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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好人難做!玻璃娃摔死  同學判重賠
 
黃錦嵐╱台北報導  2005-08-25  02:30         
 
罹患先天全骨不全症的「玻璃娃娃」顏旭男,五年前,在學校由陳姓同學抱往地下室上體育課時,因天雨路滑,摔跤多處骨折致死,顏家訴請學校、陳姓同學等人連帶損害賠償,一審原判顏家敗訴,但台灣高等法院昨日改判顏家勝訴,可以獲得三百卅三萬餘元賠償。


 
高院的判決相當特殊。法官認定應負過失損害賠償責任的有兩組,一是景文高中與陳姓學生,另一是陳姓學生與他的母親。顏旭男的父母可以向上述兩組之一,請求連帶損害賠償,顏父可以求償一百九十二萬三千餘元,顏母可以求償一百四十一萬四千餘元,合計共三百卅三萬餘元。

景文疏忽侵權  摔跤害命有過

高院改判陳姓學生或景文高中應負過失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法律依據是民法第一八四條第二項。

法官認定,景文高中因為疏於設置保護殘障設施,違反保護他人的法律,致生損害顏姓學生,應負侵權行為的賠償責任。

陳姓學生也應負擔過失侵權賠償責任。法官認為,如何妥適照顧殘障人士,是相當專業的工作,陳姓學生並不是專業工作者,未量力而為,亦應負過失侵權責任。

本案發生在八十九年九月十三日,顏旭男就讀景文高中二年級,當天上體育課因天雨,上課地點改在地下室,陳姓同學熱心的抱送顏旭男到地下室。豈料,樓梯濕滑,兩人都摔倒跌落,顏旭男因顱內出血,兼多處骨折,送醫不治。

教師無罪定讞  學生保護管束

案發後,顏家控告白姓體育課老師及陳姓學生過失致死,檢察官據以起訴白姓教師,但法院判決無罪定讞。至於陳姓學生,經送少年法庭,法官裁定交付保護管束確定。

顏家另提起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要求景文高中、陳姓學生及其監護人(母親)應負損害賠償責任,給付合計七百多萬元。

台北地院去年四月一審判決顏家敗訴。法官認為,陳姓同學是基於熱心、同學愛,且經顏旭男同意,才抱他下地下室,因天雨路滑才雙雙摔落,並無故意或過失可言。

至於學校方面,法官認為,顏生摔傷後,學校立即通知他的父母,並聯絡救護車,但顏父在電話中告訴學校,不要救護車,他大約十分鐘即可到校,由他自己送醫即可,沒有想到,顏父五十分鐘後才到,以致發生延誤送醫死亡後果,不能苛責學校。

顏生的父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高院,高院民十三庭昨日廢棄一審判決,改判顏家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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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阿~不知要說什麼!!

只能說:真的是好人難作吧!!那我是不是也要叫我小孩.在學校裡不能太熱心??

要這樣說來的話..我覺得學校及老師責任更大吧!!尤其是老師.明知有殘障同學.是不是應該事先就作好預防呢??例如上課位置不要讓殘障同學不方便進出或什麼的...結果卻是同學的熱心竟付出慘痛的代價......
  • 以後國小的課本裡    要把有關"助人為快樂之本"的課文刪掉
    這樣才不會害到熱心人士
    改為"助人為冤大頭"
    .....冷
  • 璃娃摔死》顏家:要道歉  沒要賠錢 
    記者林思宇、林昭彰/台北報導    08/26  14:29   
     
    雖獲得司法上的勝訴,社會大眾批評聲浪卻不斷,顏家也大喊冤枉,直說「怎麼事情會變成這樣?」因還未收到判決書,他們解釋說,如果不告陳同學,將不能告學校,本意並不想告陳同學。顏家表示,只要陳同學道歉,沒有要他賠錢。

     
     
    同為「玻璃娃娃」的顏旭男胞兄顏凡韋上午說,當初提出告訴,主要目的是希望校方正視校園缺乏無障礙設施的事實,絕非針對出於好意的陳姓學生,更不是為了錢,沒想到事情演變成這樣,對已哀痛喪子的顏家,情何以堪?

