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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告了..........我很難過,也覺得自己很呆!

我被告了,我住高雄,而卻收到台北的傳單,
我想必定是在這裡和人發生爭辯起口角,
講了氣話,對某人謾罵,所以會被他告吧!

我5/2日接到傳單,承辦警員要我今日再撥電話問他
結果,說我人不到台北大安分局作筆錄就不能跟我講
我到底被誰告!但心中有譜.或許是她吧!

我很有誠意跟當事人道歉,但是說真的台北太遠了.
我沒錢也不知路怎麼走,根本也不敢告訴家人我被告,
選舉過後,激情也過了,誰當總統不都不關我事,為了這事
我亂罵人,被告妨害名譽,
想想我真的很呆很無聊!

不懂法律就是呆,以為不是指名道姓罵人,情緒性的亂罵
出口,以為大家罵一罵下線各過各的生活,氣氣就算,也不知會這麼嚴重.

台北太遙遠,對一個未自己出過遠門的我,
真不知該如何去處理,
跟家人講好嗎?還是置之不理,
我在想,我沒錢也不知台北怎走,如果放任不管,
等警察發拘票抓我,會不會好一些?

有沒有人知道,被告妨害名礜,置之不理,
會受到什麼刑罰嗎?
我真的很難過,自己居然犯法!請知道這方面法律
知識的朋友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感激不盡.
  • 坦白吧!
    是家人還有什麼好計較的?
    最多被罵兩句!
    但不去寫筆錄
    被通緝就很難看了...
    再說  話語有時候比刀更傷人
    存唇槍舌劍之後  不是嘴上說說幾句道歉
    然後窩在家裡害怕就可以解決的
  • 珍惜--
    珍惜--



    為什麼我去年11月報案到現在都沒有任何消息

    該不會被吃案了
  • 小小建的話:
    HIDE-HATA的話:
    老實說        如果你有把握告贏
    那就去告我也支持你去告
    我只是知道結果大概會怎麼樣所以告訴你
    至於浪不浪費公帑那個不是你說浪費就浪費
    就算只是一個小小的名譽賠償那也都是一個判決
    這個目的在端正社會風氣
    不是惡小為之,善小而不為
    你的話我實在無法同意你
    ------------------------------------------------------
    請您從頭到尾再仔細看清楚小建的回答...

    小建的立場很清楚:
    從來沒打算針對跟某人這件事情提告!

    而是,若某人要針對這種事情提告的話,小建自然不得不在法庭上提出辯駁&對於原告者的回應行為。

    您誤會太深了吧?!
    從頭到尾小建都不是主動想提告那位...    -_-"
    ================================
    在下只覺得您在夜間吹哨
    言歸正傳要談法律就要有法理
    他告你  是他告你  你說的沒錯必須要提出辯駁
    但是你告他是分案辦理跟原案是無關的

    我的說明也是 
    他告你表是想要告訴你不要在網路上亂批評
    嚴格說起來我想他跟你的對話我看過大概要勝有六成
    至於你告他?必須要他告你失敗後才會成立
    但基礎上你也沒多大勝算

    而我說的是兩件事情是兩案不管大小都有必要審理
    如果提告的話就不管大小都要有個結果

    只是沒有成功的那一方就是浪費公帑的行為
  • 網路世界好可怕喔!!!!
    (飄~~)
  • lovelyapple的話:
    不過就網路上打打嘴砲
    我也常被幹絞啊..

    唉..        只是網路上罵來罵去
    怎麼會真的要告上法庭呢...

    告人的會不會氣度小了一點..
    -----------------------------------------------------
    不是在討論區的網友都喜歡打嘴砲!
    也不是討論區上的網友都喜歡亂罵人或被罵!

    當有人先亂罵人,損害他人名譽或讓人心裡受傷時,先該反省的是罵人的自己本身修養為何不夠!

    而不是反過來說告人的氣度小...    -_-"
    ===========================================

    沒錯!!

