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留言,不是想出名,更不想鬧大,請大家包涵..

剛留言給我的朋友,謝謝你們的意見.和幫忙
我想回留言可是系統都說有問題.
你們的好,我真很感激~

至於告我的那個朋友,我不是不肯公開跟你道歉.
是因為..我怕你不想被人知道.我想留言跟你說
系統一直不讓我留.唉....

那篇500.我很意外,不過對無端被捲入的人感到不好意思.
被我亂罵到的朋友,真的對不起,選舉激情退去時,我罵什麼都差不多忘光了.還是在此誠心誠意的跟大家說對不起.

以後,保證不會再犯!    也不知該說什麼了,還是謝大家的建議,鼓勵,和批評.


我不知我電腦發這篇大家能不能看到,因為突然不能留言.
  • yulica的話:
    借問一下
    男生洗澡是不是都像飛的一樣
    咻一下的就洗好了????

    我怎麼覺得剛剛看我弟進去洗
    不到30秒他就洗好出來了????
    ==================
    30秒!?

    很驚人的數字@@

    我弟五分鐘我就嫌快了
    都很想叫他再進去給我洗一次
  • 愛PaulSmith的貪吃鬼的話:
    HIDE-HATA的話:
    索多瑪120天的話:
    插個話
    24個比利是一本書ˋ講多重人格
    24個比利之外ˋ我有千千萬個我啊(剛從牙醫那裡回來恍神中)
    ===================
    在下受教了~一定買這本書來看看~XD

    居然沒發現這種好書^_^
    =============================

    這本很好看..
    =====================
    +1

    這本書真的不錯
  • 小小健

    我剛去你的部落格晃了一下
    原來你也玩無雙啊

    那個真的很好玩對吧>v<
  • 晚安阿各位~^^


    怎麼一回來上線便發現這裡氣氛不同了~



    原來我善良的魚翅妹妹感化了遇口水則"碰發"的海苔
  • 告,如果成立,能讓一個以為大家為政治口頭爭執或是情緒的謾罵這件事,讓我一輩子留下污名,而感到痛快,那請原告就堅持的告.

    1.以上這段話,我是想要表達,如果因為政治立場不同,我沒修養的罵13,他認為我太可惡,不可原諒,告我,讓我有案底她才可以感到安慰和快樂.那..表示她很恨我.那她就告吧!因為她很恨.  並不是覺得被告無所謂,老實講我很難過.

    --------------------------------------------------


    因為我決不會因為一時情緒上的失控,對別人如何惡意的傷害耿耿於懷甚至提告,但這全是我自己在想的.今天律師跟我講,不要以為大家想法跟你一樣,我受教了.

    2.以上這段話,是我在很無助時,跑去請教市府律師,敍述因為政治話題,和人起爭執並沒有指名道姓.只罵對方暱稱難聽的話,這樣會被告啊?
    律師回我說:  對方可以告,我問律師說.啊...這麼嚴重啊.我說我以為大家罵一罵下線後氣也消差不多了,還會被告喔,覺得小事一件,怎麼對方那麼生氣那麼在意

    律師回我說:不要以為大家想法都跟你一樣,你認為罵一罵情緒發洩一下而已是小事,但有些人並不是這麼想.我才知道,我太自我了,所以我覺得  自己  "受教了".



    (以上是我想表達的原意,請大家行行好不要做負面解讀了好嗎.  謝謝大家了)
  • 這位太太

    讓大家引起公評也是妳~


    這樣說吧~


    那麼妳沉寂了一天 
    倒底找出了道歉的方法與面對現實了沒?
  • 大判燒的話:
    為何要聊天不另外開版....
    ================
    啊........

    對不起,看到別人提到感興趣的話題

    就忍不住回了........>”<
  • 版主...
    無意義的表達感受可以,
    實際的面對還是要繼續做喔,
    祝福你。
  • 其實我想也沒人想要站哪一邊
    因為原告與被告都有錯
    你有受教那很好ㄚ  起碼是個教訓
    從中記取教訓後就不會有類似情況發生

    雖然你現在還是很悶
    趕快把事情解決就好囉~

    只能說你剛好得罪了有錢有閑又有門路還有就是要告你的人.沒辦法因為你說了很多太難聽的話了

    政治熱過頭是一種台灣特有現象=  =
  • 事情解決了沒呀?
    上台北處理了嗎??
  • =  =還在原地打轉~~~沒行動阿~

    來看一下美股吧~~
  • 嗯    她選擇了她所選擇的了


    那就是下線去了
  • 真是受夠那些愛在別人話題裡裝熟  耍一家親聊天的網友
    一點尊重都沒有還自以為寶理寶氣

    另外對此話題只有三個字
    "告得好!"
  • 忘了吧
    忘了吧
    之前不是有一對男女,好像因吵架事件結盟還是怎樣?
    一直在這裡閒扯
    別人提醒他,還不服氣咧
    還一付講不夠吵不夠的樣子,不知吵掉多少篇
    看~版主回來了
    現在還剩多少篇呢?
    好歹也尊重一下版主他是開版者吧

    還有版主啊
    你不能再這樣天真下去了
    不然你有可能會出更多事喔
    有空花一些時間認識一下法律
    不然多看報紙學常識
    再不然做任何事前先跟人確認沒問題之後再做
    妳看我這樣說,沒錯吧!

