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室玫瑰的話:
不用想了啦
我今天直接貼民法繼承權的條文用e-mail寄給老爺
提醒老爺父母名下財產 兄弟可均分的條款
老爺回信說他了解
他只是在思考以節稅的角度
該放在我們一家三口誰名下比較好
(因為我和老爺名下都有房子)
看他這樣回mail我就放心些了
可是我會緊盯著這件事情直到完成移轉為止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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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台北的公寓
原本要放我的名字
但是後來說
因為當時我還是學生沒工作
如果放我名下就很明顯是贈予
贈予稅很高
所以後來就放我姐姐名下了
你們去問問看
我看其實呀~~~~還是放你名字下好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