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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看剛剛東森的"攔截新聞"嗎?看了一肚子火

剛剛東森"攔截新聞",法務部檢察司負責廢死研議的楊秀枝說:

"我們目前針對這些待執行死刑犯有兩個考量方向,
一個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另一個則是在嚴格的假釋門檻以及審核標準的情況下,適度考量讓他們得以假釋..."

所謂的配套措施(審核標準)是:
1.在獄中表現良好的
2.第二階段:幫表現良好的做性向測驗(證明他們的心智正常了)
3.會詢問被害者家人的意見

還說什麼我們社會大眾不要否決一些有心改過的人

氣到只能用三個字表達我的憤怒
  • 那三個字???

    我個人是認為 放死刑犯中來

    然後讓被害人家屬報復殘殺 比較好~!!

    讓被害人家屬死刑執行者 這樣就可以原諒加害人(死刑犯)

     

  • 終身監禁是表示將花更多的銀子去養活這些導致社會敗壞的人。

    配套措施的標準我覺得也很鬆散,不管任何的測驗都還是不能有效的杜絕犯罪。

    這社會上有太多犯嫌是有累犯紀錄的,社會治安已經夠混亂敗壞,還搞這個東西。

    犯錯本來就必須付出代價!

    有心改過不是道歉就沒事,套句道明寺的話:「對不起有用要警察幹嘛。」

    所以,反對廢除死刑。


    PS.幫我同事加兩票,他們也反對。
  • 法務部就是一個造孽的單位。

    造孽...真造孽。

    受害人家屬真的是情何以堪...

  • 人權咩

    在人權團體眼中 只有壞人才有人權

    好人只是羔羊畜生罷了 不是人 沒人權的
  • 以後在台灣殺人、強姦婦女兒童都沒事的啦

    只要你夠會演戲

    博取法官、精神科醫師的同情

    關個一、二年輕輕鬆鬆就出獄了
  • 不太看台灣的新聞
    但是想知道
    法務部通過這種決議
    會聽聽一般大眾的意見和想法嗎
    還是就我們講我們的
    她還是做她想做的
  • 我真的超級反對的
    難道都沒有顧及被害家屬的心情嗎
    那這樣殺個人就可以進去吃無期限的免錢飯,是否會造成社會亂象? 我覺得一定會
    基本上我非常反對。

    這個有關人權的問題,難道不能由我們人民來公投嗎?

  • 這是鼓勵想殺人的快去嗎
    反正法務部都覺得要廢除死刑麻
    不知道領我們納稅的法務部人員在搞什麼
    快點舉辦公投啦
    不要用什麼私下意見調查
    讓我們為自己的權利和被害者家屬發聲
  • 精神心理學.  人類的行為乃前人教導.  氣急攻心的行為, 如何罰?

  • 就另一篇發文有提到,

    因為死的不是她們家裡的人,當然不知那種痛..

    反過來,換她們是被害人,她們會贊成去廢除死刑嗎..

    廢除,只會讓受傷家屬受到再一次嚴重的打擊,說不定會有人因此而自殺死掉,

    因為她連這唯一可以讓被殺害的人,得到安慰的方式都沒了...

    活著也無意義了....

    就大家等著看明年,看哪個立委投票去通過,

    大家還要去支持那個人嗎....

    都已經有8成民意不贊成了,立委再執意去通過..那表示他們就沒有聽到民意,只為利益~~~
  • 之前在安親班前槍殺安親班老師

    陳進興的妻舅在白曉燕案被判無罪釋放後,隔幾年殺了自己的女友

    這些案例,都還不明白了嗎?

    對這些窮凶至極的人,還有什麼機會可言?

    給了他們機會,那誰來給這些被害人活下來的機會?
  • 我覺得最不爽的是 為什麼要用納稅人的錢"養這些殺人犯一輩子"

    守法公民們 辛苦上班鬥爭搶業績為三餐打拼

    而這些罪人 憑甚麼可以不用再為三餐煩惱 還都有人給他們煮好

    別說他們也失去自由 要做手工藝等等

    上班打卡請假被唸誰輕鬆啊

    那就不用工作了啊 找個討厭的人把他幹掉 就不用煩惱下輩子會餓死了
     







  • 反對廢除死刑+1
  • 死的不是政府官員的家人就沒差阿
    推樓上說得,今天死的是他們家人看還廢不廢死刑

  • 如果沒有終極懲罰,以後遇到重大型案,執法人員還會有人願意全力緝兇嗎?

    反正你努力破案後抓到的兇手,幾年後又會出現在你面前,

    在牢裡進修,出來後犯罪手法說不定更高明,更難破案了.

    被害家屬也可能再一次成為被害者,無論是精神上或實質上.

    要講人權,應該著重在任何一位嫌犯被確認為真正兇手前,可能被證物, 證人誤導或刑求口供的部份吧!

    不要造成冤獄才是我認為的重點,而不是對真正有犯罪事實的罪犯展現寛容.

  • 反對癈除死刑+1

    公投+1

    這種議題才更應該辨公投

    傾聽大家的聲音
  • 反對癈除死刑+1



    不然把死刑的名稱改掉
    改成捐出器官
    比如捐心、腎、肝、眼角膜、肺、皮膚、手、腳等
    (最好是捐眼角膜啦,這樣他就再也看不見,想再犯案也難了)
    依犯罪嚴重度判定捐出器官
    這樣也可以遺愛人間,就當作幫他們消業障




    異想天開中
  • 堅決反對癈除死刑+1000000000000000000

    現今法官們都蠻仁慈
    除非是罪大惡極  否則不太有判死刑的案例
    所以
    如果都被判死刑了  所犯的罪行絕對不是小兒科
    那廢除死刑  是在鼓勵有意犯罪的人  要幹就幹大攤一點嗎
    搶劫強姦殺人都沒關係  反正不會被判死刑
    關個幾年"深造"出來  繼續犯案  繼續搶劫強姦殺人
    而那種被判終身監禁的  還有老娘繳的所得稅去養他們  哇 實在太划得來咧

    請問受害人的人權及感受  誰來考慮呢?
  • 我個人是不贊成癈除死刑的
    現今會判死刑的情形和案例已不多了
    總要留個法源 讓真的犯下重大罪刑的人適用


    但能瞭解會如此 是因我們的司法的觀念 是要矯正犯人 只要有悔過 受了刑
    評估可再回社會 都會給予更生機會

    但問題是社會大眾對於刑罰 多是處於"逞罰"的觀念
    文化上大家覺是犯人犯了罪 刑責的用意在逞罰他 撫慰受害人及其家屬
    這就是和我們司法上 用意在讓犯人更生 悔過 使其可再回到社會生活 有相當大的不同了

    eyes for eyes ~ 這是目前老百姓的心聲
  • 馬先生上任後的政績
    讓我有一種感覺
    如美牛進口事件.ECFA事件.癈除死刑事件.
    都是政府官員決定,
    完全沒有聽到人民心聲,
    他們自己關起門來決定,
    人民就要接受,
    而且馬先生的自我感覺良好,
    心態真的有問題,
    還約監察員茶敘,
    喝完茶,16字箴言都出來了
    我們還要恢復監察院職權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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