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研究
目前廣泛認為三聚氰胺毒性非常輕微,動物實驗中大鼠口服的半數致死量大於3克/公斤體重。[6],根據1945年的一個實驗報導:將大劑量的三聚氰胺飼餵給豬、兔和狗後沒有觀察到明顯的中毒現象。[7]。三聚氰胺的半數致死量(LD50):(對鼠的實驗結果)4.1 g/kg - 氰尿酸三聚氰胺(Melamine Cyanurate),6.0 g/kg - 三聚氰胺,7.7 g/kg - 氰尿酸(Cyanuric acid)。就毒性來說,兩種單體的化合物「氰尿酸三聚氰胺」要比另兩種單獨存在時要強。[8]
對於三聚氰胺形成腎結石的機理並不是很清楚,初步研究認為三聚氰胺經常和結構類似的氰尿酸一起添加,攝入人體後進入腎細胞中,三聚氰胺在氰尿酸存在下兩者形成結晶沉積從而造成腎結石,堵塞腎小管,最終造成腎衰竭。由於三聚氰胺結石微溶於水,對於成年人,由於經常喝水使得結石不容易形成。但對於哺乳期的嬰兒,由於喝水很少並且相比成年人腎臟狹小,造成更容易形成結石。[9] [10][11]。這也是2008年中國嬰幼兒奶粉污染事件中受害者基本為嬰兒而很少見到其他年齡階段的兒童或成人的原因之一。中國衛生部對於該污染事件的指導治療方案中,對於三聚氰胺造成的輕度結石,推薦使用大量飲水的方法來消除,也是基於這個原理。另據報導,三聚氰胺加熱後可以生產氰化物。[來源請求]
[編輯] 三聚氰胺於各地的殘留標準
[編輯] 台灣
2008年9月24日,中華民國衛生署參考國際檢驗方法和香港最新立法規定,以及會商藥物食品檢驗局與食品工業研究所的專家後,決定2.5ppm(2,500ppb)為食品殘留三聚氰胺的檢驗判定標準。[12]
[編輯] 香港
香港政府于2008年9月22日緊急立法,禁止食物的三聚氰胺含量超標。新法律規定:每公升奶類製品,不能含有超過1毫克的三聚氰胺,食物每公升不能超過2.5毫克。[13]
[編輯] 中國
《2008年度遼寧省飼料產品品質安全監測計畫》 中,明確規定飼料中攙加的三聚氰胺要低於2mg/kg。
[編輯] 美國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於2007年5月25日一文,在討論家禽、魚類內含三聚氰胺,其中認為最低檢測標準應該訂為50ppb,超量對健康不利。[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