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加駐 " 台灣 "

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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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今年才換新護照 ' 但我迫不及待地將護照換成 tawain ............. 通行無阻 !
  • 「你護照加上了台灣,他就知道台灣了嗎? 他還是不知道.」

    TO kai802:

    妙!

    一語道破!

  • 「真的有這麼大的差別嗎?去過這麼多國家,從來沒覺得不方便過耶!一樣通行無阻啊!應該是心理問題吧」

    TO renee:

    Ditto.
  • 「那個移民官真是個大混蛋﹗」

    TO 寶貝我:

    柯林頓總統1998年6月在上海說「我們不支持台灣獨立、或是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我們也不認為台灣應當成為以國家為資格的任何組織的會員國」

    美國總統布希與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會面時,重申美國的(一個中國)政策和不支持台灣獨立的立場。

    有兩個大混蛋總統,底下的移民官當然也是大混蛋。
  • 舒
    台灣本來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管他是中華民國,台灣共和國,或是中華台灣.只要能跟老共有區別,任何名號我都接受.So,這次加註Taiwan我舉雙手雙腳贊同.
    台灣!加油!
  • 希望台灣護照可以有個真正的身分&名字
    中共的干擾簡直是莫名其妙嘛...
    我的護照要到94年才過期 真迫不及待滴想趕快換成新護照呢~~~~
  • 真是的..我才剛換發新護照....
    除非把護照丟了..不然我要等10年後才有機會拿到印著TAIWAN的護照啦>_<
  • ~小小妹~
    ~小小妹~
    我也是喜歡加註台灣
    我愛台灣,呵呵
    因為真ㄉ超討厭被誤認為大陸人
    現在在國外唸書,常常要用支票所以就要出示護照
    但是大家常常都搞不清楚
    看到china二ㄍ字,就認為你是大陸ㄉ
    還對你態度不太好
    我ㄉ護照也是去年才換新ㄉ
    一定要效期到ㄌ才能換新ㄉ嗎
    可不可以提早換呀...
    希望下次回台灣就去把他換成有台灣2ㄍ字ㄉ護照
    嘻嘻...
  • 對 ! 小啦拉 .....
  • 好感動喔,
    大家都好愛台灣,
    我也愛台灣啦~
    我們都要為這塊土地而努力喔!
  • 學者與政治人物都說:國家構成四大要件領土、人民、政府、主權。政府、主權憑何而立?憲法!所以一個中國與臺灣主權這二個問題,必須從憲法中找答案。在臺灣,自是以中華民國憲法為討論的文本,畢竟,解嚴後的六次修憲,不管這部憲法是好是壞,皆已有臺灣人民普選國代的參與,換言之,這部憲法已具備民主正當性,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人民的意志。然而利用同一部憲法,統、獨傾向不同的學者或政客,對於一個中國與臺灣問題的解答卻完全不同。
      粗略地說,獨派學者認為憲法增修條文明訂:中華民國的立法院與國民大會的民意代表及總統皆由臺澎金馬的人民選出,與中國大陸地區的人民無關。故依此部憲法所建構的國家意思機關只代表上述地區的人民,亦使國家權力統制機構的合法性指來自上述地區人民的授權,自此與大陸地區人民完全脫勾,所以,從國民主權的角度言,臺灣應為獨立於中國大陸之外的主權國家。再者,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此條文之意涵在於:中華民國憲法地域效力並不及於中國大陸地區,並承認大陸法律合憲〈中華民國憲法〉基礎,換言之,本條文承認對岸統治權的合法性。綜上,獨派學者與政治人物認為現行憲法將臺灣與大陸定位在國與國的兩國關係,而中華民國作為一個主權獨立國家,其統治權之效力只及於臺澎金馬地區。
      統派學者認為:憲法增修條文前言開頭即寫明「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文字,解釋上可認兩岸關係為分裂狀態,至於分裂的程度已達到兩個國家或只是一個國家中的分裂,則須另外討論。不過,就此前文可知:「國家統一」是中華民國的憲法政策,換言之,就算是「兩國」,國家統一仍是白紙黑字的憲法政策。再來,增修條文中關於立法委員與總統的選舉,皆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人民行使投票權,而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規定亦使用「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文字。換言之,中華民國被修憲者區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解釋上中海峽兩岸皆在中華民國的架構下。而中華民國現今的統治權雖未及於大陸地區,但中華民國憲法是以整個中國與臺澎金馬為領土,若未修憲變更領土,則中華民國的主權仍及於大陸地區。綜上,臺澎金馬與大陸地區皆屬於中華民國憲法所及的區域,一個中國在此係指中華民國。
  • 因為兩派見解皆有所本,有預設立場者必以某一方見解為準;無預設立場者在統、獨各有條文可據的框架下誰是誰非亦難認定。中華民國憲法真像一份烤乳豬全餐,任人各取所需。嚴肅的說,這當然與意識型態有關。即使雙方說得再有道理,還不是先有結論再找理由。法學討論、解釋方法,不過是包裝結論的裝飾品。這也是臺灣地區政治論述情境的反應,只要從某人的政治言論,大概可以推知此人的政黨傾向與統獨色彩。說穿了,這些理論還真沒什麼了不起,只要多讀書、多動腦,你我一介平民,不也能說出這些大道理。學術討論?聽聽就好,不必太認真。需要認真的事,應是這塊土地上人民的未來是否可以生活的比現在更好。
      至於統一或獨立哪一個能帶給臺灣人民更好的生活,我不知道,但檯面上這些人物們總該給我們一個交代才是。
      
