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nasa
我也跟她說了,當時收入部分有多少只有她知道,
收入的數字也是她說的.她說妳那天寫的亂七八糟,
她看不懂.我說當天妳寫的時候,大家也都一筆一筆
看著妳寫.而且也不可能再把所有人找出來,大家再繳一次錢吧.
現在的心情是那種很興奮跟大家去買東西辦活動,
結果最後由我來承擔費用.並非我要計較,而是當天
來的人有很多是我不熟的,那種感覺就像是我拿錢
出來給大家玩的.
二月底了,現在才把這件事說出來,應該算很寬
容了吧!到現在我還不敢跟Lawrence說!
我會這麼不高興也是她爸說若我要循法律途徑,他也
沒辦法,隨便我要怎麼做.唉~反正說了一堆讓人很不爽的推託之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