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家庭教育

支持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判唯一死刑

最近看到的未成年少年殺碩士,
真的感到台灣的道德教育失敗透頂,
以前的教育管得很嚴,
逃課、抽菸,
這些都看得很嚴重,
哪像現在連殺人都敢了。

是不是體罰鞭條式教育才是真正適合用在初等教育的方法,
在學習的一開始,
就用棍子來讓是非有直接的身體感受,
讓家長有投訴老師的環境導致沒有老師敢管學生,
這是多麼本末倒置的愛的教育。

想當初我只是成績退步被老師打,
回家連講都不敢,
家長會覺得小孩自己要檢討。


台語有句話
"小時偷摘瓜,大時偷牽牛",
而未成年就殺人,
長大還可能有是非嗎?
殺人之後只要付出一些代價又是一條好漢,
會不會成為反教育。

如果一開始就錯得這麼離譜,
根本就沒有繼續培育的必要,
讓他早點去投胎不是很好嗎。

或者,就像日本漫畫死亡預告的想法一樣,
讓監護人替代受罰,
不把下一代教育當一回事的,
就付出代價吧,

支持立法只要是"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唯一死刑"!!
或者"未成年殺人,監護人判死刑"!!

  • 只要是"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唯一死刑"!!
    這點我支持~
    殺人償命~管你成年與否!!


    "未成年殺人,監護人判死刑"!!
    我不支持~
    儘管父母教導無方
    但父母終究是無辜的

    強暴犯也應該都判死刑才對
    去你的人權團體!!
  • 1.支持不要廢除死刑

    2.強暴犯需自宮
  • 唯一死刑 不太好^^
    心智上還沒到成熟
    這樣就決束生命
    有時候該慶幸有幸福的成長背景
    只是他們還沒…走向正途

    至於那人權團体…
    我曾經有個很極端的想法
    如果那天親人真的遇到不測
    兇手消遙活在人間…
    當自已一無所有…我會從人權團体的親人下手
    不知道為什麼會這麼想~"~
  • C.W的話:
    只要是"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唯一死刑"!!
    這點我支持~
    殺人償命~管你成年與否!!


    "未成年殺人,監護人判死刑"!!
    我不支持~
    儘管父母教導無方
    但父母終究是無辜的

    強暴犯也應該都判死刑才對
    去你的人權團體!!
    --------------------------------------------------------
    +100
  • 腦是糊做的的話:
    唯一死刑 不太好^^
    心智上還沒到成熟
    這樣就決束生命
    有時候該慶幸有幸福的成長背景
    只是他們還沒…走向正途

    ===============================

    你的講法應該就是現在的法律顧慮點,
    所以便宜青少年,
    但是法律本身的存在,
    就以恫嚇的方式去阻止犯罪,
    而人之所以異於動物則是存有道德之心,

    我只能說,
    以心理學的角度來看,
    當你超越了殺人的恐懼感,
    還有什麼事你不敢做,
    殺過人又不當一回事的這群青少年,
    當他們進入社會,
    又有什麼犯罪不會碰。

    這已經不是犯個偷竊小罪,
    是因為心智未成熟的小錯了。

    我只相信,
    這麼小就殺過人,
    只有一句話,
    就是沒救了,
    還是讓他們早點去投胎吧。
  • 不贊成"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唯一死刑"

    法律不可如此偏頗...


    以這法律的解釋.....騎車不小心出車禍撞死人要判死刑

    在樓上玩耍..不小心撞到花盆..掉下來砸死路人...也要死刑


    所以在法律上應該會寫成


    未成年人..非自衛性殺人..且惡行重大者  最高得處死刑

    未成年人..因觀念偏差且手段兇殘...造成被害人不可治癒之肉體或精神傷害者...得加重處刑




    也就是不排除死刑..但不可能唯一死刑..且應量情況加重處刑
      

  • 聯合報╱記者李青霖╱新竹報導】 2009.06.17 06:19 am


    曾在竹科上班的余之斌,在新竹市17公里海岸被青少年亂棒打死,震驚社會,也讓許多民眾擔心、質疑教育單位追蹤、輔導失學者或中輟生是否落實?新竹市教育處長蔣偉民說,每周都討論國中小學中輟生的追蹤狀況,給予必要支援,不過更重要的是家長應多關心孩子。

    余案引起社會大眾再度撻伐中輟生,教育部特別聲明「不要汙名化中輟生」,蔣偉民也有同感,他說,中輟生是指未接受義務教育的孩子,余案犯案者多是高中生,有的畢業,有的休學,不符中輟生定義。

    他說,新竹市在中輟生的追蹤與輔導,相當密集,每周「督科」會報,一定報告中輟生追蹤狀況,以5、6月來說,最初20人,本周已減為17人。

    他說,竹市對中輟生的輔導分兩部分,一是不知去向的孩子,報請警局協尋,另一種是在家未入學的,學校輔導主任、社工和替代役男會定期家訪,輔導復學;每個月教育處請學校有中輟生的校長,參加「中輟生追蹤會報」,報告追蹤狀況,協助解決。

    事實上,新竹市中輟率全省最低,復學率全國第3名,蔣偉民說,家庭教育更重要!大陸教育界流行一句話:「5加2等於零」、「2大於5 」,意思說,學生5天在學校,2天回家,教育效果等於零、2天在家的影響超過5天在校。

    蔣偉民認為,家長多關心孩子,發揮家庭教育力量,社會問題一定會減少。
  • C.W的話:
    只要是"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唯一死刑"!!
    這點我支持~
    殺人償命~管你成年與否!!


