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倫佐3兄弟要油被拒 張家表不滿

http://tw.news.yahoo.com/050408/39/1oikn.html


罹患罕見疾病ALD的張家三兄弟己經赴美就醫將近3個月,對老大張健軒是否進行骨髓移殖手術,明尼蘇達大學醫院到現在還未做最後決定,最近又傳出張家越洋向台大醫院要求繼續提供羅倫佐油,但衛生署以張家三兄弟人己到了國外,不符合健保(新聞、網站)規定予以拒絕,張家的反應如何,TVBS特派記者范琪斐,來自美國的報導。

張家在抵達明尼蘇答之後,以專心就醫為由,己經捥拒媒體邀訪多時,這次與衛生署羅倫佐油之爭,張家最後還是決定以書面聲明的方式,來表達對衛生署拒絕提供羅倫佐油的不滿。聲明主要有幾個重點

第一,張家認為他們雖然人己到了國外,還是台灣的公民,仍是健保會員,應享有在國內時的同等權利,所以希望衛生署能批准繼續提供羅倫佐油。

第二,張家強調,明尼蘇答州立大學醫院的醫生從來沒有向他們說過羅倫佐油是不需要的,或是要他們停止使用的說法

這個部分與中央社報導,台大醫院醫師胡務亮表示,他曾與張家三兄弟在美國的醫生通過信,美國醫師認為不需開羅倫佐油給三兄弟的說法明顯不同。

TVBS今天向明尼蘇答大學醫院求證,結果院方表示,羅倫佐油嚴格來講並不是藥,明尼蘇答大學的醫療團隊因此不對此做任何評論。

至於老大張健軒在經過近三個月的檢查之後,醫院遲遲不能對是否進行移殖一事做決定的情況,根據同樣也是ALD專家的莫索醫師表示,這在ALD患者間十分常見,有可能張健軒的情況還算穩定,所以危險性極高的移殖手術還可以等,甚至有可能可以不用進行移殖手術。

相信大家如果知道張健軒的情況真的是如此,應該都會為他高興,只是張家當初募款,老大張健軒的手術費用是重點,如果決定不動手術,在國人觀感中,這筆募款合理的用途是什麼又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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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僅是我自己個人小小心得   

當初  是他們選擇不相信台灣的醫療團隊

要把錢送往美國

現在美國  評估暫不動手術  不需要羅倫左的油

我看新聞說  他們如果回來  台大還是很樂意全力救治

可是  他們又不打算回來  還要台灣寄油過去給他們

感覺真的很差耶~~~
  • 哎呀呀∼的話:
    那這個法令就已不合時宜,要修改!因為法令是隨著國家的情形在做調整。當國家已不能負荷時,人民也要有所醒悟。
    ============================================

    當然囉
    如果法令有缺失
    就應該修改
    不過修改前還是得照法走

    不過針對這點
    我不認為罕見疾病患者出國就不該繼續補助
    否則罹患罕見疾病的人
    一輩子都不能出國留學或出差了

    沒辦法
    這是社會福利制度
    不能因為張家拿了七千萬讓大家不爽
    就因噎廢食
    把社會福利制度取消

    今天張家如果沒拿這七千萬
    我們也不會如此計較那些油
    罕見疾病患者很可憐
    該補助的還是得做
  • 哎呀呀∼
    哎呀呀∼
    我不認為罕見疾病患者出國就不該繼續補助
    否則罹患罕見疾病的人
    一輩子都不能出國留學或出差了
    ∼∼∼∼∼∼∼∼∼∼∼∼∼∼∼∼∼∼∼∼∼∼
    是該補助,但不是沒有根據,也不是只針對某一家人。
    我也沒捐款,我個人對他的七千萬也沒有意見,但是這樣不合時宜的法令一定要做調整。更何況油對孩子已經沒有幫助了!!
  • DiorHomme的話:
    勻勻     時間:    2005/4/12    上午    11: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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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亂開支票的總統官員醫生
    請自己買單好嗎
    不要慷全民之慨
       
    ------------------------
    "政府對罕病患者的特案補助用油"
    這是本來就應該要有的社會救助
    怎麼會是亂開支票呢?
    ==================================
    "政府對罕病患者的特案補助用油"
    這是後來才冒出來的解釋
    之前完全沒提到
    只說醫生說衛生署說總統說
    口頭答應張家要繼續補助
    那既然有這個規定
    以上這些人早該說清楚啊,還扯到健保規定
    從前面看到後面只有一團亂
    不過也讓張家夫妻醜態百出就是
  • 張爸爸今天說他們一家所遭受到ㄉ磨難
    都是因為接受到七千萬ㄉ捐款

    我想他如果想解脫來自輿論ㄉ批評和壓力
    大可再把捐款捐給有需要ㄉ人
    例如苗栗張家...

