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社會做過最短的正職是8個月
一進公司約一個月就跌入地獄
是個大屎坑的專案
專案經理不做事還扯後腿
我們每天加班到半夜沒有半毛加班費或供餐
最晚回到家的時間是半夜4點
隔天並沒有因為半夜4點回家就可以晚到
還比平常早到公司
因為跟廠商約好了
那樣無止盡的加班持續約兩個月(每天平均加班到12點至半夜2點)
真的是累到偷哭
那時候沒有跑是因為責任心太重
認為廠商都已經拜訪了
必須為他們負責
把這個活動做好撐起來
那時候慰勞自己的方式就是每天搭計程車上下班(因為公司有給乘車券)
那兩個月搭計程車的次數應該有150次
次數多到總經理來關切
不過和同事心想『怎麼了嗎?明天上班照搭!怎樣!』
好可憐~只能用這個方法讓自己心裡好過一點了
大家不要問我薪水
因為很低
大概跟一些台北市的助理類薪水差不多
但是工作量是三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