  • 哇哈∼
    哇哈∼
    暱稱:  yulica   時間:  2008/5/7  下午  03:20:33   
     
      加入我的收藏夾 
     
    一位顧人怨的在朝笑另一位顧人怨

    真妙 
    ----------------------------------------------
      暱稱:  哇係幼稚鬼   時間:  2008/5/7  下午  04:09:13   
     
      加入我的收藏夾 
     
    yulica的話:
    一位顧人怨的在朝笑另一位顧人怨

    真妙


    -------------------------------------------
    +1
    哈哈..
    --------------------------------------------
    就不相信兩位在FG沒惹人厭過 
    哈哈~

     

     
  • 版主妳這麼快就下線啦
    看明天要不要再來
    我覺得妳本性不壞
    只是太直衝,太不深思熟慮了

    好好解決這事,不要讓它影響妳的未來
    誠意將是原告最需要的
    妳當上了人生一課
    付出一些代價,讓自己成熟成長.
  • 所以現在事情是解決了嗎?
  • 還早吧
    沒那麼快.
    原告的告因需提出証據及証人
    才能起訴吧!
    作筆錄,應該不用吧!
    如他自首的話!
    那他就會被起訴.
    如被告者能証明他是清白
    或此意而是原告自已誤解
    那可能就原告者敗訴!!!
    所以告人不見得一定是勝訴
  • 或無此意
    或是,不是對原告發言.
    而是原告自已誤解
    那可能就原告者敗訴!!!
    所以告人不見得一定是勝訴 

    拍謝,少幾個字
     
  • 天啊~我犯法了的話:
    告,如果成立,能讓一個以為大家為政治口頭爭執或是情緒的謾罵這件事,讓我一輩子留下污名,而感到痛快,那請原告就堅持的告.

    1.以上這段話,我是想要表達,如果因為政治立場不同,我沒修養的罵13,他認為我太可惡,不可原諒,告我,讓我有案底她才可以感到安慰和快樂.那..表示她很恨我.那她就告吧!因為她很恨.    並不是覺得被告無所謂,老實講我很難過.

    --------------------------------------------------


    因為我決不會因為一時情緒上的失控,對別人如何惡意的傷害耿耿於懷甚至提告,但這全是我自己在想的.今天律師跟我講,不要以為大家想法跟你一樣,我受教了.

    2.以上這段話,是我在很無助時,跑去請教市府律師,敍述因為政治話題,和人起爭執並沒有指名道姓.只罵對方暱稱難聽的話,這樣會被告啊?
    律師回我說:    對方可以告,我問律師說.啊...這麼嚴重啊.我說我以為大家罵一罵下線後氣也消差不多了,還會被告喔,覺得小事一件,怎麼對方那麼生氣那麼在意

    律師回我說:不要以為大家想法都跟你一樣,你認為罵一罵情緒發洩一下而已是小事,但有些人並不是這麼想.我才知道,我太自我了,所以我覺得    自己    "受教了".



    (以上是我想表達的原意,請大家行行好不要做負面解讀了好嗎.    謝謝大家了)
    =======================================
    其實說再多  也不過就是想上你明白律師跟你講的那句

    不要以為大家想法都跟你一樣,你認為罵一罵情緒發洩一下而已是小事,但有些人並不是這麼想

    如果你懂這道理那麼將來就不會犯到同樣的錯誤

    當然這個官司還只是在起點,所以我認為你把這樣的事情

    好好的跟妳丈夫說,說不定你丈夫還覺得很有趣

    我想你應該學會危機處理的態度這個非常重要

    或許也是你人生的一個契機,今天你沒遇見這樣的事情

    將來以你的個性也許會遇上別的事情

    因此好好的面對坦然的接受這樣也不會覺得不好過了

    基本上有很多人看事都只看半話也只看一半

    就算他們說請原告不要告很抱歉他不是原告也沒資格幫人決定

    就算他們說原告告的好那是她們嘴賤也是個事實

    所以也沒必要跟他們爭論,辦好你自己的事情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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