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挺健忘,
阿扁當選時得票率只有39%,
可沒有得到絕對多數的支持喔!
公投領票數不到五成,
或有效票數同意票不到五成,
公投結果都是無效的.
而不管公投結果是贊成或反對,
總統若不能依結果行事,
都是一次浪費的投票.
更何況這次的公投內容並沒有經過協商而是總統一人決定的,
題目先送給美國過目,還要一再向他們解釋,
強調台灣尊嚴的朋友們難道不覺得可恥嗎?
行政院昨天宣布通過320公投,
卻口口聲聲說有民意基礎,
讓我覺得有種被強迫買單的感覺.
投票固然是人民的權利,
但是不投票也是民主的選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