    顏凡韋指稱,悲劇發生後,家人曾請教律師該怎麼做,研究結果認為如果沒有「行為人」的責任,法律不會認定學校有缺乏無障礙設施的疏失,才會同時起訴景文高中及陳姓學生要求賠償。

    事件發生後,顏家湧進不少詢問電話,「我現在心很亂,整個風波太大,一個晚上都不能睡」,顏凡韋接到記者的電話無奈地說。他昨天說,「幫助人也要量力而為」,但今天不願意再發表意見。

    顏媽媽則說,現在整個思緒都被立委打亂了,「我實在頭昏了」、「真的很亂」、「想像不出來,事情怎麼會變這樣?」。她解釋說,當初是因為律師說,如果沒有告陳同學,就不能告學校。家屬並沒有要對陳同學怎麼樣,只要他說一聲「道歉」就好,也不曉得為何社會大眾只在乎錢的問題。

    顏媽媽強調,現在還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也不知道究竟學校要賠多少錢、陳同學必須付多少金額,但基本上顏家不會拿陳同學的錢,只要他一個道歉。此外,等他們整理好思緒後,將統一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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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顏家他們也嚇到了! 
    有網路,  有新聞,  有立委  聲援還是有差
  • 顏媽媽則說,現在整個思緒都被立委打亂了,
    「我實在頭昏了」、「真的很亂」、
    「想像不出來,事情怎麼會變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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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你們可能拿不到錢啦
    當然頭昏.當然亂.當然現在根本想不出來啦
  • 玻璃娃娃摔死        徐中雄聲援陳同學

    記者陳志平╱台北報導


    玻璃娃娃跌倒致死,好心幫忙的陳姓同學被判賠一百多萬,雙腿不良於行的立委徐中雄以自己從小被同學揹過無數次的感恩心情,公開聲援陳姓學生,並呼籲人性的善良不要因此案被破壞殆盡。

    聽到法院二審判決,徐中雄昨天難過了一整天,從小因小兒麻痺雙腳行動不便,卻能讀到博士進而當上立委,徐中雄強調「我是被同學幫忙長大的」,如今助人的陳同學卻遭判賠,他有責任站出來為陳同學說話,他也必須沈痛地說,這樣的判決,對社會絕對是莫大的傷害。

    徐中雄說,顏姓玻璃娃娃的母親喪子之痛,大家都可以體會,他不願說任何批評的話,但他必須說的是,法院這樣的判決會傷害台灣上百萬身心障礙者,自此以後,任何想幫助身心障礙者的善心人,行動前都要考慮到善行背後可能的「罪與罰」,但身心障礙者活在社會上,真能不靠他人的幫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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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電視新聞上有看到
    徐中雄說  他因為殘障
    從小到大被揹過無數次  當然有不少人家揹他揹到跌倒的經驗
    可是"每當揹他的人跌倒  他的心中只有充滿感激與愧疚"

    看到他那麼感慨的說出心聲與聲援陳同學
    我幾乎熱淚盈眶....

    這才是一個心態正常的人該有的思想
    而不是像顏家的人那種態度  得了便宜還賣乖
    得了幫助如果不知感激反而反咬人一口
    這種人根本不配得到他人的援手
    他們的貪婪與囂張只會害了更多身心障礙者

    肢障需要更多同情與援手 
    但是如果是像顏姓一家人這種心智的殘障
    我給的只有鄙夷與不齒
  • 哪裡有帳號..
    我一定要捐款給陳同學"打官司用"..
    不能讓這不公平的判決造成他黯淡的未來~
  • 人心生病了,怎麼身體的殘障,  變成心靈的殘忍....

    法官是不是收了什麼好處啊.....
    不然,怎麼會做出這樣奇怪的判決....


    一般誰會是專業人士,只是本著愛心,卻....

  • 為什麼陳同學要道歉!一切是意外,他也不想要跌倒阿.更何況他幫顏家那麼多,顏家的父母-哥哥你們還欠陳同學一句謝謝.
  • 顏家到底要甚麼道歉啊?
    要陳同學親口說:我害死你兒子嗎?!!!
    一個熱心的好孩子要背上前科
    還有同學死去的陰影
    是還要逼他到甚麼地步啊?

    PS.那個顏哥哥的資料很好找
          網路搜尋就有了...不過我也不敢PO上來
          等一下吃上官司=  =|||
  • 覺得法官是覺得這世界還不夠冷,
    所以才會做這判決.

    鼓勵了"各人自掃門前雪"的心態.....

    難得一個樂於助人的年輕人,
    他幫錯人了.......
  • 雖獲得司法上的勝訴,社會大眾批評聲浪卻不斷,顏家也大喊冤枉,直說「怎麼事情會變成這樣?」因還未收到判決書,他們解釋說,如果不告陳同學,將不能告學校,本意並不想告陳同學。顏家表示,只要陳同學道歉,沒有要他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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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照他們這樣講
    就算拉陳同學當官司下的替死鬼
    他們也在所不惜就對了!?
    喵的勒
    什麼屁話

    我相信陳同學的內疚之情恐怕會壓著自己一輩子
    換做跟顏家人不同的正常人都會這樣
    如果顏家真的只要道歉
    以他們的高姿態作風
    幹嘛不跟大家說"因為陳家從沒道歉"所以才要他們道歉?
    誰知道是不是已經道過歉了
    現在社會上把矛頭都對準顏家才又轉移焦點
    這種為人    說什麼都很難讓人取信
  • 來個一人一信聲援陳同學吧~~
    還是有什麼別的方法嗎
    向司法院長陳情??向總統陳情??

