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號大家有放假??

如果是公司~~~~有放嗎???
業務之類的~~~
你們呢?
  • 有~~我們連放3天!
    因為沒工作!!所以禮拜六也休!

  • 沒放!!

    因為他不是紅色的數字    :(

  • 沒放!!
  • yayayayayayay
    yayayayayayay
    有。。我們跟著銀行放  。。。
  • 哈哈....我有
  • HIDE的忌日.不放也要紀念一下...
  • 當然有!!我有加入勞保,這是法定假日
  • 我也有加勞保啊...可是我們沒放....嗚嗚嗚嗚
  • 沒有...
  • 沒有!
  • 嗚嗚嗚.....
    我們公司的業務都是透過銀行
    銀行都放了....
    我們既然沒有放啦Q_Q
    嗚嗚嗚......
  • 耶~~~~~~~~耶~~~~~~~~~~耶~~~~~~~~~~~
    我們公司有放耶!!!!
    真的是太高興了!!!!
    ^^~
  • 以下是勞委會最新說明,請參考:

    有關勞動節遇星期日(例假)應否補假疑義勞委會說明如下:   
    發佈單位:勞動條件處第二科 發佈日期:2005-4-22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2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84小時,法有明文。  勞動節為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所定之休假日(共19日與公務員之休假日尚非一致)。事業單位因業務或工作特性需要,每日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事宜得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或第30-1(變形工時)條及第36(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條、第37(紀念日)條之規定,於勞動契約中約定之。請參閱本會網站新工時制度參考方案。  事業單位為配合公務機關週休二日,如將每二周4小時之工作時間調移於週一至週五工作,即每日工作8時24分,則其休假日並無減少,勞動節遇星期日(如勞雇雙方約定例假為週日)則應補假一日,若勞雇雙方約定係將部份休假日調移至週六以達到週休二日目的,則勞動節已調至週六放假,尚無補假問題。至於事業單位工作時間之約定優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實施週休二日(每週40小時)如無調移休假日之措施,勞動節遇勞工例假日,應補假一日。 
     



  • 所以如公司屬於週休2日者.勞動節應補假一日.如公司要求上班.是否要算加班並double薪?謝謝.
  • 我們也沒有補假!><"
  • 那是不是可以自動不來上班阿...

    公司太少人了..問了都覺得奇怪..
  • 偶公司有放假~
    不過星期六仍然要上班
    因為公司素隔週休的>__<"
  • 我們公司剛剛決定有放

    撿到的
  • 才氣哩!!
    本來是放的後來主管又說業務員要來
    所以我們這基層人員也要來
    X的咧
    本來想帶狗狗去游泳的也免了...
  • 才氣哩!!
    本來是放的後來主管又說業務員要來
    所以我們這基層人員也要來
    X的咧
    本來想帶狗狗去游泳的也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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