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女主角

昨晚回家打開電視..不管轉到哪一台
都看到璩在媒體面前...壓低聲音用力咳嗽...
配合發言步調及鏡頭角度握拳忿示...
語無倫次喃喃重覆的唸誦著律師為她擬的發言稿...
最後是不出意料外的...深躬致歉接精神不支嚎泣...
這些未經剪輯(而且不是偷拍ㄉ喔)的畫面...
真是...真的是...唱做俱佳演技精湛所到之處感人肺腑叫人佩服啊...
五體投地,五體投地...

那金馬獎...不是才剛頒完嗎?
  • 覺得好討厭ㄛ
    電視一打開 無論哪一ㄍ新聞台
    都是她ㄉ畫面 我從中午吃飯時看一遍
    晚上要看娛樂新聞時 不小心轉到新聞台又看到
    等到我ㄍ回來要看新聞時 又看一遍
    唉呀 台灣ㄉ媒體是怎麼ㄌ
    陳文茜罵ㄉ對ㄚ~璩又不是國家元首 ㄝ不是政府要員
    怎麼拿她當頭條 媒體棄國家要事不顧反到追逐八掛
    實在是....璩真ㄉ狠會利用媒體哩
  • 唉..
    越來越印證一句話..
    "會吵的孩子有糖吃"...
  • 沒錯,璩小姐是滿會在媒體表現自己的,但是在檢調單位抽絲剝繭下,把她的西洋鏡一一拼湊起來時,她的下場可能就會像"危險關係"�的葛倫克蘿絲一樣~~~~~身敗名裂.
  • 無論如何她都是受害者,要怪也只能怪台灣的媒體太容易被利用,她先被一個知道怎麼利用媒體的人給害了,就算她也知道怎麼利用媒體力挽狂瀾那又怎樣...
    我一直就對她沒什麼好感,可是同樣身為女生我連想都不敢想如果同樣的事發生在我或我認識的人身上會怎樣,為什麼大家好像都覺得她是唯一該被譴責的人?
  • 我發現本來是好人的人在這個話題上說的話怎麼都那麼不客氣且酸啊.....
    失望...
    她都這樣了..大家就少說兩句吧..
  • 我想今天大家不必為了要做"好人"就表現出同情和支持"弱者"的立場吧!
    璩在被偷拍且隱私被公諸於世這件事上是受害者
    但在事件的本質上他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加害者
    我覺得他在昨天的記者會上根本是在模糊焦點
    什麼叫做"即使體無完膚,也要挺身而出來指責這些不肖之徒"?
    請問一下,他是被強暴了還是怎麼了?

    今天他不只要為自己身為公眾人物而做了錯誤示範來道歉,我覺得她更需要道歉的是曾太太,還有他年邁的雙親!!!
  • "事件的本質上他卻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加害者"事件的本質是通姦,那是她家的事,加害者我想是"獨刊"吧!
    "即使體無完膚,也要挺身而出來指責這些不肖之徒"偷拍本來就是不肖之徒才會作的事啊!
    道歉不道歉在於受害者要不要璩道歉,不用別人來批判她要不要道歉吧!
  • 請問一下,通姦對對方配偶及家庭造成傷害,這不叫"加害者"嗎?
    如果照你這種說法--"事件的本質是通姦,那是她家的事", 那獨家也能算是"捍衛新聞自由"囉?

    我想應該不是"受害者要不要璩道歉"
    而是受害者要不要"接受"璩的道歉吧?
    今天一個明白是非的人不是因為別人的要求而做,而是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

    還有請問你,如果一個人要抓他的配偶通姦,請徵信社偷拍作為舉證,並會同警察抓姦,算不算"不肖之徒"並侵犯他人隱私呢?
  • 今天通姦的男方及其妻都未公開出面說明整件事情的原委,我想你大概不知道曾仲銘可能也是偷裝針孔的嫌犯之一吧....
    新聞自由是指不妨礙人身自由為前提下所成立的...
    今天偷拍的話被舉發的話是要被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所以偷拍的証據是不被檢調單位所認同為"証據"的!!
  • 也就是說如果今天一個妻子拿著丈夫通姦的偷拍錄影帶(vcd)去告丈夫,是不被採信為証據的,反而丈夫還可以反告妻子!!
  • talers
    你的驚嘆號好多
    我好驚
    別激動好好說嘛

