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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不到"我真的是要跟雨海公證結婚嗎?????趴6"

我我我~我是不小心的...
  • 詢問---如果雨海本身有債務問題會影響到強強嗎?
  • 噗~哈哈
    這版有回溫的感覺哦~
  • 有人看了把雨海找回來嗎?
  • 雨海真的只能當三次嗎?

  • 我一直覺得雨海長得很像蔡依林耶...


  • Cathy.C的話:
    雨海的臉    好臭


    =========================


    why?
  • 天啊~  剛在煮雨海差點忘了~
  • 發現有種雨海超好用




  • 你的雨海是名牌的嗎?




  • 在別的網站被人說雨海唬爛~心情超差...



  • 愛麟兒的話:
    Cathy.C的話:
    雨海的臉        好臭


    =========================


    why?
    -------------------
    因為降溫了~
  • 天啊∼剛在煮雨海差點忘了
  • Cathy.C的話:
    愛麟兒的話:
    Cathy.C的話:
    雨海的臉                好臭


    =========================


    why?
    -------------------
    因為降溫了~


    ======================

    誰叫他都不出面獎勵辛勞的大家~"~
  • 發現有種雨海超好用


    ====================


    是那一種?


  • 這麼拼喔...=口=

    甘溫蛤...=3=
  • 雨海的話:
    這麼拼喔...=口=

    甘溫蛤...=3=

    ========================

    請問要踏進這版需要很大的勇氣嗎?
  • 幫她搬家  下藥搬走她…性侵 
     

     
       
    一名KTV女服務生請雨海幫忙搬家,卻被他以摻藥的飲料迷昏;她四小時後驚醒,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被綁在轎車右前座,雨海正以手指性侵。

    起訴書指出,去年十二月廿日晚上,雨海(廿九歲,嘉義縣人)替年約廿出頭的女同事搬家,女同事從台北縣板橋市上車後,他把一瓶摻入FM2(俗稱強姦丸)的飲料給她喝。

    一小時後,被害人頭暈、意識昏迷,並有惡心、嘔吐現象,雨海趁機再給兩顆聲稱可止吐的「解藥」,不料卻使她陷入昏迷。深夜十一點多,被害人忽醒忽睡四小時後驚醒,發現車子已開到淡水,自己雙手及腰部被童軍繩綁住,躺在轎車右前座上,褲子已被褪去,雨海正以手指插入下體。

    女子發覺被侵犯後,立刻出腳踹踢,大聲警告:「如果強暴我,我會採集精液,提出告訴!」「如果你敢對我做這種事,被朋友知道後,你會很慘!」雨海才罷手。

    被害人遭性侵害後,訴請台北縣淡水警分局偵辦。士林地檢署根據被害人手臂及腰部有綑綁痕跡、下體有新裂傷、尿液中有FM2反應、深夜時友人來電未接等各項跡證,認定她所言屬實,起訴雨海
  • 出現了...


    那是他嗎??????
  • 十七的話:
    幫她搬家    下藥搬走她…性侵   
       

       
           
    一名KTV女服務生請雨海幫忙搬家,卻被他以摻藥的飲料迷昏;她四小時後驚醒,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被綁在轎車右前座,雨海正以手指性侵。

    起訴書指出,去年十二月廿日晚上,雨海(廿九歲,嘉義縣人)替年約廿出頭的女同事搬家,女同事從台北縣板橋市上車後,他把一瓶摻入FM2(俗稱強姦丸)的飲料給她喝。

    一小時後,被害人頭暈、意識昏迷,並有惡心、嘔吐現象,雨海趁機再給兩顆聲稱可止吐的「解藥」,不料卻使她陷入昏迷。深夜十一點多,被害人忽醒忽睡四小時後驚醒,發現車子已開到淡水,自己雙手及腰部被童軍繩綁住,躺在轎車右前座上,褲子已被褪去,雨海正以手指插入下體。

    女子發覺被侵犯後,立刻出腳踹踢,大聲警告:「如果強暴我,我會採集精液,提出告訴!」「如果你敢對我做這種事,被朋友知道後,你會很慘!」雨海才罷手。

    被害人遭性侵害後,訴請台北縣淡水警分局偵辦。士林地檢署根據被害人手臂及腰部有綑綁痕跡、下體有新裂傷、尿液中有FM2反應、深夜時友人來電未接等各項跡證,認定她所言屬實,起訴雨海

    =========================
    哈哈


    這個讚!!!!
  • 十七的話:
    幫她搬家    下藥搬走她…性侵   
       

       
           
    一名KTV女服務生請雨海幫忙搬家,卻被他以摻藥的飲料迷昏;她四小時後驚醒,發現自己下半身赤裸被綁在轎車右前座,雨海正以手指性侵。

    起訴書指出,去年十二月廿日晚上,雨海(廿九歲,嘉義縣人)替年約廿出頭的女同事搬家,女同事從台北縣板橋市上車後,他把一瓶摻入FM2(俗稱強姦丸)的飲料給她喝。

    一小時後,被害人頭暈、意識昏迷,並有惡心、嘔吐現象,雨海趁機再給兩顆聲稱可止吐的「解藥」,不料卻使她陷入昏迷。深夜十一點多,被害人忽醒忽睡四小時後驚醒,發現車子已開到淡水,自己雙手及腰部被童軍繩綁住,躺在轎車右前座上,褲子已被褪去,雨海正以手指插入下體。

    女子發覺被侵犯後,立刻出腳踹踢,大聲警告:「如果強暴我,我會採集精液,提出告訴!」「如果你敢對我做這種事,被朋友知道後,你會很慘!」雨海才罷手。

    被害人遭性侵害後,訴請台北縣淡水警分局偵辦。士林地檢署根據被害人手臂及腰部有綑綁痕跡、下體有新裂傷、尿液中有FM2反應、深夜時友人來電未接等各項跡證,認定她所言屬實,起訴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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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噗~
    好慘啊!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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