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她搬家 下藥搬走她…性侵
一名KTV女服務生請雨海幫忙搬家,卻被他以摻藥的飲料迷昏;她四小時後驚醒,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被綁在轎車右前座,雨海正以手指性侵。
起訴書指出,去年十二月廿日晚上,雨海(廿九歲,嘉義縣人)替年約廿出頭的女同事搬家,女同事從台北縣板橋市上車後,他把一瓶摻入FM2(俗稱強姦丸)的飲料給她喝。
一小時後,被害人頭暈、意識昏迷,並有惡心、嘔吐現象,雨海趁機再給兩顆聲稱可止吐的「解藥」,不料卻使她陷入昏迷。深夜十一點多,被害人忽醒忽睡四小時後驚醒,發現車子已開到淡水,自己雙手及腰部被童軍繩綁住,躺在轎車右前座上,褲子已被褪去,雨海正以手指插入下體。
女子發覺被侵犯後,立刻出腳踹踢,大聲警告:「如果強暴我,我會採集精液,提出告訴!」「如果你敢對我做這種事,被朋友知道後,你會很慘!」雨海才罷手。
被害人遭性侵害後,訴請台北縣淡水警分局偵辦。士林地檢署根據被害人手臂及腰部有綑綁痕跡、下體有新裂傷、尿液中有FM2反應、深夜時友人來電未接等各項跡證,認定她所言屬實,起訴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