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尼斯事務所之脫光卡涼豔陽下

涼∼
  • 小慈.....阿嬌...午安
  • 小慈  ㄚ嬌  ^^

    娘娘吉祥
    您po的那...
    是什麼
    (想歪ing)
  • 那個是我昨天在大廳抓的...有一篇什麼芭那裡抓的

    好大隻喔....比跳蛋好...哈哈
  • 好大的芭樂....
  • 蕾琪的話:
    馬翃父親前天到靈堂致意時透露,馬翃從小被母親溺愛,20多歲還要媽媽餵飯,但馬母卻三天兩頭被馬翃拳打腳踢

    *****************

    這根本是馬父為了兒子來請求女方家人原諒的藉口嘛!!

    我覺得女方應該要告到法庭            請求民事賠償

    ===============
    沒用的
    只要拋棄繼承權就行了
  • color-fish的話:
    PO錯了


    正確的------>
    ================
    太后一直以來
    就對這玩意很有興趣    ~"~
  • 問一下寫信給總統要寫什麼啟呢...鈞啟...敬啟...還是...


    十七...你又說我壞話
  • 沒用的
    只要拋棄繼承權就行了
    ************

    問題是  兇手(馬翃)已經死了 怎麼行使拋棄繼承?
  • color-fish的話:
    問一下寫信給總統要寫什麼啟呢...鈞啟...敬啟...還是

    ****************


    用於祖父母及父母  安啟

    用於長輩  鈞啟

    用於師長  道啟、鈞啟

    用於平輩  大啟、台啟

    用於晚輩  啟、收
  • 琪的話:
    沒用的
    只要拋棄繼承權就行了
    ************

    問題是  兇手(馬翃)已經死了 怎麼行使拋棄繼承?

    *********************
    應該是
    兇手的家人行使拋棄繼承

    不過
    我想民事應該沒這麼簡單就可以沒事...吧


  • 蕾琪好棒喔....謝謝
  • 露雷夢的話:
    *額頭亮晶晶*的話:

    說真的!

    我去N遍了

    我還真不知道叫啥夜市耶!


    就一間老老的店

    有點不起眼        但人很多

    ============================================

    (筆記ING)

    如果明天沒有找到

    晶就要負責請我吃十支鴨翅

    耶        ^^y

    *****************
    關於郭家美食

    我知道是在文化路上啦!

    叫什麼夜市我真的不曉得耶!



  • 蕾琪的話:
    沒用的
    只要拋棄繼承權就行了
    ************

    問題是  兇手(馬翃)已經死了 怎麼行使拋棄繼承?
    =====================
    民法規定人的權利與義務生於出生終於死亡
    殺人賠償問題須由兇手承擔
    但兇手死了所以本身無賠償問題
    賠償的問題會繼承至他父母
    只要他父母拋棄兒子的繼承權就不用賠了
    至於新聞講他母親勸和部份
    因為兇手為成年有行為能力者
    就算死者家屬去告法院常會判成
    那個勸和行為與殺人無因果關係所以不賠
  • 雙子娃娃的話:
    琪的話:
    沒用的
    只要拋棄繼承權就行了
    ************

    問題是  兇手(馬翃)已經死了 怎麼行使拋棄繼承?

    *********************
    應該是
    兇手的家人行使拋棄繼承

    不過
    我想民事應該沒這麼簡單就可以沒事...吧

    ==================
    民事的部份都是講侵權賠償問題
    今天造成侵權的部份為兇手
    而兇手為成年人也未宣告禁治權
    所以你要告他父母很難成立
    頂多只能要求付道義上責任
    但是道義上的責任這種事
    如果對方堅持要走法院你也拿他沒辦法
    很難成立
  • 十七的話:
    蕾琪的話:
    沒用的
    只要拋棄繼承權就行了
    ************

    問題是  兇手(馬翃)已經死了 怎麼行使拋棄繼承?

    =====================

    本次先就拋棄繼承部分加以說明。由於我國的繼承制度採當然繼承主義,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繼承人無需為任何表示,即自動繼承被繼承人之一切權利義務。除被繼承人之侵權、因侵害名譽而請求之精神慰撫金等,只能獨享不得繼承之權利義務,不在繼承範圍內


    OS:我找到相關的來看
    上述指出【除被繼承人之侵權、因侵害名譽而請求之精神慰撫金等,只能獨享不得繼承之權利義務,不在繼承範圍內】

    所以,就算馬翃的父母辦理拋棄繼承

    馬翃因殺害女方家屬(傾權)不在繼承範圍內

    如果女方家屬請求馬翃父母民事賠償 

    不一定會輸喔


  • 大家午安安呀!

    我看醫生回來惹~

    還好骨頭沒事哩~
  • 恭喜亮晶晶喔∼
  • 我肚子餓了....

    開始找有沒有可以覓食的東西....
  • ∼小慈∼的話:
    恭喜亮晶晶喔∼


    ************
    3QQ  ((啾一個~
  • 快12點ㄌ  ∼∼∼∼∼∼ 剩15分鐘
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