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欠到最後是否真的不需償還了??
我有一個朋友他跟他男朋友都是卡債一族,一開始他男朋友欠了卡債100多萬(其中包含二手車貸款),然後就開始跑給銀行追,在某一天上班時被戶籍當地的警察抓到,然後就帶到看守所留一天,之後有出庭,但是到最後居然沒有半家銀行要他還錢,所以他男朋友從此以後又過著快樂花錢的日子,至於我朋友後來他的卡債也是欠到了將近100萬,由於有他男朋友先前的案例,所以他也效法他的男朋友的作風,跑給銀行追,想說到最後也不需要還錢了,但是由於催收公司有打電話到家裡,所以家人就把電話換掉,有掛號信也說[這個人不住在這裡]事實上是住一起的,但是這個卡債的問題並沒有讓他得到教訓,他到現在賺來的錢還是賺多少花多少,真不知道他們該怎麼辦才好?至於卡債欠到最後真的就都不需要償還了,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