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最後一次」 大學生ㄧ再性侵女同學
鍾姓大學生與同班女同學發生性行為,一再以「保證這次是最後一次」要求配合,女方因擔心他告知男友, 再三就範,但鍾姓男子還是把她的性特徵等告訴她的男友,高雄地檢署昨天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鍾姓大學生,求刑三年六月。
起訴書指出,九十四年十月間,就讀大學二年級鍾姓大學生想和班上唯一的女同學做愛,女同學已有男友,原本不同意,因他保證「只此一次,下不為例」,且不會告訴任何人,女同學一時心軟,在住處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不料,鍾以「保證這是最後一次」又得逞兩次。
去年三月間,鍾姓大學生利用戶外教學外宿機會,凌晨進入女同學房間,女同學驚醒反抗,遭性侵得逞。去年四月間,鍾姓大學生再度前往女同學住處,表示如果不和他做愛,就要把他們之間的事告訴她的男朋友,並再次保證「這次真的是最後一次」。
女同學開出三個條件:第一、以後不要再到她家;第二、以後不要再發生性行為;第三,不要跟她男朋友講。鍾當場發毒誓:「如果沒有做到這三個條件,我全家死光光。」女同學害怕被男友知道,又再次就範。
但隔沒幾天,鍾姓大學生再度食言,到女同學家要重施故技,都被峻拒。鍾姓大學生火大,去年五月十日用電腦網路「即時通」,將女同學的身體特徵、敏感部位與性行為時的反應等,告知女同學的男友,男友追問女同學,女同學才向警方報案。
檢方指出,鍾姓大學生被校方約談時,還不在乎,檢警偵訊時才知道事態嚴重,並表示悔意。他已於案發後轉學,被害女生聽說也已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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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這是今天所看到
最誇張的新聞了...
起訴書指出,九十四年十月間,就讀大學二年級鍾姓大學生想和班上唯一的女同學做愛,女同學已有男友,原本不同意,因他保證「只此一次,下不為例」,且不會告訴任何人,女同學一時心軟,在住處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不料,鍾以「保證這是最後一次」又得逞兩次。
去年三月間,鍾姓大學生利用戶外教學外宿機會,凌晨進入女同學房間,女同學驚醒反抗,遭性侵得逞。去年四月間,鍾姓大學生再度前往女同學住處,表示如果不和他做愛,就要把他們之間的事告訴她的男朋友,並再次保證「這次真的是最後一次」。
女同學開出三個條件:第一、以後不要再到她家;第二、以後不要再發生性行為;第三,不要跟她男朋友講。鍾當場發毒誓:「如果沒有做到這三個條件,我全家死光光。」女同學害怕被男友知道,又再次就範。
但隔沒幾天,鍾姓大學生再度食言,到女同學家要重施故技,都被峻拒。鍾姓大學生火大,去年五月十日用電腦網路「即時通」,將女同學的身體特徵、敏感部位與性行為時的反應等,告知女同學的男友,男友追問女同學,女同學才向警方報案。
檢方指出,鍾姓大學生被校方約談時,還不在乎,檢警偵訊時才知道事態嚴重,並表示悔意。他已於案發後轉學,被害女生聽說也已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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