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美食咖啡

轉貼_奇摩新聞:國情不同…泰勞殺狗 首例不罰


轉貼: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416/2/xdj2.html

國情不同…泰勞殺狗  首例不罰
  更新日期:2008/04/16  07:10  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蘆竹鄉3月間有泰籍勞工公然殺狗烹煮,遭警方以違反動物保護法偵辦;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處長陳麗玲衡量泰國民情與台灣不同,昨天引用行政程序法,決定「首例不罰」。


陳麗玲強調,此案不代表以後外勞都可以殺狗,農發處要求這名外勞為動物保護宣導員,向同事宣導台灣的動保法令。


據了解,這起殺狗案發生在3月中旬,大園警方接到民眾報案指在蘆竹鄉長興村溪洲一處空地,有外勞聚集飲酒,還有人現場殺狗烹煮。警方到場時查到一把菜刀與被分解的狗屍。


殺狗的泰勞坦承不諱,他說,殺狗是讓生病小狗求解脫,他不知道在台灣殺狗是犯法的,至少在泰國沒有禁殺狗的法令。


公然殺狗當然觸犯動物保護法,且去年底立法院修法後,罰鍰大幅增加到10萬至50萬元,這名泰勞可能要付出至少10萬元。


縣府農業發展處為了是否處分他,多所討論。陳麗玲表示,韓國擬把狗狗列為食用家畜,在網路上被動保團體撻伐;但現實上,泰國等東南亞國家並未禁止殺狗,少部分貧困地區,狗狗還是補充肉食的來源。她詢問勞動及人力發展處,外勞進來台灣後,有否宣導動保法令,勞動處表示沒有,因為國情不同,泰勞殺狗案的確是不清楚法令。


泰勞雇主也向縣府求情,雇主說,這名泰勞還沒有還清仲介費,如果處罰他10萬元罰款,他可能要工作兩年以上還無法清償罰款,不但影響勞動力,更可能造成他脫逃,希望不知者無罪。


陳麗玲強調,動保法處罰不是最終目的。決定引用行政程序法第8條,以特殊情況首例免罰。農發處已行文給勞動處,請把動保法令翻譯成多國文字,向各國外勞宣導,以免再觸法。


台灣樂活動物協會理事長吳嘉珍表示,她建議這家工廠應帶著外勞到新屋鄉動保園區去服動保勞役至少一天,了解動保義工們是如何為動物清糞便、蹓狗,無怨無悔,這名外勞才會體察大家的用心良苦。


======================
我覺得動保法執行的還是很糟糕
什麼叫國情不同

所以 如果某外國人沒有死刑 
他可以說我國沒有死刑你不能判我死刑嗎

狗狗又何其無辜

難道除了罰錢沒有別的辦法嗎
如果因為他窮且無知就可以殺狗後不用被罰
那 是不是其他人也可以用這種理由來脫罪

好奇怪的理由
  • 是阿!!

    來到台灣就要遵守台灣的法律阿

    怎麼會這樣~

    一句不知道

    就算了喔!

    至少要罰勞動役阿!!!

    可惡
  • 貓爪的話:
    是阿!!

    來到台灣就要遵守台灣的法律阿

    怎麼會這樣~

    一句不知道

    就算了喔!

    至少要罰勞動役阿!!!

    可惡
    ---
    就是呀∼
    看了整個真是無言∼
  • 我覺得還算合理耶
    的確在一些較落後的國家  家境比較不好
    狗跟雞、鴨無異  只是食物的來源
    泰勞來台灣能夠用中文溝通已經很不容易了
    再要求他們去讀台灣的法律  實在是不太可能

    一方面政府未宣導  另一方面這位泰勞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犯的  與其罰錢,他還不出來,不如要求他協助宣導
    讓其他泰勞知道說  殺狗是違法的 
    這種判決,可以讓更多狗狗逃過一劫
    而且他不是沒有被罰  而是用另一種形式來彌補
    他所犯的錯

    真正該罰的人  是知法犯法  屢勸不聽的人


  • 附議
    判決合理
  • 拉霸子
    拉霸子
    罰下去會更多人知道!

    效果更快!
  • 法律沒有不知者無罪這回事吧

    為了自己口腹之慾而殺狗

    實在令人痛恨

    不罰他要罰誰阿
  • ray&yo520
    ray&yo520
    ....
    如果食人族<假設有食人族>來台灣呢?
    真法官真是腦袋裝xxx
  • ray&yo520
    ray&yo520
    更正~~
    這法官真是腦袋裝xxx
  • realeric
    realeric
    法官真是腦袋裝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是行政罰法第六條  不是行政程序 

    2.  跟法官無關  行政罰ㄟ    有沒有看清楚阿  天阿

  • 如果碰上飢荒.    哪些四腳勤物,  會更快消失.
  • ray&yo520
    ray&yo520
    抱歉
    沒看清楚,留言太快
    但沒比要呼天~~

  • ray&yo520
    ray&yo520
    更正
    抱歉
    沒看清楚,留言太快
    但沒必要呼天吧~~
  • 桃園.中壢火車站超多泰勞的
    >"<
    吃狗就是不對!
  • 原來~
    外國人在台灣犯法還可以考量"國情不同"!!
    我們的政府阿~~你們在幹嘛啊?!
    我能只說~~見鬼了!!!
  • 拉霸子
    拉霸子
    Silverfox的話:
    如果碰上飢荒.        哪些四腳勤物,    會更快消失.
    ----------------------------------------------


    台灣現在有飢荒嗎?
    講事情請因時事地物回答,天馬行空!

    該罰就是該罰,他們來台灣賺台灣人的外匯已經很機車了,搞的一堆人台灣人沒有工作,被罰只是剛剛好而已!
  • 該罰就是該罰,他們來台灣賺台灣人的外匯已經很機車了,搞的一堆人台灣人沒有工作,被罰只是剛剛好而已!
    ------------------------------------------
    說真的  那些苦力都不是台灣人肯做的  加上那種薪資
    撇開這個外勞的行為
    我真的覺得對外勞要保持感謝的心
  • 請政府趕快修法吧
    把外國人也列入動保法吧
    這樣賺罰款才賺的快....
    反正那麼多人虐狗就罰款罰多點
    搞不好比收交通違規還賺


  • 這話題是不是跟那"要不要廢死刑"差不多~
    沒有標準的答案~
  • 這樣&nbsp;該不該罰?
    這樣&nbsp;該不該罰?
    如果你上司同意上班時間不忙的時候你可以上網或做自己的事情

    然後你換了部門看到大家也都有在上網  所以你也沒有多想什麼也跟著上網

    但是你雖小被這個主管看到  他告訴你  這個部門是不允許做非業務的私事

    這樣  你該不該罰?

    (沒人告訴過你這個部門不允許  其他人只是偷偷做  沒被主管抓到)
  • 這樣&nbsp;該不該罰?
    這樣&nbsp;該不該罰?
    該罰-因為上班本來就不能做私事

    該罰-因為上司說1就是1

    不該罰-因為你不知道

    不該罰-因為其他人也都有上網

回應...
 返回 美食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