    "未成年殺人,監護人判死刑"!!
    我不支持~
    儘管父母教導無方
    但父母終究是無辜的

    強暴犯也應該都判死刑才對
    去你的人權團體!!
    ==================
    +1

  • 我贊成死刑
    無論犯人有沒有悔意

    至於人權團體
    如果政府司法若有心要加重刑罰
    難道 人權團體阻擋的了嗎
    屆時 人權團體之外的人不會發聲嗎
    很多國家都有人權團體
    好像我們台灣的特別大聲?或者其他人都太小聲?力量微薄?
     
    對我們台灣的法律 真的是失望透頂了



  • 未成年人..非自衛性殺人..且惡行重大者 最高得處死刑

    未成年人..因觀念偏差且手段兇殘...造成被害人不可治癒之肉體或精神傷害者...得加重處刑

    =================================================================
    +100000...
    這樣比較公正

    凡事都不考慮前因後果
    唯一死刑並不客觀
    而且監護人還要連帶受罪
    什麼跟什麼!!!
  • 愛笑的雲兒的話:

    不贊成"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唯一死刑"

    法律不可如此偏頗...


    以這法律的解釋.....騎車不小心出車禍撞死人要判死刑

    在樓上玩耍..不小心撞到花盆..掉下來砸死路人...也要死刑


    所以在法律上應該會寫成


    未成年人..非自衛性殺人..且惡行重大者 最高得處死刑

    未成年人..因觀念偏差且手段兇殘...造成被害人不可治癒之肉體或精神傷害者...得加重處刑




    也就是不排除死刑..但不可能唯一死刑..且應量情況加重處刑

    =================================

    雖然你講的很有道理,
    似乎有法律的sense,

    但殺人這件事情,
    是隨便就可以達到嗎?
    騎車不小心出車禍撞死人、在樓上玩耍..不小心撞到花盆..掉下來砸死路人,會是非過失殺人,

    我想我的非自衛性殺人,
    也可以說就是除了非過失殺人、與自衛性殺人,
    之外的其他情形,
    亦即在主觀可選擇且可避免之下還是殺人了,
    都應該"直接"判處死刑。
  • 我不是以法律的論點耶

    在未成年年紀下
    或許同伙的煽動
    如果是就這樣斷送 未成年的生命

    唯一死刑這太慘忍了




  • 腦是糊做的的話:
    我不是以法律的論點耶

    在未成年年紀下
    或許同伙的煽動
    如果是就這樣斷送 未成年的生命

    唯一死刑這太慘忍了

    ==========================

    不管是不是被煽動的,
    我只相信當殺人都做得出來,
    他已經超越了法律跟道德可以限制的範圍,

    如此已經不是人了,
    在進行其他的犯罪他都不會害怕了,
    甚至他知道死就是這麼一回事,
    說不定連賣自己的命犯罪都做得出來,

    超出社會可以控制的範圍,
    又是這麼年輕就偏頗,
    要怎樣發展心智?

    直接死刑,
    除了恫嚇也能維持真正的社會秩序。
  • 支持立法只要是"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唯一死刑"!!
    這我贊成啦!!

    *現在小孩子目無章法,行為越來越離譜,真是&!@(#B(@.........



    未成年殺人,監護人判死刑<<~~這個我就不贊成了!!Say NO
    話說~小時候家庭教育與學校教育很重要,
    父母努力教,培養.但也有那種很不受教的猴崽子
    父母管也管不動,被自己兒女砍都有可能
    所以說:個人造業自己擔,愛逞兇鬥狠那就自己負責
    是呀!!現在很多老師根本也不敢管小孩,"開導"不一定都被投訴,甚至找媒體了!!
    誰要惹麻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唉~~~悲喔!!現在的社會環境

  • 我也贊成

    根本不需要給他們時間反省或後悔

    管他心智有沒有成熟

    別人的命不是命喔

     

     

  • 我能認同恫嚇的作法,但不要以成年的想法去看待他們

    那教育到底有沒有錯
    社會到底有沒有錯
    有沒有人放棄了他們
    老師有沒有錯
    會有偏差的觀念、心智
    不是一天二天的事

    唯一死刑還是太慘忍了^^



  • 不管是不是被煽動的,
    我只相信當殺人都做得出來,
    他已經超越了法律跟道德可以限制的範圍,

    如此已經不是人了,
    在進行其他的犯罪他都不會害怕了,
    甚至他知道死就是這麼一回事,
    說不定連賣自己的命犯罪都做得出來,

    超出社會可以控制的範圍,
    又是這麼年輕就偏頗,
    要怎樣發展心智?

