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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這個也要陳情?

台灣真是民主過頭了
我要是小孩做弊被抓到
我大概會羞愧難當自己沒教好
乖乖把小孩領回去
他們是未來的軍官耶
不守紀律又不服處分
讓他們這種人當軍官
國家就危險了
五生作弊被處分竟四處陳情 陸官堅持開除

  張碧玲、呂昭隆╱綜合報導 五位陸軍官校畢業班學生考試作弊,遭到開除學籍處分,學生和家長連日來陸續向多位朝野立委陳情,尋求有一申訴的機會。陸軍官校廿八日則發表嚴正聲明指出,官校教育首重學生品格陶冶,考試舞弊行為嚴重戕害榮譽制度,校方原討論開除學籍,但考慮學生往後的就學與發展,才退學處分,後來因學生再申訴,校方最後決定開除學籍。



  陸官指出,該校在三月三日、十六日舉行學生期末考期間,有正期班陳姓學生等六人夾帶小抄被監考官查獲;另有一名江姓專科班學生在交卷時將考試用計算紙作答內容丟給不會作答的同學,也被監考官查獲。

  兩案經學生榮譽委員會審議後,移請學校員生獎懲評議委員會審查。委員會依「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考試舞弊情節重大」及學校「學員生學則」第一章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款「考試舞弊,經查獲而有實據情節重大者」討論,應予開除學籍。但校方考量學生未來的就學和發展,才由校長楊國強裁示退學處分。

  而兩案七名學生除一名李姓學生對退學處分無異議外,其餘都因家屬無法接受而向校方提出申訴。學員生獎懲評議委員會於五月十五日審理議決,除一名江姓同學情節較輕,記二大過處分,其餘五員均予開除學籍。

  至於被退學的軍校生家長指陳,陸軍官校對學生考試作弊的懲處不一,陸軍官校官員表示,主要是情節輕重之別,之前曾抓到軍校生作弊而記過,主因是該批學生屬「未遂犯」,還沒有開始作題,就被抓到夾帶小抄;而這次遭開除的軍校生,則屬情節較重者,發現作弊時,考試已進行了四十分鐘,而且小抄就藏在試卷之下,是「作弊已遂」,故全案情節重大。

  不過,學生家長卻投訴指出,他們依循校方指示的申訴程序提出申訴書,官校考核科卻指五名學生已經退學,要求學生自行向國防部訴願,然而,他們在四月廿四日家長請校方轉呈國防部的訴願書,校方亦未轉呈,讓他們有嚴重的受騙感覺。




  • totoro1
    totoro1
    看他們還振振有詞的樣子,不禁有點噁心!!!
    連這樣都能上電視要求公理/正義,
    台灣媒體及立委真是世界首創的寬容.
  • 用同樣的標準要求自己...

    嗯...我若在學校作弊被抓...還被退學...
    我真的沒有臉,敢叫我父母找民代上電視陳情...

    因為,基本上我應該已經被父母打死在家裡,拖去埋了

    犯了錯被處罰,我從來不敢討價還價,即使處罰過重,我還是會接受(雖然可能背後唸幾句)
    但是
    因為
    你不犯錯,人家能處罰你嗎?
    既然犯錯...
    就自己摸摸鼻子,認了這筆帳吧!
  • 他們申訴說~~~
    之前有人作弊未遂只記大過~~~
    為什麼他們現在作弊已遂卻要被開除~
    有沒有搞錯呀~~
    榮譽是軍人的第二生命~~
    何況有了前車之鑑~~~
    在即將畢業的時刻居然還敢這麼作~~
    而且還沒有悔意的上電視為自己申訴(雖然他們說自己已悔改)
    真的是丟臉丟到家了~~
  • 我非常不同意kuby所說的'公道自在人心
    而且我們不是當事人 或許不了解全盤'
    事情的詳細內容如何我們當然不如當事人了解
    但是今天大家憤慨的是這個
    '作弊了被學校處罰還要立委來施壓'這種錯誤的行為



    在一個團體當中就應當遵守該團體的規範
    這些作弊的學生所犯的並非無心之過而是蓄意的行為
    所以受到校方處罰是理所當然的
    相信入學時學校也都有讓學生知道學校的規定

    最可恥的是家長一點悔意都沒有
    還在電視上振振有詞地說
    '我清清白白的孩子在學校念到快畢業才被學校退學...等等'
    如果我是那位記者真的想當場拿麥克風砸她
    到底有沒有搞清楚啊?

    這些學生連接受處罰的勇氣都沒有
    如何為國效命呢?



  • 不知道算不算幕後原因,
    水水們看過就算了,
    我只是知道有這麼件事情,
    不代表我贊成或可憐他們的做法啊~~~~~~~~~~~

    據悉,因為三軍要開始裁撤軍種,
    但是軍校之前招生的人數太多,
    實在沒有那麼多空間安排,
    所以............
    犯錯的學生都從嚴處分,
    剛好呢,
    有同學作弊嘛...................(所以他們不是說之前的都沒有被退學嗎~)

    不過嘛................
    話說從頭,
    不作弊不就什麼事都沒了,何必現在在電視吵吵鬧鬧呢~
  • 學校有必要出來說清楚
    為什麼會從"退學"改成"開除"
    剩下的無需多辯
    因為學生做錯在先.....
  • 有點亂
    有點亂
    校長說他們已經考試四十分鐘,算是有作弊之實,
    而不是一開始考試就被搜到小抄,故根據校規本應開除的;
    但因為校長一時心軟,所以才改成退學.
    沒想到這些學生找律師告學校違法(理應'開除'卻只有'退學')所以才變成開除....
    應該是這樣吧...@@
  • 退學處份---可以再轉學
    開除學籍---嗯,過去唸的書就當白唸的---沒有轉學或是同等學歷考試的資格

    好像是這樣
  • 退了學再個所學校唸就好了,開除學籍可就甭混了,等於是斷了後路,沒有學校唸,以他們這種情形來形容就好比是建中畢業沒辦法考大學的意思相同,差異很大,還有,那些學生唸的是公費學校,一經開除學籍確定的話,還得賠學校所有學費,其中一位學生算算可能要賠200多萬,又要還錢,又得接受孩子被開除學籍連個後路都沒了想到這些也難怪逼的那些家長要申訴,怪學校有用嗎?為什麼那些學生在作弊前不想到可能的後果嗎?(不過他們可能想不到會這麼嚴重)
    我看報導,原本學校是研議要開除,但因為考量到學生以後發展,所以打算只退學就好了,沒想到那些學生真是笨的可以,做錯事在先,還敢找家長一起向立委及媒體申訴,說的好像錯不在他們.
    私底下請家長認個錯或許只要個大過或退學就可以解決,沒想到他們搞這麼大,校長當然是開除他們學籍丫!那校長已經二顆星了,看起來還蠻年輕的,還有可能升等,那些學生家長這樣一搞,別說三顆星了,二顆星肯定掛到退休,那校長心裡頭一定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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