      以上文字是我大學同窗好友趙培皓所作,他退伍後考上臺大法律系,之後進入政大法研所,又考上律師執照,憲法討論涉及法律專業,所以我請他以法律人的身份寫就關於憲法爭議的「國與國關係」。
      讀完專業人仕的看法,讓我們來研讀臺灣版的《獨立宣言》。

        壹、前言
    經由民主進步黨與全民多年共同艱辛奮鬥,逼使國民黨放棄戒嚴與一黨專政,接受民主改革,達成一九九二年的國會全面改選、一九九六年的總統直接民選、以及修憲廢省等政治改造工程,已使台灣事實上成為民主獨立國家。為總結過去的成就與經驗,因應新形勢與新環境,展望未來可能之發展與願景,本黨除繼續推動國家體制的改造,並應進一步詮釋台灣的定位與走向,向各界表明本黨現階段對台灣前途的看法與主張,俾能在既有的基礎與成就上,迎向新世紀的挑戰。

      貳、主張
    一、 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
    二、 台灣並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片面主張的「一個中國原則」與「一國兩制」根本不適用於台灣。
    三、 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努力的目標。
    四、 台灣應揚棄「一個中國」的主張,以避免國際社會的認知混淆,授予中國併吞的藉口。
    五、 台灣應儘速完成公民投票的法制化工程,以落實直接民權,並於必要時藉以凝聚國民共識,表達全民意志。
    六、 台灣朝野各界應不分黨派,在對外政策上建立共識,整合有限資源,以面對中國的打壓及野心。
    七、 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台灣前途決議文》最核心的概念─臺灣前途由臺灣全體住民決定。這篇文章會有其歷史地位,將來可與美國《獨立宣言》並列。此文揭櫫的是民主的精神,自由的思想。以前歷史上搞篡國把戲的都是少數亂臣賊子,奸相佞人,專制中還生專制;此決議文邀全民入股,集體篡國,民主中方生民主,偉哉!《台灣前途決議文》。不過這類偉大概念崇高理想的文獻通常難以兩全,對於技術程序的枝微末節就無法兼顧。目前社會上已經慢慢形成共識,以決議文中提議的公民投票來完成全體人民意志的表示。
  •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過一種罪名─偽造文書

    如果你(妳)喜歡一個人,未經法院公證或兩人以上的公開儀式,就將他(她)的名字填入配偶欄,就犯了偽造文書罪。

    如果未經教育部核可立案的教育機構核發的畢業證書,而自己印一張也是偽造文書。

    其他的就不枚舉了。

    沒有法源依據的文書行為都算偽造文書。

    請注意「法源依據」。

    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部要在護照上印些什麼,總得有個法源吧,不好政府帶頭違法亂紀不是?

