的嗎.....)

    我一直叫他透露是誰檢舉的他真的都不說ㄝ,反正要
    罰錢啦~告訴我是誰至少讓我知道嘛~罵他一頓也好~
  • 我可以死不承認說那網拍商品不是我的嗎.....
    但是你資料在yahoo拍賣有吧.........
    所以這個可能跑不掉

    至於誰檢舉不用去理他了........
    於事無補

    有沒有申請廣告之類
    現在他們的產品還有上架嗎????
    拿著他們的那樣產品
    當天去對
    含內文說明書
    最好是把裡面的英國翻成中文
    找出裡面的一些成份
    證明這些東西有如美白保濕的效果
    能做到這樣
    我看那個也不能講啥
    畢竟這不是誇大不實
    還有幾天
    你準備一下
    我要下班才有回家
    才能幫你在法律板問
  • 夏日薰陽,

    你好可憐唷.. 怎會將阿.....你商品內容還留著嘛????我可不可以看看你到底寫了些什ㄇ..?

    我絕ㄉ很怪ㄟ..
    若不標明美白,保濕,抗皺效能

    誰會憑著看成分就知道這是哪種保養品阿...
    只要不要欺騙大眾,誇大不實就好啦

    那ㄍ檢舉你ㄉ人真ㄉ很濫ㄟ... 這種小事也要檢舉...

    幹麻不去檢舉那些濫用國家資源的警察阿...
  • 謝謝可愛書生寶寶^^
    to 妮古芭芭拉
    那商品頁面早刪掉了,應該就是寫擦起來很保濕,有
    防曬等吧~真的忘了。

    我想應該是只要有描述任何有關商品就算廣告吧..
    那衛生局小姐說的啦~也就是說賣洗髮精的也不能說
    洗完很柔軟不打結之類的,好像會讓人聽了會去買那
    樣就算廣告。

    唉~只能拖了~那小姐還不錯啦,說可以改我方便的時
    間,真想拖到我有錢的時候....
    倒楣的是我網拍早就沒在賣嚕~賣的東西的錢也不到
    1萬,天呀~今年我真的犯太歲...要小心!

    如果有人還有網拍的話,有關保養彩妝品的,最好不
    要po商品內容、成份,不然遇到這種有心人要檢舉,
    跑不掉了。
  • 請問你是多久前po的~
    為什麼到現在才被罰
    那如果之前的po的人是不是都有可能會被罰呢?
  • 對.........
    都有可能被罰
    (幫忙補中
    只要有人報馬.......
    追溯期大概要好幾年
  • 真是打不到老虎專拍蒼蠅
    那麼像那家賣球鞋的
    就得"不純砍頭"
  • 嗯~我去問了樓上有人提供的那位賣家,他說因為
    我的所在地是台中,會很麻煩?
    所以一次就開罰,算是地方稅收,所以連勸導都沒有
    一張一萬...
    那這樣是不是有機會可以關說不要繳錢呀..
  • 對.........
    所以說靠關說....
    這是沒辦法的>....<
    有沒有其他辦法再想

    但是不要繳錢
    我只想到這一招
  • 我覺得這個定義很莫名奇妙
    『描述任何成分或功效將會被認定為宣傳廣告』(以照片方式拍攝產品說明書也不行)
    那如果產品的名字就叫『蘆薈消炎軟膏』或『防曬綿羊霜』之類的東西
    根本就不用賣了
    因為名字又描述成份又描述功效
    即使不打產品名只放圖片也是一樣
    除非圖片角度什麼字也看不到
    或是只照產品內容物
    鬼才知道在賣什麼東西

    如果你當時拍賣是根據商品上的資訊寫的話
    這可以有很大的爭議範圍
    根據定義『宣稱效能或為廣告性質者,都必須有廣告核准字號』
    原本的公司在出產這項商品的時候就應該有申請廣告核准
    所以只要你的敘述是根據商品所述
    就是沿用已經核准的廣告
    這樣就並沒有違法
    如果你的敘述是照商品說明
    卻被列為沒有核准的廣告
    那麼同理這項商品沒有申請廣告核准
    但事實上商品卻已經通過審核上市公開販售了
    這樣表示這項商品的說明並不算是廣告
    而你的敘述也當然不是廣告

    這�對廣告的定義就有邏輯錯誤
    只要你的敘述是根據商品的說明,並沒有增加新的內容
    你不是用了已經核准的廣告
    就是你的敘述並非廣告
    罰款應該可以免掉
  • 往消基會看看
    (如果找的到人關說就不要去了)

    這一篇聽說消基會的

    衛生署強調,在網路上刊登藥物、化妝品廣告需
    事前向衛生署申請核准,若是產品資訊介紹,不牽
    涉價格,則不在此限。根據藥事法及化妝品衛生管
    理條例,藥品及化妝品廣告,在媒體播出或刊登前
    ,需向衛生署申請,由衛生署審核產品成分、含量及
    包裝標示是否符合規定,通過後取得「衛署�廣字第
    xxx號」「衛署藥廣字第xxx號」等許可字號,才可刊
    播。近年來網路媒體也成為廣告商新寵,但網路廣告亂
    象比起平面及電子媒體,更難監督,為此,衛生署近來
    針對網路廣告問題開會討論,訂出幾項原則。
    衛生署藥政處副處長余萬能表示,有些公司行號、藥廠
    亦設有網站,介紹自家產品,若只是單純刊登產品的名稱
    、適應症等經衛生署核准的藥品許可證內容,不寫出價格
    ,可不視為廣告;若刊登帶有宣傳意味的文字,寫出產品
    價格,接受線上訂購等,則視為廣告,地方衛生機關可根
    據相關規定,查處其內容是否合格。
    余萬能指出,廠商欲在網路上刊登廣告,必須依規定先向
    衛生署提出申請,核准後才能刊登。事實上,網路藥品、
    化妝品廣告早已蓬勃發展,但鮮有廠商依規定事先提出申請
    ,違規情形十分普遍。最近衛生署與地方衛生局等單位開會研
    商後,確認網路廣告的處李原則是抓到一次就處罰一次,
  • 我覺得檢舉的可能有2種人
    1.開罰的當局
    2.該商品的台灣代理商
  • 真的感謝大家的幫忙:D

    我想我還是乖乖的繳錢吧,要找人關說也沒門路,再
    來我又看到有條例:
    1. 含藥化�品之製造及輸入需經衛生署同意,並取
    得許可證。請注意,輸入許可證需由進口商提出申
    請,因此,您如果是自行由國外輸入含藥化妝品時,
    仍應依規定取得輸入許可,如有其他廠商已就同一商
    品取得輸入許可證,並不代表您就可以合法輸入。

    所以如果真的不具有廣告之嫌,但是我這樣商品是由
    美國寄回,等於平行輸入,應凹到時後要付的錢就多嚕...
    唉~還是謝謝大家的幫忙,真感動!

    ps~那這樣是不是如果我們自己從國外帶回來的東西
    也不能在網路上賣呀~
    還有像這種網路拍賣..等是哪個單位在管的呀~我還
    是覺得被罰的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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