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另一半...是知的權利還是不要計較過去?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605/78/10lz0.html
聽說採登記婚後
登記時填的表格會顯示以前的婚姻記錄
有人當天才知另一半以前有結過婚卻被矇在鼓裡
當場就不結了~
害很多民眾抱怨連連這一欄真是害死人了
所以內政部就取消這個欄位
表格上就看不到了
可能要申請去查還是查的到吧?
想問大家你會想知道這一欄的答案嗎...........
  • 以前也很少人只辨婚禮不登記
    遲早都要登記的

    這一欄哪會害死人,是自己扯謊不老實害死自己~

    牽拖到政策就太牽強了
  • 如果婚姻次數太過輝煌是有知的必要
  • 呃...我沒有要扯到政策....
    只是我單純的想不出來我想不想知道這一欄的答案...
    如果當場才知道另一半沒對自己坦承過去能接受嗎
    還是算了~過去就讓他過去...
    不是要談政治喔
  • 會覺得害死人的十足駝鳥心態
    事實就是事實跟登記時有沒有顯示有什麼關係
  • @@  哦..我不是說你牽拖la~
    我是說那些反應那個欄位害死人的人  cc

    拍謝,忘了回應標題....我也是覺得要有知的權利

    我還會非常想知道對方有沒有小孩(若不小心需要再婚)
  • 蘇菲娜準媽媽^^
    哎唷~原來是我誤會妳的意思了~金歹勢ㄋㄟ
    不知道耶...好像潘朵拉的盒子嗎
    不去打開就沒事?呵呵
  • 我不覺得結過婚很嚴重
    但我覺得,結過婚卻刻意隱暪不說,是很嚴重的事

    所以,這一個欄位最好還是繼續保留
  • cosimo的話:
    我不覺得結過婚很嚴重
    但我覺得,結過婚卻刻意隱暪不說,是很嚴重的事

    所以,這一個欄位最好還是繼續保留
    -------
    這欄已經被取消啦= =
  • 我知道被取消了
    我的意思是,我會想知道這一欄的答案啦

    其實應該來辦個公投決定留不留
    想知道的人,應該比想隱瞞的人更多吧
  • 對呀~辦公投不錯~哈
    不過什麼都不知道就醬傻呼呼的被矇一輩子不知道人生會不會比較開心耶~~  =  =
    覺得這一欄好恐怖喔~哈哈
  • 我覺得我有知道對方過去的權力
    現在刻意隱瞞
    難保以後不會穿幫
    何必遮遮掩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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