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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的新聞看了真倒胃

1.王小纏竟然變成新聞記者,還說自己隨身攜帶照妖鏡,說要照出立法院藏污納垢的地方,不知道他有沒有先照照自己的德行???
2.在人權團體大力奔走之下,蘇建和等三人獲判無罪,看著他們大談自己受到的委屈,再對照受害人的無奈,暨上回因誤殺小偷卻被判重刑的案子之後,真讓人覺得法律越來越保障作奸犯科的人呢?人權團體只看到蘇嫌3人的苦,那吳家的悲哀呢?也許我這麼說有人會不以為然,但人權團體要廢除死刑,我想如果他們當中有人是受害者家屬,不知道還會不會大力奔走?今天有死刑社會都如此混亂,強盜殺人越來越多,手法也日益兇殘,少了死刑再加上特赦,根本關不到幾年就可以出來不是嗎?看來奉公守法的人今後只有自求多福了@_@
  • 那真正兇手到底是誰?!最無辜的還是那對祖孫!
    覺ㄉ台灣的警察真是沒路用!逼供也就算ㄌ!
    還找不到兇手!!那警察用來幹嘛ㄉ!!!
  • 我對人權團體一向沒好感
    爛爛爛爛爛爛爛爛
    只要人權團體根本就連細節都不清楚就在那兒發表文章
    再看看五六年前
    台灣的軍隊一年有那麼多役男被不當管致死
    也不曾見到人權團體出來講過話
    我深信一個以人權為榮的社會必定就是以他的混亂為恥
    這是真的...........
  • 終於看完了,好長~看到一個段落就覺得很難過看不下去...
    覺得台灣的警察怎麼會那麼迂?當時的警察並沒有保留現場的觀念,我從另一則新聞看到,因為當時血流自大廳,許多人十分觀注各介人士都到場來看,還有人拿起家用電話打了起來,客廳到處是血腳印踩來踩去...不仔細搜查証據卻只顧著刑囚...如果不是這樣也許案情會更加明朗

    我也討厭衛道人士的那套說辭,他們只懂得護衛邊緣人的人權卻忽略了這些人的人灌己侵犯到更多數人的人權

    曾經在補習介遇到一位學法的老師,他說這不一定是冤案,但一定是懸案,就因為是個懸案才不該冒然判刑∼
    法學界相傳過一句話~証據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就是搜集不到有利証據最後只好敗訴)

    就是因此無法將真正的兇手定罪,但是他也深信人在做天在看,真的正的兇手到最後一定會受到上天的審判

    可是細想幾個月前才有一個案子,破獲十多年的奸殺案,原來是由兩個年僅13的青少年所為,因為追溯當時仍13歲所以殺人並不能判死刑...而歹補到時詢問他們是否有悔意,他們卻表示"並不會覺得後悔"...
    這無疑是給青少年一個不良示範

    有時很想衝動給他一個中指~凸凸凸,祝福他入獄能被雞姦上百遍!

    有時好想問問~人在做,天真的有在看嗎?
    小時候有個節目叫做天眼,六年級的是否還記得?每次都會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真的嗎?法網保護到的根本就只是一些懂法律的人).......那時我們就覺得,怎麼死掉的人十次有七次是女的?

    我好像離題了,
    可是真的覺得好無力..........人怎麼可以這麼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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