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誹洛的話:
Jewels的話:
我覺得夫妻真的要互相...不要計較誰做的多誰做的少..
互補一下啊...互相幫忙不是很好嗎....
不過他們的癥結點應該是從買房子的事情開始的...
FG叫人家分手跟離婚的人一堆...已經不是新聞了
朋友都要互相了 更何況一起生活的?
若你做的 你能覺的是因為愛 人家給的 是因為愛
而不是”為什麼我做XXX你還XXX 為什麼我做你不做”
那 情形一定會不一樣
房子 人家婚前就買了
是版主一付:要我分一半可以 名字也要一半
討了 人家就肚爛了 不爽了嘛
就當是”分擔家用”不行嗎
..............................
就是這樣啊....計較的結果就是二個人都不爽...
然後一點小事就變成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