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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憂留孽種 婦錯殺子51刀 驗DNA竟是夫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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劈腿憂留孽種 婦錯殺子51刀 驗DNA竟是夫骨肉
2009年09月03日蘋果日報

【呂志明、蔣永佑╱台北報導】兩個月前台北縣發生轟動全國的母親殺嬰案,兇嫌簡姓婦人辯稱產後憂鬱症導致,但板橋地檢署偵辦後驚爆是她因劈腿孽緣,懷疑小孩是外遇的種不知如何處理而下毒手,用枕頭悶男嬰頭、抱去撞牆他都沒死,竟狠心用水果刀狂刺五十一刀,悲慘的是,被刺死男嬰事後證實是她與丈夫的骨肉。檢察官昨依殺人罪將她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悲劇發生在今年六月二十五日清晨約四、五時,三十三歲簡姓婦人在北縣板橋市家中,用水果刀狂刺四個月大兒子致死,再自刺四肢、胸部自殺未遂。檢警相驗時,發現男嬰胸部及上腹部有刺創傷五十一處,其中三十四刀貫穿身體刺到床上,刀刀致命。

當庭泣訴背叛丈夫
警方偵訊時,簡嫌表示因患有產後憂鬱症壓力太大,在恍神情況下殺害兒子。她四天後出院,檢察官謝憲杰傳訊她說明,告知會給她公平審判機會後,她才說出外遇殺嬰實情。
簡嫌說,她和丈夫讀二專時是班對,愛情長跑十年結婚,婚前兩人一同進入一家塑膠公司任職,那時認識已婚吳姓同事(四十歲),她開始背著男友與吳交往,並經常向他借錢,婚後更變本加厲,常私下到汽車旅館幽會。
簡嫌說,知道這樣的關係不對,幾次想分手卻分不掉,還因此開瓦斯、跳公司水塔自殺未遂,大家都以為她工作壓力大,實際上是感情因素扯不清。
簡嫌表示:「去年五月間,我和吳相約在中和某汽車旅館做愛,沒想到一個月後發覺懷孕,今年二月十七日生下男嬰,我一直害怕小孩不是丈夫的種,將陷於萬劫不復,在殺小孩前一周,我為了這個事想到快要發瘋,本來想要悶死小孩,但用枕頭悶了三次都沒死,又把小孩抱起撞牆,但又沒撞死,小孩被撞後一直哭鬧,才用刀殺了他。」
檢察官為確定男嬰生父,先後傳喚簡嫌丈夫張某及吳某到庭,採集檢體進行DNA(Deoxyribonucleic Acid,去氧核醣核酸)比對,最後確認男嬰是簡嫌與丈夫所生。
檢察官在偵訊時告知她結果:「妳知道小孩是枉死的嗎?當時有疑慮為何不去驗DNA?」她聽後痛哭說:「我很徬徨,不知道該如何處理。」檢察官追問:「妳要不要把這事告訴丈夫?」她點頭答應。
上周五開庭時,檢察官讓簡嫌與已經離婚的前夫張男一同出庭,她見到前夫仍不敢說出實情,檢察官好心提醒:「妳不是有話要對先生說。」她哭著說:「老公,我對不起你,我背叛你了!」
張當庭楞住,一分鐘後失神的說:「小孩不是我的嗎?」簡嫌說:「他是你的。」他接著追問:「對象是誰?就是外面那一個嗎?(指吳某)。」簡嫌哭著點頭。

夫崩潰哭「小孩枉死」
此時,張再也無法壓抑情緒崩潰痛哭說:「我家裡不是很有錢,十年來我每天兼兩份工,只希望妳能夠過得好,我也沒有什麼不良嗜好,最多只是打打羽毛球,妳怎麼對得起我,妳知道嗎,小孩是枉死的,妳知道嗎?妳知不知道。」
檢察官問他要不要告通姦,張無力的回答:「我不會告她通姦,只希望她的下半輩子好好過。」至於前妻外遇對象,他堅定說:「我一定要告到底,看他如何面對自己老婆和這個社會。」
簡嫌感謝檢察官給她說出實情機會,還說:「謝謝你把我押起來,看守所雖然拘禁我的自由,但讓我在裡面想了很多,知道自己做錯了事,我不想再出來。」也希望檢察官不要因為她有憂鬱症而饒過她。

