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流行女裝

把女兒的第一次留給男友 母男友各判10年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縣一名國小女學生遭外祖父性侵後,母親帶回家中照顧,女童竟又遭母親同居男友阿國性侵,女童母親一度畏於家計全仰賴阿國、不敢舉發,台南地方法院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女童的外祖父與阿國各10年重刑。


判決指出,就讀台南縣某國小的小美(化名),因其母親經常在外工作、無法照顧小美,把小美託交給外祖父照料。


95年9月8日到10月初,小美的外祖父利用小美在浴室洗澡、趁浴室門鎖損壞機會,進入浴室,強行用手指侵入小美下體,對小美性侵多次得逞。


小美母親得知其父對外孫女做出亂倫行為後,把小美帶回家中照顧。


但小美母親與一名同居男友阿國(化名)租屋同住,阿國竟也對小美動起歪念頭,阿國利用小美母親平日在外縣市上班,平均2至3天才回家一次的空檔時間,也從95年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趁著小美洗澡或在房間時,強行撫摸小美胸部,並以手指或性器侵入小美的下體多次。


小美不堪被至親的外祖父與母親同居男友相繼侵害,向學校老師吐露此駭人亂倫事件,南縣警方獲報後查明上情。


南院合議庭法官發現,小美的母親在警方訊問時說「曾於95年10月看見同居男友在浴室用手指性侵女兒,因曾答應過男友會把女兒的第一次性經驗留給男友,因家中生計全靠男友,也擔心男友到外找女人,才同意男友對女兒下手。」


不過,小美母親在法院審理時又改口稱「因與男友感情不錯,才會這麼說,其實是開玩笑的!」南院法官進一步調查相關事證,認定小美母親對小美遭其同居男友性侵知情,不採信她說是開玩笑的說法。

回應...
 返回 流行女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