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可以領消費卷囉!!
消費券通知單 10日起發放
自由 更新日期:"2009/01/08 04:09"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配合發放消費券,台北市14個戶政事務所18日正常上班受理民眾換補發身分證。民眾消費券若遭冒領,當場無法領取,經查證確遭冒領,納入第二階段由郵局補發。外縣市遊民若想回戶籍地領券,社會局也將提供車資協助,電話請洽1999。
台北市設置1368個消費券發放所,10至15日發送通知單,民眾可前往通知單內容指定地點領券。民政局昨天起為工作人員辦理講習,大安區公所民政課課長鄒越猛表示,戶政所18日開放時間為上午8點至下午5點。
鄒越猛指出,一戶一張通知單,該戶應領取人全數列在通知單,儘可能一戶統一由一人領取,若通知單遭其他家人帶走,仍可持印章、身分證領券。
通知單印有委託書,政府網站亦有委託書格式提供下載,不過,大安區區長孫清泉表示,非制式委託書仍有效,須署名委託人、受託人姓名,蓋章或簽名,受託人攜帶委託人及自己的身分證,亦可領券,傳真委託書亦可,工作人員不需鑑定委託書真偽,若有爭議,透過法律途徑釐清。
社會局社工科專員楊柳錡表示,北市遊民約400至500人,若有外縣市遊民想回戶籍地領消費券,社會局將視個案經濟狀況提供車資,以客運、火車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