起訴求處無期徒刑
板橋地檢署檢察官謝憲杰原本要求處簡嫌死刑,他認為「不管小孩是誰的,稚子何辜,身為人母就負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簡嫌卻因為自己感情處理不好,把問題發洩在年幼無辜四個月又十二天大的男嬰,殺子手段兇殘,泯滅天倫之情,本屬罪無可逭」,但考量她行兇時患有重度憂鬱症,才求處無期徒刑。
而簡嫌外遇對象吳姓已婚男同事,昨則依通姦罪起訴並求刑六個月。
  • 人要知足
    人要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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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嫌說,她和丈夫讀二專時是班對,愛情長跑十年結婚,婚前兩人一同進入一家塑膠公司任職,那時認識已婚吳姓同事(四十歲),她開始背著男友與吳交往,並經常向他借錢,婚後更變本加厲,常私下到汽車旅館幽會。
    簡嫌說,知道這樣的關係不對,幾次想分手卻分不掉,還因此開瓦斯、跳公司水塔自殺未遂,大家都以為她工作壓力大,實際上是感情因素扯不清。
    簡嫌表示:「去年五月間,我和吳相約在中和某汽車旅館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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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還有女生認為男生約女生去汽車旅館不是想做愛而只是純聊天看電視,
    那妳還真是有夠蠢,
    不想讓男生有機可趁就不要去汽車旅館,
    不就不會讓男的有犯罪機會嗎?
    如果那天夫妻做愛做到一半,女的說身體不舒服不想做,
    結果男的卡在那裡,硬是做完結果女的也可以告先生性侵害,
    最好男女做之前先打契約,免的被女的告性侵害。
  • 人要知足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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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嫌說,她和丈夫讀二專時是班對,愛情長跑十年結婚,婚前兩人一同進入一家塑膠公司任職,那時認識已婚吳姓同事(四十歲),她開始背著男友與吳交往,並經常向他借錢,婚後更變本加厲,常私下到汽車旅館幽會。
    簡嫌說,知道這樣的關係不對,幾次想分手卻分不掉,還因此開瓦斯、跳公司水塔自殺未遂,大家都以為她工作壓力大,實際上是感情因素扯不清。
    簡嫌表示:「去年五月間,我和吳相約在中和某汽車旅館做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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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還有女生認為男生約女生去汽車旅館不是想做愛而只是純聊天看電視,
    那妳還真是有夠蠢,
    不想讓男生有機可趁就不要去汽車旅館,
    不就不會讓男的有犯罪機會嗎?
    如果那天夫妻做愛做到一半,女的說身體不舒服不想做,
    結果男的卡在那裡,硬是做完結果女的也可以告先生性侵害,
    最好男女做之前先打契約,免的被女的告性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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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話題還延伸到這版喔

    感覺一直在鬼打牆
  • 太扯了!!!!

    怎麼忍心殺死自己生的小孩阿!!

    自己的錯加注在無辜的小孩身上~真是令人氣憤

    憂鬱症的人思考邏輯真的根正常人差這麼多嗎?
     

    她丈夫看起來是個老實人

  • 看完覺得好心酸喔.....

    雖然外遇的人有不對的地方

    也因為背負著道德壓力  而受到法律制裁和報應了
  • 人要知足
    人要知足
    love724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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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話題還延伸到這版喔

    感覺一直在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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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一直認為男女去汽車旅館只是純聊天看電視,
    雖然男的不對,女的也有錯,
    三更半夜跟已婚男的去汽車旅館幹什麼?
    要休息看電視不會自己開一個房間,
    我覺得那女的根本就是故意要引人犯罪,或錢喬不壟。

  • 51刀ㄟ......那個媽媽去下地獄好了!

  • 人要知足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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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話題還延伸到這版喔

    感覺一直在鬼打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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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人一直認為男女去汽車旅館只是純聊天看電視,
    雖然男的不對,女的也有錯,
    三更半夜跟已婚男的去汽車旅館幹什麼?
    要休息看電視不會自己開一個房間,
    我覺得那女的根本就是故意要引人犯罪,或錢喬不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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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男女去汽車旅館大多數都不是純聊天看電視
    但是那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誰犯了傷害罪或強暴罪
    只是覺得你的方向比較著重在探討被傷害的那一方而不是傷害人的那一方
  • 天呀~~  令人髮指的女人
    竟然會狠心殺死自己的親生骨肉!!!!!
    不管小孩是和哪個男人生的,也都是自己生出來的小孩呀~~
    想不到竟然會如此的殘忍,簡直是禽獸不如......

    結果只將她求處無期徒刑而已,這也令人傻眼
    這應該直接求處死刑了吧~~
  • 現在的男人大概10個有8個會去做親子鑑定了吧......
    不管再怎麼搞
    小孩子一定是媽媽的小孩,卻不一定是爸爸的小孩
    以前年代女人亂搞沒人知道
    但現代科技會一下子就戳破男人比女人好色的假話
  • 看完這新聞的感想是

    人際關係還是越簡單越好,  也許簡單代表無聊和平淡
    但是無聊和平淡就是一種幸福  ..起碼心裡不會有那麼多恐懼和波折
    才不會引起來一堆不好的事端

    目前身邊有三對夫妻,  包括自己的老公
    都是屬於木納老實寡言型的,  雖然很努力賺錢,  但真的非常無趣
    自己曾抱怨老公很呆板,  很無聊,  連他想吃什麼都猜得出來
    放假就不想出門,  但是往好處看,  這樣也較不容易發生什麼社會問題
    要好好珍惜這樣的好老公   ~!