    正所謂無欲則剛
    他要台灣人民相信他ㄉ人格
    最好用實際行動來表示
  • 政府對罕病患者的特案補助用油"
    這是後來才冒出來的解釋
    之前完全沒提到
    "只說醫生說衛生署說總統說"
    口頭答應張家要繼續補助
    那既然有這個規定
    以上這些人早該說清楚啊,還扯到健保規定
    ~~~~~~~~~~~~~~~~~~~~~~~~~~~~~~~~~~~~~~~~~~~~~~~~~~~
    唉    應該都是"記者說"吧
    我們所知道的大多來自記者報導
    他們要怎麼說我們也不知真假呀
  • Q寶貝的話:
    羅倫佐的油並沒有健保給付
    而是由衛生署另外專款補助罕見疾病

    當初衛生署是硬把健保的規定拿過來套用
    其實現在衛生署要給油
    並沒有牴觸任何規定

    ----------------------------------
    DiorHomme的話:
    不能這麼說喔
    現在有了健保
    兩者之間是必需要相互配合才能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

    ===========================================

    "專款補助罕見疾病"這個尚方寶劍一出來
    健保規定也就靠邊站
    所以"專款補助罕見疾病"是優先於健保的囉
    請問一下健保要怎樣跟"專款補助罕見疾病"互相配合以避免醫療資源的浪費?
    就先隱瞞有"專款補助罕見疾病"就是了嗎?
  • 勻勻的話:
    "專款補助罕見疾病"這個尚方寶劍一出來
    健保規定也就靠邊站
    所以"專款補助罕見疾病"是優先於健保的囉
    =======================================

    這個沒有先後問題
    沒有互相衝突

    這個油健保本來就沒有給付
    是由罕見疾病補貼的法令給付

    健保是健保  是保險制度
    給這個油是社會福利制度
    不相衝突
  • DiorHomme的話:
    但是
    張家夫妻為什麼遲遲不肯請美國醫師開處方,或書面聲明呢?
    這點是我一直不懂的部分
    ==========================================

    對不起
    我前面說錯了(被記者誤導了>  <)
    美國還沒開處方
    程序很複雜
  • 蘇咪的話:
    ~
    唉        應該都是"記者說"吧
    我們所知道的大多來自記者報導
    他們要怎麼說我們也不知真假呀
    =========================================
    對不起喔~我太激動了
    我也贊成你說的,媒體的報導的確很混淆視聽
    不過一開始衛生署的確沒提到這個特案
    但我還是很肯定他們為醫療資源把關的做法

    http://www.ettoday.com/2005/04/08/545-1775095.htm


  • 市井小民的話:
    那麼一開始張爸聲稱"也有繳健保所以該給油"這裡就已經有疑點了
    ===========================================

    你說的很對
    張爸這句話是強詞奪理
  • 這個沒有先後問題
    沒有互相衝突

    這個油健保本來就沒有給付
    是由罕見疾病補貼的法令給付

    健保是健保    是保險制度
    給這個油是社會福利制度
    不相衝突
    =========================
    抱歉我領悟力差
    我想您說的,都是後來的結論,知道有特案補助之後的結論
    一開始引用健保條例"病人不在國內不能領藥"的時候,是沒想到相不相衝突的問題吧,否則結果為何會逆轉?


    八號的新聞:

    記者蔣文宜╱台北報導 

    今(8日)上午,衛生署已正式回函給張媽媽,婉轉的拒絕他們的要求。由國民健康局召開罕見疾病審議委員會討論後的決議,婉拒的兩大重點理由為,首先為未經醫師診斷不該開立任何處方,再者重複就醫也是大禁忌。 

    國民健康局官員指出,「羅倫佐的油」必須視醫師診斷病人狀況後提出申請,但張家三兄弟目前遠在美國醫療,實際狀況台灣這方並不清楚。 

    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主治醫師胡務亮表示,他曾與美方醫師通過信,美方醫師也認為不需要再提供羅倫佐油給張家三兄弟,何況病人在國外向台灣政府提出醫療用藥申請,也是前所未見的首例。 

    當初張家三兄弟選擇赴美就醫,如今卻又回過頭來尋求台灣支援,其實在該不該給油部分,的確有待商榷,而且也是不太妥當的作法,所以在衛生署開會討論過後,決定引用健保規定,病人不在國內不能領藥,因此,不會提供。同時,也尊重美國醫師的專業,若真的有需要,應由美國醫師開立處方,可以在國外購買。 

  • 如果大家都有三個ALD基因的小孩
    話就不會講的這麼滿了....
    慈悲一點吧
    他們又沒有放火燒人

  • 哎呀呀∼
    哎呀呀∼
    那麼一開始張爸聲稱"也有繳健保所以該給油"這裡就已經有疑點了
    ===========================================

