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告網友詐騙 判刑又判賠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灣學士誣告洋碩士網友涉嫌詐騙,在科學園區工作、擁有18萬元高月薪的洋碩士,不堪被學士網友誣告涉嫌詐騙,請1天假出庭就被公司扣日薪5500元與交通費、精神等損失,台南高分院判學士網友須賠16萬多元給洋碩士定讞。
出國留學取得碩士學位的鄭姓男子,任職科學園區公司業務經理,月收入達18萬元;國內南部某知名國立大學畢業的許姓男子(本案服刑中),為私人公司操作員,月收入約2萬8000元,兩人原是網友關係。
鄭某表示,他與許某在網路上討論同意交換雙方的汽車變速箱,拆裝費1萬8000元,兩人平均分攤,他擔心許某反悔,要求許先匯9000元到他的銀行帳戶,並約定95年8月17日一起開車到桃園1家保養廠拆裝。
鄭某說,許某於8月13日把9000元匯到他的帳戶,他因有事於8月15日出國,並以電子郵件告知許某「出國之事」;沒想到,許某因家人反對拆裝、心生悔意,於8月16日到南市警五分局「誣告」他涉嫌詐騙。
為此,鄭某銀行帳戶被凍結、手機也被停話與隔離,因他從事國際業務工作,此舉嚴重影響工作表現與生活;鄭某說,後來他舉證反告許某「誣告」。許某也被檢方起訴,二審判刑7個月,減刑為3個半月確定執行在案。
鄭某指出,他為了南下出庭應訊,每向公司請1天假,就被扣5500元日薪,前後8次,連同30萬精神慰撫金與油料、高速公路過路費,要向許某共求償50萬元。許某在法庭上對鄭某指述與求償並無意見,但說目前沒能力賠償鄭某。
高分院合議庭法官審酌鄭某所受精神、名譽損失與雙方財力等條件,判定許某應賠10萬元精神慰撫金給鄭某,連同公司扣薪、出庭增加交通費用,共應賠16萬7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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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聊天歸聊天
千萬不要起爭執啊....
最近FG公開版的糾紛也很多,,,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