    對陳同學真是太不公平,真是"好心被電親"
  • 我也找到顏哥哥的電話跟傳真了。。。
    還有地址~
    根據上面大家說的地緣關係
    我看八成就是他家~
  • 台灣的法律真的很怪,是不是以後大家看到有難的人都不用幫忙了?我想他們那一家人口口聲聲說耀幫弟弟討回公道,其實想要錢吧!!不然如果是真的出自真心,把錢捐出來給慈善機構呀!!搞不懂這年頭怎麼會有那麼多怪事
  • 大家千萬不要衝動~~~不要傳真或打電話去給顏大哥呀~~

    免得落人口舌.如果被扭曲成.接到恐嚇電話或怎樣的.就更不好了!!

    有報社工作的人嗎?
    若要買個小廣告給陳同學打氣呢?我們公司同事有人發起這個活動...如果人數夠多的話.或許可以佔到整個版面耶!!要登哪家報紙比較多人看????要多少錢呢?

    只有幾個字而已...比如說"陳xx同學.加油!"之類的~~
  • 小凌..
    恩~我一方面是怕這個  一方面是怕有人會打電話或傳真去恐嚇...
    那我不就是間接害人的人=  =| 
     
     
  • 從昨天到今天下午一連串相關的新聞報導看下來,不禁懷疑,到底我們是該與家長、學校所教導的為善之舉背道而馳,還是該繼續相信人性本善?

    我很納悶,該對往生的顏同學說"抱歉"的,應該是當時堅持要校方等他到學校、再親自把小孩送醫的顏爸爸吧?
    意外發生當時,我相信,同學們、老師、學校,都立即做了處置:在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因為他們都清楚,以顏旭男的身體壯況,一定要交由專業的醫護人員來施行急救,才不會再造成更大的傷害。

    顏爸爸當時究竟是亂了方寸,還是根本就不相信醫療的專業,才會堅持要等他到校再處理呢?
    我不懂,顏爸爸,如果不是您當初堅持要校方等您,在等待您的這50分鐘,也許就是顏旭男錯失生機的50分鐘。

    顏大哥說因為想告學校,沒有當事人,案子就無法成立,所以迫不得已,才把陳同學拖下水,他們不要陳同學賠錢。
    我想請問顏大哥及您的家人及你們的委任律師,既然你們說是為了成立此案來控訴校方迫不得已把陳同學拖下水,那在法院開庭期間,你們對陳同學有任和善意的回應或肯定嗎?你們有曾提出只對校方殘障設施不足及處理不當做出懲罰、不裁罰陳同學的請求嗎?

    顏大哥,您說要陳同學對你們真心誠意的道歉,那你們有沒有想過要對顏旭男在校期間所有曾經幫助過他的同學、老師、朋友們,真心誠意的說聲"謝謝"呢?

    不要把別人對你們的幫助視為理所當然!

    我小時後曾因頑皮,造成某個同學腿上留下很深很長的疤痕,至今已經20年了,我仍然耿耿於懷、感到無比愧疚。
    我相信陳同學因為自己的疏忽跌倒,造成同學的死亡,心中的愧疚、悔恨一定很深刻,甚至一輩子都無法抹滅,被內心的罪惡感鞭苔一輩子,對你們來說,還不夠嗎?一定要如此趕盡殺絕嗎?

    往者已矣,為什麼不能給陳同學一個再出發的機會,讓他仍然對人有信心、繼續作一位樂於行善、熱心助人的好青年?

    我相信,顏旭男在校時,人緣一定很好,否則不會有那麼多同學樂意幫助他,還擔心他一個人在教室會寂寞、無聊,所以要帶他下樓一起去上體育課。同學的好意卻因一個意外而造成了這麼令人難過的結果,我想,顏旭男在天上也不樂見吧。
  • 請問顏哥哥要陳家什麼道歉?
    陳家從事發至今五年
    都沒有跟你們顏家表示過歉意嗎?

    請問顏弟弟在學的幾年內
    曾經幫助他的那些同學
    你們顏家去跟人家道謝過了嗎?

    顏媽媽妳想不出來事情怎麼會變這樣?
    不然妳本來是想怎樣?


  • 贊成
    若可以
    請通知我 
    iris@lkeng.com.tw
    謝謝
  • http://tw.news.yahoo.com/050826/195/2881v.html

    這裡可以看照片
  • k+1的話:

    好了吧    錢要到了吧
    可以去搞網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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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貝貝的話:
    噗~~

    對耶!!拿到錢可以網交耶..

    玻璃娃娃也是會色慾薰心的@@"

    ~~~~~~~~~~~~~~~~~~~~~~~~~~~~~~~~~

    你們說的好好笑....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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