    你說的很對
    張爸這句話是強詞奪理

    不是強詞奪理,而是表示張家一開始就不知道什麼罕見疾病特殊......什麼碗糕的。還有什麼衛生署另外的專案。
    這不是很矛盾嗎?
    張家有三個小孩得這個病耶?而且張爸本身還是在高雄市政上班的公務人員?他自已不知道也有其他在公家機關的人脈關係可以得知吧?
    感覺就是衛生署臨時生出的一個解套工具,如何叫其他的民眾信服?
  • 我常覺得做人要厚道    老天給了張家這麼多福報    其實就是在考驗張家    張家現在引起這麼多不滿  甚至引起咒罵 
    然到不怕減少小孩福分    為何我們還要浪費時間在他們身上    反正他們的命是超在美國醫生及老天  我們多去幫哪些無助又偉大默默在貧病的小孩家庭吧
  • 這絕不是解套工具!!!

    所有ALD患者都是用這個法令領油的

    我不相信張爸會不知道
  • LuvDior
    LuvDior
    這是個標準的"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案例
    我看我以後在國外生病也要健保幫我己付算了  不己付我也來開記者會什麼的  反正只要一吵政府就有求必應

     
  • LuvDior的話:
    這是個標準的"會吵的小孩有糖吃"的案例
    我看我以後在國外生病也要健保幫我己付算了    不己付我也來開記者會什麼的    反正只要一吵政府就有求必應
    ==============================================

    除非你是罕見疾病
    否則吵也沒有用

    另外
    我記得緊急在國外生病
    是可以回台申請健保給付的

    ============================

    有關所提國外就醫是否可申請退費問題,本局答覆如下:
    (1)申請條件:保險對象於本保險區域外(包括國外及大陸地區
       )發生不可預期之傷病,必須於當地醫療機構就醫者,得申
       請核退醫療費用。

    (2)申請期限及應檢附之單據:應於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院
       日起六個月內檢具核退申請書(可利用FOD傳真系統索取該
       份申請表格,先於傳真機上撥號TEL:21912006,撥通後按
       數字鍵〝4〞,再按〝1〞,然後鍵入表格編號〝028〞,最
       後按〝啟動〞鍵。另可上網索取,其途徑為
       http://www.nhitb.gov.tw/-網路便民服務-保險對象便民服
       務-表單索取-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醫療費用收據正
       本及費用明細、診斷書(須載明就醫日期或入、出院日期及
       診斷病名)、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等書據,向投保單位
       所在地之中央健康保險局轄區分局申請,逾期則不予核退。

    (3)給付標準:保險對象於本保險施行區域外遭遇傷病或分娩者
       ,由保險人核實給付。但申請費用高於其急診、門診治療當
       日或出院之日前一季本保險支付特約醫學中心急診每人次、
       門診每人次、住院每人日平均費用標準(急診每次給付約新
       台幣2000元左右、門診每次約新台幣1000元左右、住院每日
       約新台幣5000元左右)者,超過部分不予給付。屬論病例計
       酬或定額給付案件,申請費用高於本保險支付醫學中心之費
       用標準者,亦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辦法規定,保險
    對象於本保險施行區域外(包括國外及大陸地區)發生不可預期之
    傷病,必須於當地醫療機構就醫者,得自急診、門診治療當日或出
    院之日起六個月內檢具核退申請書。

      依上開規定,保險對象出國遊玩期間如發生不可預期之傷病(
    如感冒)須於當地醫療機構緊急就醫者,可檢具相關單證於規定期
    限內申請核退。


  • 哎呀呀∼
    哎呀呀∼
    既是如此,那張家現在何必吵?
    他們一開始就用這個法令來跟政府協調就好了,為什麼之後還要在媒體放話?
    現在他們只要把這個條例搬出來不就可杜悠悠之口?
    所以才會讓人疑惑~~
  • 哎呀呀∼的話:
    既是如此,那張家現在何必吵?
    他們一開始就用這個法令來跟政府協調就好了,為什麼之後還要在媒體放話?
    現在他們只要把這個條例搬出來不就可杜悠悠之口?
    所以才會讓人疑惑~~
    =============================================

    NONO
    因為油並沒有受健保補助
    所以不能用這條

    另外
    張家也不是屬於緊急醫療事故
    所以也不能用這條
  • 哎呀呀∼
    哎呀呀∼
    NONO
    因為油並沒有受健保補助
    所以不能用這條
    另外
    張家也不是屬於緊急醫療事故
    所以也不能用這條

    不管是不是用健保補助;他們是特殊疾病患者,用油就是依這個法令為依規~~這不是你說的嗎?
    他們家當然不是緊急醫療事故,是罕見疾病患者。為什麼不能用你說的那一條?
    怎麼講到後來覺得你很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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