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遭男友性侵 母:沒什麼
市某高職李姓女學生,兩年前的聖誕夜遭母親馮姓男友性侵,因馮平時支付母女兩的生活費,母親知情後不以為意,仍繼續與馮同居,造成女生在事後數月的學校升旗典禮上,因情緒崩潰、痛哭,經老師追問後報警查獲;板橋地方法院法官認為被害人遭性侵明確,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馮有期徒刑1年,並宣告要強制治療。
法院調查,李姓少女之母離婚後,94年與馮姓男子交往,並帶少女搬到馮工作的宿舍同住,母親還要少女叫馮「爸爸」;同年的聖誕夜,馮姓男子下班後要找李母外出慶祝,李母卻已先和朋友外出作樂,兩人因此在電話中大吵一架。
馮姓男子回到寢室後,看到少女獨自一人在睡覺,心生歹念對少女性侵得逞,少女隔天向母親哭訴,母親僅把女兒帶回北投娘家居住,自己仍繼續與馮同居,甚至要求少女忘掉被性侵一事。事隔數月,李女在學校的升旗典禮上突然情緒崩潰、痛哭,並一直說著「睡覺時、褲子被弄鬆,後來下體怪怪的」等語;少女在同學和師長追問下,才說出被母親同居人性侵一事,學校立即通報警方與社福單位處理,但馮否認性侵少女,少女母親更向檢警作證表示,女兒只是「被抱一下」而已,沒什麼大不了。法官發現,少女與母親感情本來就不好,母親還與馮姓同居人在法庭上指證少女會「說謊」;但法官採信被害人陳述以及醫療鑑定,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馮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減為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馮姓男子需要接受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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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媽媽還真機車ㄟ............
法院調查,李姓少女之母離婚後,94年與馮姓男子交往,並帶少女搬到馮工作的宿舍同住,母親還要少女叫馮「爸爸」;同年的聖誕夜,馮姓男子下班後要找李母外出慶祝,李母卻已先和朋友外出作樂,兩人因此在電話中大吵一架。
馮姓男子回到寢室後,看到少女獨自一人在睡覺,心生歹念對少女性侵得逞,少女隔天向母親哭訴,母親僅把女兒帶回北投娘家居住,自己仍繼續與馮同居,甚至要求少女忘掉被性侵一事。事隔數月,李女在學校的升旗典禮上突然情緒崩潰、痛哭,並一直說著「睡覺時、褲子被弄鬆,後來下體怪怪的」等語;少女在同學和師長追問下,才說出被母親同居人性侵一事,學校立即通報警方與社福單位處理,但馮否認性侵少女,少女母親更向檢警作證表示,女兒只是「被抱一下」而已,沒什麼大不了。法官發現,少女與母親感情本來就不好,母親還與馮姓同居人在法庭上指證少女會「說謊」;但法官採信被害人陳述以及醫療鑑定,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馮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減為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宣告馮姓男子需要接受強制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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