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我被告了..........我很難過,也覺得自己很呆!

我被告了,我住高雄,而卻收到台北的傳單,
我想必定是在這裡和人發生爭辯起口角,
講了氣話,對某人謾罵,所以會被他告吧!

我5/2日接到傳單,承辦警員要我今日再撥電話問他
結果,說我人不到台北大安分局作筆錄就不能跟我講
我到底被誰告!但心中有譜.或許是她吧!

我很有誠意跟當事人道歉,但是說真的台北太遠了.
我沒錢也不知路怎麼走,根本也不敢告訴家人我被告,
選舉過後,激情也過了,誰當總統不都不關我事,為了這事
我亂罵人,被告妨害名譽,
想想我真的很呆很無聊!

不懂法律就是呆,以為不是指名道姓罵人,情緒性的亂罵
出口,以為大家罵一罵下線各過各的生活,氣氣就算,也不知會這麼嚴重.

台北太遙遠,對一個未自己出過遠門的我,
真不知該如何去處理,
跟家人講好嗎?還是置之不理,
我在想,我沒錢也不知台北怎走,如果放任不管,
等警察發拘票抓我,會不會好一些?

有沒有人知道,被告妨害名礜,置之不理,
會受到什麼刑罰嗎?
我真的很難過,自己居然犯法!請知道這方面法律
知識的朋友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感激不盡.
  • TO:lovelyapple

    不是要扯出案外案啦

    只是看他表裡不一的樣子,實在讓人作嘔

    我也沒有要告他,老實講我也懶

    只是我會把證據該存的備份

    以備不時之需
  • 雨海的話:
    HIDE-HATA的話:
    蕾琪的話:
    HIDE-HATA

    嗯~~謝謝你囉
    =======================
    你也是個血性女子阿~~
    欣賞你~~呵呵
    =====================================

    你可以得罪我,但千萬別得罪她呀:D
    =============================
    要讓我得罪你?

    也要你有那價值阿~~=.=
  • 稱讚才是美德的話:
    趕快請律師吧
    事情還是要解決的
    不過你可以在高雄開庭,因為以原就被原則
    基於平等原則,被告可以主張在被告住所地開庭
    你可以寫一張信函到台北
    說明台北無管轄權,請移至高雄開庭
    除此之外,千萬不要言詞辯論
    不然你就真的要到台北開庭了
    看看高雄有沒有義務律師可以請
    或是誠心誠意和原告道歉
    請他撤銷告訴
    =============================
    XD  他都說他沒錢了
    律師便宜的一審都五萬了~~
    連車錢都捨不得怎麼處理
  • HIDE-HATA的話:
    要讓我得罪你?

    也要你有那價值阿~~=.=
    ==================================================
    都要吧,要被得罪也是算有人注目呀,愛的相反是冷漠呀:D
  • 小小建的話:
    有興趣的,可以參考原事件,小建幫大家引過來省得麻煩!

    *****************************************

    我幫你附註比較快啦

    第2頁第1篇

    第10頁第12篇
  • 喔喔...感覺風雨欲來......

    趕快拿把傘在旁邊撐著...@@"
  • 小小建的話:
    有興趣的,可以參考原事件,小建幫大家引過來省得麻煩!

    http://www.fashionguide.com.tw/Forum/07/MsgL.asp?BoardNum=3&GroupNum=&GroupName=&LinkTo=MyTopicL&TopicNum=408998&Absolute=14&AbsoluteMsg=1

    對於某人的脾氣與態度,小建目前對她的感覺依然覺得她就是有公主病。這個看法目前沒有改變...

    至於她是否要對於小建這項看法要到興訟地步,這是每個公民的權益,不做任何評論。

    至於說人有公主病或青蛙病,是否都屬於感官形容亦或屬於毀謗,若某人非得想在法庭上釐清,個人一貫的態度就是...


    很遺憾,但尊重並奉陪!屆時因為法庭訴訟引起的個人相關名譽及收入損失等,亦會一併求償。
    =======================================
    基本上你的名譽與收入損失
    也一樣不或獲得回饋的喔
    奇怪為什麼妳們會覺得法律很好玩呢?
    幫檢察官跟律師找工作?
    最近台灣不是發生很多弊案
    還怕他們沒事做喔?
  • 銀天使

    你打字真的很快
  • 趕快委任律師比較實在
  • 小小建的話:
    HIDE-HATA的話:
    奇怪為什麼妳們會覺得法律很好玩呢?
    幫檢察官跟律師找工作?
    最近台灣不是發生很多弊案
    還怕他們沒事做喔?
    ----------------------------------------------------
    認同您的看法,所以小建不會因為這種事情無端興訟浪費國家司法資源!國家司法資源有更重要的是情該處理的...

    但是,某人從那一篇起一直到現在沒事追著個人的文章挑起爭端...   