    直接死刑,
    除了恫嚇也能維持真正的社會秩序。

    ================================
    +1
    現在的小孩很聰明
    就是因為法律規定未成年
    所以就有恃無恐

    其實說到底是教育岀了問題
    孩子在學校被處罰
    不是問小孩為什麼被處罰
    而是先找老師興師問罪
    再怎麼錯都是別人的錯

    有沒有發覺新聞裡
    很多犯罪的人
    記者去問家裡
    家裡都回答他是個很乖的小孩
    都是朋友帶壞巴拉巴拉

    從小就沒有是與非的觀念
    再大一點殺人

    說真的
    都已經殺人的人了還有什麼不敢作

    法律保障了他們
    那被殺的人就該死了嗎?














  • 腦是糊做的的話:
    我能認同恫嚇的作法,但不要以成年的想法去看待他們

    那教育到底有沒有錯
    社會到底有沒有錯
    有沒有人放棄了他們
    老師有沒有錯
    會有偏差的觀念、心智
    不是一天二天的事

    唯一死刑還是太慘忍了^^
    =============================

    很高興你願意跟我討論^^

    我覺得教育的確是失敗了,
    社會需要有魄力的教育,
    而不是溺愛,
    需要改的部分很多。

    但其中一個方式就是刑罰,
    也就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可以說是防止犯罪的最後關卡,
    越不可以犯的錯誤越要嚴格訂定,
    否則就失去法律的意義了。
    殺人並不是容易的事情,
    把殺人需要顧慮的事情訂得越直接且恐怖,
    才能有效的制止。

    而說真的,
    就是不以成年的想法去看待他們,
    所以反而要用更直接嚴格的法律,

    對與錯是從小培養的,
    如果在這段期間就把殺人等同於自己生命權的喪失,
    這種深刻的印象與教育,
    深植於腦海中,
    甚至可以防範成年後的殺人犯罪。

    未成年並不是每種犯罪都可以有再一次的機會,
    這才能不被用僥倖的心態對待法律。
  • 愛笑的雲兒的話:

    不贊成"未成年非自衛性殺人,直接唯一死刑"

    法律不可如此偏頗...

    以這法律的解釋.....騎車不小心出車禍撞死人要判死刑
    在樓上玩耍..不小心撞到花盆..掉下來砸死路人...也要死刑

    所以在法律上應該會寫成
    未成年人..非自衛性殺人..且惡行重大者 最高得處死刑
    未成年人..因觀念偏差且手段兇殘...造成被害人不可治癒之肉體或精神傷害者...得加重處刑

    也就是不排除死刑..但不可能唯一死刑..且應量情況加重處刑

    -----------
    +1

    我不贊成 什麼都用死刑來解決 

    當然死刑有其存在的必要性
    尤其是對惡性重大的罪犯  

    但死刑就一定有達到遏止犯罪的功能麼
    我還滿懷疑的
    因為販毒是死刑 那沒有販毒了麼
    還是更多人鋌而走險  

    一但唯一死刑以後
    會做這些事的年輕人會不會就直接殺開了?
    會去做這些事的人 
    某一程度上就是不懂得尊重跟唯我獨尊的人阿 不是麼
    殺人是死刑 那殺一個跟十個有差麼 
    為什麼要留情?

    如果逃過了 
    他就是老大了   
    他們難道不會想要賭一下麼
    會不會因此 造成青少年更加殘忍
    就算不小心撞到人  也覺得反正我都人生也一起陪葬
    那何必管那麼多 就直接去做更多錯事?
    因為 不管如何 都沒有回頭的餘地了

    我覺得這些都是要考慮進去的
    青少年犯罪 應該不是像成年人這樣
    這麼簡單的就可以用唯一死刑來解決的
  • 一但唯一死刑以後
    會做這些事的年輕人會不會就直接殺開了?
    會去做這些事的人
    某一程度上就是不懂得尊重跟唯我獨尊的人阿 不是麼
    殺人是死刑 那殺一個跟十個有差麼
    為什麼要留情?

    ========================================

    恩,
    有道理,
    但是說起來,
    法律都會有優缺點,
    只能說,
    除了能有嚴厲恫嚇之外,

    社會不需要這種人的存在,
    用人為淘汰的方式維持社會的秩序,
    這也是一種必要的手段,

    而青少年犯罪,當然不是像成年人這樣的考量,
    所以更應該是要直接死刑,
    避免他長大後有更多的社會問題。



回應...
 返回 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