    在《中華民國憲法》裡可沒有一個機關單位叫「臺灣」的,除了臺灣省政府。

    只是升斗小民小民偽造文書,中華民國政府就要罰款抓人;中華民國政府外交部偽造文書,無法無天啦!

    如果印個臺灣大家就很爽,就可以幸福快樂,我也替大家高興,不過想印個臺灣就達成臺灣獨立或是得到萬國承認,就太阿Q了。

    我是無所謂啦,之前用車輪牌去過十三個國家,從來沒洋人對我如何如何,也沒誰誰誰找過碴;加印個臺灣也還是沒人會對我如何如何。

    印個臺灣我也沒說就能用機場貴賓室,不明白有啥好處。

  • 中共要求台灣僑民護照出生國填CHINA排除ROC

      (中央社記者廖真翊北京十七日電)中共日前要求各國在公民護照「出生地欄」排除台灣後,今天有新的調整。中共外交部表示,旅居海外的台灣僑民「出生國」唯一可接受選項為「CHINA」;至於「出生地」欄目可填上「TAIWAN」、TAIWAN,CHINA」等選項,不接受「ROC」、「TAIWAN,ROC」。


      中共無理打壓台灣強迫台灣僑民更改出生地,在台灣引起民意反彈。中國大陸外交部今天調整作法,明列台灣的僑民在護照出生地、出生國的「可填選項」,再度強調少數國家在護照出生地欄內填寫「台灣•台北」或「香港•香港」已違背「一個中國」原則,對於「填寫錯誤」的外國護照申請簽證,中國將要求更正。

      中共外交部表示,他們已要求各國護照頒發機關依據「一中」原則,將本國公民的護照「出生地欄」,從過去的「台灣•台北(TAIPEI TAIWAN)」、「香港•香港(HONG KONG HONG KONG)」,改為「香港(HONGKONG)」、「中國(CHINA)」、「中國•香港(HONGKONG CHINA)」、「香港特別行政區(HONG KONG SAR」或者是「中國•香港特區(HONG KONG SAR CHINA)」。

      至於台灣海外僑民,中共外交部提出的「出生國」唯一選項為「CHINA」,「出生地」選項包括「TAIWAN;至於「出生地」欄目可填上「TAIWAN,CHINA」、「TAIWAN」、「CHINA」、「CHINA,TAIWAN」、「TAIPEI」、「CHINESE,TAIWAN」,大陸方面不接受填寫「ROC」、「TAIPEI,TAIWAN」、「TAIWAN,ROC」的申請。

    嗯...
    死共匪...
    欠扁...
  • 要小心一點...
    不要讓這個話題太政治...
    等一下又被刪掉...
  • 這不是政治,而是最基本的國家認同
    台灣人認同台灣是最基本的事
  • 看到人家美國根本不想鳥中共我就覺得住在加拿大的我們實在太可憐了
    聽說在加拿大辦護照的地方已經有官員口頭勸導了呢
    真是搞什麼啊,加拿大歸中國管嘛?
    一點自覺也沒有
    希望這邊的台僑能夠出來跟加拿大政府抗議
  • 我也想外國人登錄證上改一下
    它直接寫

    中國 台灣省

    ................. =.=
  • piedsnus:

    根本不用理他

  • 果然有點欠X....
  • *o*

    對對對
    你最了不起
    不要以為這裡只有你有美國護照喔
    還有很多人有美國護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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