    若還要到興訟地步,那個人只能說是非常遺憾...    但避戰,卻不懼戰...
    ===========================
    以下對話不是針對你們兩個
    我發現很多人都喜歡在網路上逞能
    真的要他們作又沒幾個有本事做的
    難道真的在網路上就非得放大自己?
    還是那個才是真正的自己?
    還有更多人看事情或者看熱鬧都只看一半
    難不能網路上的鄉民稱號都這要來的
    還有人當鄉民當到被告~XD
    很多讓我匪夷所思的事情
    突然間感覺這世界還真的是處處有趣事
    一點也不寂寞的感覺~~哈哈
    =============================

    老實說  如果你有把握告贏
    那就去告我也支持你去告
    我只是知道結果大概會怎麼樣所以告訴你
    至於浪不浪費公帑那個不是你說浪費就浪費
    就算只是一個小小的名譽賠償那也都是一個判決
    這個目的在端正社會風氣
    不是惡小為之,善小而不為
    你的話我實在無法同意你
  • 記得我剛出社會工作時...
    我把一張已經不太使用的手機SIM卡借給朋友使用
    但是...他後來捲入盜用公款的事件當中
    警察查到那手機號碼是我的
    我上班到一半
    就說要我以證人身分走一趟警局做筆錄
    還說不排除我同列被告
    那時候...我還不是一樣很緊張很無助
    幸好...公司的副總比較懂法律
    他把電話拿過去
    就跟警察講
    "沒有傳喚書.我的員工不過去"
    "借朋友一張電話卡不行嗎?!大不了簽章切結寄過去.就寫說手機號碼借朋友使用.朋友一切行為與原手機號碼持有者無關"
    結果...警察就沒有再來為難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知書ㄅ   

    至於作證  是人民義務ㄟ 

    如果貴公司真的懂法律的話 

    查看看陳自強的案子ㄅ`
  • 挖...先作人身攻擊的還能厚顏說人挑起爭端......

    深表五體投地......
  • 大家都消消火唷..
    網路不過是個虛擬的世界..

    別認真咩..



    其實我是來賺星星的...    =口=
  • 信望愛
    信望愛
    小小健和蕾琪真的像是有深仇大恨ㄧ樣
    每次只要有小小建的發言
    蕾琪ㄧ定會進來砲轟他
    厚  好幾次了捏
  • 雨海的話:
    挖...先作人身攻擊的還能厚顏說人挑起爭端......

    深表五體投地......

    *********************

    而且還表裡不一當起教官訓版主訓話訓的很自然

    臉皮厚的連鋼彈都打不破

    我甘拜下風啦
  • 蕾琪的話:


    *********************

    而且還表裡不一當起教官訓版主訓話訓的很自然

    臉皮厚的連鋼彈都打不破

    我甘拜下風啦
    =================================
    面子是人家給的
    臉是自己丟的
    人家自己把臉給丟了  你又何必太介意呢~^^
  • 信望愛
    信望愛
    其實我也被小小建ㄉㄧㄤ過
    但我也沒這麼氣
    而且她罵我的比什麼公主病的還難聽耶
    其實用不著他每次出現就一直死追打著他不放吧
    還蠻無聊的
  • 通常是自已報案,或是被抓,才會到警局做筆錄
    如果是被告
    法院會發傳票請你去開庭
    根本不用到警察
    ================================================

    被告是要去警局做筆錄的
    雙方都要做
    不是只有被告

    是不喜歡拿"告"這個字壓人的人
    但也不喜歡看到在那裡瞧不起"動不動就用法律來壓人"的人發言

    現在知道玩過頭了...
    大家發言不要漫罵
    也不要說別人漫罵
    這是公開的平台
    切記!!就是公共場合
    連暱稱都是有名譽損害的
    不是只有知道是誰或傷到本人才算誹謗和公然汙辱
  • 我想版主心裡應該是對台北存有一種懼怕的感覺
    台北那麼大...我去會迷路找不到路等等
    (身為南部人對台北總是有那麼一點的驚驚)

    版主最重要的是要和先生商量
    即使會被罵也要確實告知
    必竟現在和版主最親的人就是先生了
    若連這個都沒辦法商量了
    妳連個分擔煩惱和心情的人都沒有
    那以後妳們還能互相扶持下去嗎
    不敢想像妳在家的地位是不是像小媳婦

    事情遇上了...要去面對解決
    這關係到妳的名譽
    版主也說了不想留下污點
    網友也提供了很多的方法給妳
    希望妳能有勇氣的去面對

    妳每天心情不好
    小孩看了也不閞心啊

    最後..祝妳今年有個快樂的母親節


  • 其實做筆錄沒什麼
    只是警察了解案情
    法官也是看警察的筆錄來了解來龍去脈的
    只要原告撤消告訴
    只要不是刑事罪責
    沒那麼嚴重的
    先去面對
    再想辦法

    不過還是要先弄清楚有沒有被騙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