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ckquote style="ber-left: #999 2px solid; margin: 1em 3em; padding-left: 1em; color: #999">時間煮雨&nbsp;的話:&nbsp;<br />
<br />
本人現年30歲,和男友都有工作,收入約3萬初<br />
他需要負擔家裡貸款和自己的貸款,要3年才能還清貸款但本人沒有家庭經濟壓力,所以固定可以至少有2萬5可以存,但是近來覺得交了男友後,星期5晚上會過去男友家到星期天晚上才回家,跟他相處時幾乎都是在家然後只有吃兩餐,但是都是我出錢,等於吃什麼都是出雙倍錢,如果想吃大餐像是一個人4.500的就得出到1千,平均一個禮拜都要至少花上1500..然後我們也沒有去哪裡玩,只有偶爾會看電影才會是他出,但是吃喝都是我出的錢...覺得這樣是體恤他還是在養他?目前在一起4個多月了..<br />
這樣的感情還能繼續嗎?</blockquote>
<br />
謝謝大家精闢的指教,本人會以此為鑑認真去思考自己的人生,即使還是不能在一起了..<br />
也表示自己就是比較現實的個性也不適合他<br />
但若還是有走在一起,那麼也是自已選的,也當作學習社會的現實面,年紀跟薪水都很現實的,<br />
看清與看不清也是一念之間,人生只有一次,是該好好選擇<br />
<br />
&nb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