    其實我只是覺得奇怪
    我們社會大眾也沒要那個女的公開道歉阿
    是她自己找媒體說要發新聞的不是ㄇ
  • 睡豬
    我是覺得啊
    那些被壞人私宰又被煮來吃的流浪狗狗
    也沒見什麼人同情它們幫它們說話
    那更可憐ㄋ.....嗚嗚嗚
  • 唉~大家每天早上一睜開眼,一直到晚上閉上眼,都是一直環繞在這八卦新聞,不會覺的粉煩嗎?只要大家不去隨之起舞,相信司法會給一個判決啦,不需要我們替她們費心啦........說不定當事人都沒大家這麼熱心哩, TAKE A BREAK, A CUP OF COFFEE,PLEASE.
  • to 甜筒傻妹:
    呵呵~我的驚嘆號多是打字習慣了啦~
    我不激動啊!我只是對那些是非不分的人看不過去而已~我不會為了跟我不相關的人生氣的^^

    其實她站出來講清楚說明白的時候,我就知道會有人會說她作秀之類的廢話...不過你要想,她已經被人看成這樣還有勇氣站出來,我佩服她,而且她又聽到那個郭玉鈴又在那邊亂放話來誤導焦點,她才看不過去站出來的,而且有人說,她對她偷情的行為只有"行為差池"來模糊帶過,我覺得她有提到就可以了!!還是要她說"以死謝罪"的話,才表示說把她偷情的行為表示歉意嗎?

    我不是在坦護她,而今天如果她像陳進興那樣的話,我一咒她到死,不過她今天也受到該受的報應了,多一點憐憫之心吧..
  • 1.我想通姦的男方及其妻並沒有公開出面說明整件事情原委的必要,因為那個部分才叫做家務事,今天璩是民意代表且是公眾人物,他的所作所為本來就應該接受社會的批判!!但我並不是指他的通姦畫面應該被公開....這個我之前提過.
    2.對於"新聞自由"的這個部分,請你看清楚我上封信寫的意思------{通姦對對方配偶及家庭造成傷害,這不叫"加害者"嗎? 如果照你這種說法--"事件的本質是通姦,那是她家的事", 那獨家也能算是"捍衛新聞自由"囉?}----是一種諷刺的說法
    3.很抱歉我不懂法律,我不清楚"偷拍的証據是不被檢調單位所認同為"証據"的"
    但我認為對一件"犯罪事實"(通姦)進行蒐證,應該不能稱之為不肖之徒吧?!不肖之徒應該是指將其公開並謀利的人!
  • J.S.
    我們偉大的"司法"單位啊
    他們現在判決說...要抓網路上傳送色情影片內容ㄉ人ㄟ
    以前的就都算了歐沒關係
    可是"現在開始"都不可以了呢
    小心傳養眼冰淇淋圖檔被抓ㄛ...
    哇別傳給我ㄚ(不知收的人抓不抓)
  • To 睡豬
    那就對了,請你再看清楚我所發表的文字意思跟來龍去脈....我覺得你所說的意思跟我是一樣的
    你這篇文章應該是對別人說
  • talers
    沒有啦她哪有作秀...她只是很會"收朽"而已啦
    還有應該也沒人會要她去死吧
    ㄟ,你可千萬別要幫她存這種傻念頭喔
    要知道....兔死狐悲呢
  • 好啦大家~~~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就這件事,大家都有錯
    我們只是旁觀者,別想太多
    一切就等水落石出唄!
  • 1.璩既不是文化局長、又不是議員、更不是立法委員,她現在已是平凡人了!(這妳都不知嗎?)你既然說那是家務事,剛才又何必說她是加害人呢?人家的家務事輪不到你定論她是否為加害人吧?
    2.我看你也沒看清我的信吧!!我說如果今天被傷害的家庭是嫌疑犯呢?你又怎麼說呢?加害者的字面詞義我想你並不清楚吧??璩最多只能說"破壞者"而已!
    3.安裝針孔攝機,再將其影片送到獨家報導及勒索其它未公開的男主角(一人六百萬)這不叫謀利是什麼?
    不肖之徒泛指做這件事的念頭是好是壞?如果是壞的話,就稱其"不肖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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