    不先檢討一下自己的言論有沒有造成別人的不悅
    再來說自己毒舌和酸的發言是幽默
    是被說的人氣度太小開不起玩笑?!
    很難認同...
  • 可悲的心態的話:
    事情真相我不清楚    只是希望這篇    可以阻止有人一天到晚喜歡罵人腦殘    罵人是狗    還有人罵賤的    給他們一各警惕
    =====================
    這幾個字這邊有些人很喜歡用吶~
  • 義務律師消基會有啦!每個禮拜在高雄服務1天.但這種會受理嗎?
  • 這不是上法庭的傳票
    這是警局通知您要去做筆錄
    和正式出庭的傳票不一樣
    出庭的傳票會告訴你出庭的年月日
    地點和涉及違法的事項還有提告人是誰
    都會寫的很清楚
  • 其實我也有被罵過
    但是過了就算了
    何必一直記著呢
    一直記著自己也不快樂吧
  • 小小建的話:
    HIDE-HATA的話:
    在下只覺得您在夜間吹哨
    ----------------------------------------------------
    您或許是資深法律人,也有您的獨到見解,尊重您對這件事情的看法...

    至於某人要提告與否不想去深究,提告者也是當然的舉證者,這部份留給某人去思考就好...    個人懶得繼續理她。

    至於該事端的討論串,不管您詳細看過與否,支持或認同誰的立場,都是您的自由意識,僅表尊重。

    ===========================================
    看來你聽懂了~
    基本上我不是資深的法律人
    不過我必須要專研跟使用引用法律
    所以閣下聽得懂就聽得懂聽不懂我也盡力了
  • 無論對錯是誰 蕾琪犯不著窮追猛打吧 很無聊ㄝ

    至於這位媽媽 不是我們要落井下石 而是你太離譜 口中說沒逃避 實際卻相反 真有心的話 人被逼急時 會排除萬難 而不是滿口理由 當媽媽的人了 處事沒擔當 怎持家保護兒女? 祝妳好運
  • color-fish的話:
    其實我也有被罵過
    但是過了就算了
    何必一直記著呢
    一直記著自己也不快樂吧
    ========================================

    阿季我有沒有罵過你?來握握手...XD
  • 粉紅史努比的話:
    義務律師消基會有啦!每個禮拜在高雄服務1天.但這種會受理嗎?
    =====================================================
    義務律師在很多公家單位都有免費服務  要看他們排班時間..
    根據實質經驗  那種免費義務律師  "只提供諮詢"..
    只會制式的回答方向  不會幫你書寫任何文件..
    去過就會很失望  其實完全沒有任何幫助..
    這裡許多網友提供的意見  可能都比那義務律師來得更精確  更實際..
    又不是殺人放火爭遺產  原則上還不用去找外面付費律師..
    法律保護懂得人  不懂就要做功課查資料..
    懂了還不去執行保護自身權益的行為..那還能說什麼..
  • 到底是罵誰??
    太多頁..沒仔細爬文
  • 魔術靈的話:
    無論對錯是誰 蕾琪犯不著窮追猛打吧 很無聊ㄝ

    *********************

    我也不是窮追猛打

    只是每次看到某人自以為自己是FG的正義教官

    說著跟自己行為相反的話語

    就覺得很看不下去,真的很想拆穿他的真面目
  • 不過說真的

    仗著自己力氣小  覺得自己打人沒關係

    甚至覺得對方生氣的話是小氣

    這個症頭的確還滿....公主的  @@

    拍寫捏
  • 我也覺得還好捏@@

    ((如果那樣可以告那保可能要被告死了))
  • 都離題了  =  =" 
    你們二位該停手了吧 
    我也覺得蕾琪不必每次都窮追猛打 
    這樣只會讓人感覺不舒服^^
    飄過的路人∼∼
  • 解鈴還需繫鈴人呀...=口=
  • 誠實要用對地方
    誠實要用對地方
    yulica的話:
    我也覺得還好捏@@

    ((如果那樣可以告那保可能要被告死了))
    --------------------

    保更慘....
    直接被熟人PO照片跟所有檔案
    這就像脫光光一樣..粉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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