    希望這位前夫張先生,能早日走出傷痛
    因為這段婚姻裡,他並不是作錯事的那一方,也沒有虧待老婆和朋友
    雖然暫時必需要承受別人加諸他身上的苦
    但非常希望,有一天他可以海闊天空,去追求自己的新幸福和孩子

  • 看完只想流淚...
    張先生和他無緣的小孩,
    真的是太無辜了...


  • 她先生好可憐喔~自己兒子被自己老婆殺死,沒想到隱藏的殺機卻是這麼不堪入目,要是我我寧願我老婆是因為產後憂鬱,也不要是這種因素殺死小孩

    那簡嫌真的是有病吧

    正常人應該都會先去驗DNA啊

    但我要老實說,剛看到標題我笑了

    因為原本要殺了外遇對象的小孩,沒想到驗了DNA是自己老公的小孩...真的是白作工
  • 我認為,小孩是誰的有那麼重要嗎?
    重點是那個母嫌婚後出軌,而非小孩是誰的
    很多外國的夫妻,不是認養孤苦無依或重罪犯生下的小孩
    請問那些小孩是他們親生的嗎??
    不管怎樣小孩生了來到這個世界
    任何人沒有權利把他們生命奪走,何況還只是嗷嗷待哺的時期
    自己造的孽為什麼要無辜的嬰兒承擔呢?
    況且小孩只能說是誰生的,而不能說是屬於「誰」的
    小孩不是父母的「財產」讓父母想怎樣出氣,處置...就怎樣
    希望現代的部分家長能矯正這種要不得的觀念
    否則虐童致死或拉著孩子一起自殺等社會悲劇只會不斷重複上演..
  • 唉~
    原來這件事的背後還有這段故事啊@@
    原本我還想說
    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狠心的母親
    會痛下毒手
    原來是被罪惡感套牢啊~~~~
    可悲…

  • 愛養魚的壞喵的話:
    看完只想流淚...
    張先生和他無緣的小孩,
    真的是太無辜了...
    ____________________

    +1....

    無知+慘忍的媽媽
  • 不要傷害小孩
    不要傷害小孩
    不管孩子是誰的 他有活下來的基本權利
    人做了錯事 光想著如何毀滅證據
    就算湮滅所有的事物
    發生過 ㄑ~~~這是絕對不能抹滅的
    不知道怎會有人覺得只要毀了一切
    再來個全盤不認 因為沒證據
    事情就都能解決
    我也不明白 怎會有死了就一了百了的心態
    真的很痛心那好小的孩子 被這樣對待
    那位爸爸 怎樣還能去面對未來
  • 身為媽媽的我
    當時在看到這則新聞時
    就覺得好難過好難過...
    寶寶那麼小才四個月大
    就被親媽媽狠心的狂刺幾十刀死掉
    面對那個無力反抗的無辜小生命
    她怎麼下得了手?

    結果現在又爆出...
    是擔心寶寶不是老公的骨肉才痛下毒手
    我的天啊!!!
    這到底是什麼世界
    有種外遇就不要搞出人命還生下來
    自己犯的錯竟然讓那個無辜的寶寶承擔
    就算是外遇對象的小孩
    也是從自己肚子裡出來的親骨肉啊...
    我無言了
    也語無倫次了
    唉...................

  • 人要知足的話:
    love724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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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話題還延伸到這版喔

    感覺一直在鬼打牆
    -------------------------------------
    某人一直認為男女去汽車旅館只是純聊天看電視,
    雖然男的不對,女的也有錯,
    三更半夜跟已婚男的去汽車旅館幹什麼?
    要休息看電視不會自己開一個房間,
    我覺得那女的根本就是故意要引人犯罪,或錢喬不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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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個話題ㄋ?那篇文張?
    我真的很好奇..
  • 怕不是先生的種

    不會...拿掉嗎??



    這女的在想什麼..
  • 腦殘公子
    腦殘公子
    如果那天夫妻做愛做到一半,女的說身體不舒服不想做,
    結果男的卡在那裡,硬是做完結果女的也可以告先生性侵害,
    .....................................................................................................................................
    雖然真的很鬼打牆,但我還是忍不住想回你

    是的,就算你做到一半,只要一方覺得不適或沒有意願在繼續性行為
    令外一方都要立刻停止
    人對身體都有自主權,沒有人可以強迫他人從是違反其意願的行為

    就像很多人知道上FG就是要打嘴炮
    難道就因為我認為某人的言論很白癡,
    我就可以公開用我的無敵嘴炮罵他智障加嘴賤嗎?
    當然不行!!
    因為就算我們有打嘴炮的認知
    我還是要尊重這個白癡,不能隨意施放嘴炮,不是嗎?

    所以
    在FG嘴炮不能亂放
    在MOTEL人不能亂X

    請大家自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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