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p的話:
不過剛剛去車上拿東西的時候,看到幾個人聚在一起抽煙
跟他說公共場合禁止抽煙,結果他說拿相機來拍啊
我說好啊,反正你們的個資我查的到,檢舉去拿獎金
結果一個討厭鬼說我不蓋章你也沒辦法 ˋˊ
檢舉還要被檢舉人蓋章嗎? 這樣白癡的法條誰訂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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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相信未經證實的傳言了....
--------- 真相分隔線 -------------
二.發現有人在禁菸場所吸菸,該如何檢舉?
A:
1.主動告知吸菸者禁菸場所不可以吸菸,若被檢舉將被罰款新臺幣 2千元至1萬元。
2.以市內電話撥打菸害申訴服務中心0800-531-531免付費專線檢舉,或就近通知當地的衛生局。
3.檢舉時最好能夠提供違規吸菸者的基本資料,例如:姓名、身分證字號等;如無法取得上述資料也可以檢舉,只要提供違規的證明,例如:照片、影片,並說明拍照或錄影的時間、地點,將資料寄送到當地衛生局,衛生局便會依事證告發或實地稽查輔導。
伍.檢舉時我所提供的電話、姓名等個人資料是否會被保密?
A:
公務機關依法應絕對保密申訴人所提供的個人基本資料,不得洩漏給任何其他第三人或機關團體。
六.請問我如果看到有人在禁菸場所吸菸,是否一打電話檢舉,就會有人來處理嗎?
A:
由於在禁菸場所吸菸這樣的違規行為,
是一種在短時間發生的違規行為,
就像是駕駛人闖紅燈、民眾亂丟垃圾等違規行為,
難以及時掌握(註:法律用語為「動態違規」),
所以即使您在第一時間通知稽查人員前往取締開單,
可能還是無法及時掌握。
因此,建議您仍能先主動或請場所負責人前往勸阻,
如果違規吸菸者不聽勸,
則可以將違規行為用照相、錄音、錄影或書面記錄的方式,
蒐集吸菸者具體違法事證和身份資料,向各縣市衛生局舉發。
菸害防治法新規定 Q & A 網址:
http://health99.doh.gov.tw/box2/smokefreelife/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問答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