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不是第一次了,上次的事件可能沒鬧這麼大吧:
捷運公司本來就有永久免費通行證的,用途是給查勤、需要經常往來各站的員工使用,曾經有保管通行證的人拿來搭捷運上下班,後來被查到處分之外,各站使用「公務票」的人,出站都要登記時間、姓名等。
一直以來就有很多人盯緊捷運的預算與支出,當年民進黨市議員陳水扁就是其中之一,現在他們當然要謹慎每一筆錢囉。
對現狀不滿可以抗議,曾經在某站在未驗收的廁所就看過「此山是我拆,此路是我開,我從這裡過,還要買路財?」但是觸法貪污被殺雞儆猴就太划不來了,即使從今天起捷運公司員工可免費搭乘,被開除的員工還是會因為貪污不被錄用;就好像有人喜歡在公司打私人電話;把公司的原子筆、影印紙拿回家……這些都算可大可小的貪污,沒人計較不代表合法,就算是大家都如此,還是有運氣不好的人被追究,那才真的划不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