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冤被撞 英勇女消防鉅腿保命 2011.10.02

救人冤被撞 英勇女消防 鋸腿保命

真的替她感到非常難過跟惋惜~


沒掉一滴淚 自簽截肢同意書
2011年 10月02日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新北巿女消防隊員賴文莉昨凌晨執勤車禍救護,在搶救傷患時,遭到酒駕車輛衝撞,左小腿被撞得血肉模糊,她強忍疼痛就醫,並在獲知必須鋸掉左小腿才能保命後,非常勇敢、鎮定地親自簽下手術同意書,從頭到尾沒掉一滴淚,手術後還安慰心急如焚的母親:「不用擔心,消防隊會照顧我。」


賴文莉(27歲,台南人)長相清秀,身高近170公分,她自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後考取基層消防特考,去年8月分發至新北市二重消防分隊,平時負責打火、傷病救護、消防宣導。


傷癒後調內勤
賴所屬的新北巿消防局救災救護第三大隊,大隊長程昌興昨說到這名女隊員出事後的表現,語帶哽咽稱讚:「她實在很勇敢!」他說,賴女傷癒後將安排調內勤,從事文書工作,他深知賴女對母親非常孝順,若賴想調至台南市消防局,方便就近照顧母親,也會盡力協助;賴女因公受傷,最高可獲173萬元慰問金。
警消指出,昨凌晨1時許,一名機車騎士與駕駛電動輪椅的男子在重新橋擦撞,發生車禍,賴女與同事張根培獲報後趕往救護,當賴女把傷者送上救護車時,油漆工陳熙發(34歲)開在快車道的轎車突然失控衝向慢車道,撞傷正準備關救護車後車門的賴女。
張根培說,當時他聽到「砰」一聲,文莉就被撞上,左小腿至膝蓋後方血肉模糊,他哽咽自責:「我沒好好照顧她,讓她遇到這種事。」


「媽媽別擔心」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案發後即加派鄰近救護車將賴女送醫,賴女因傷重轉往台大醫院,當醫師建議截肢,她堅強地簽下手術同意書,從頭到尾沒掉一滴淚,讓前往關心的同仁相當不捨。
賴媽媽得知女兒遭撞必須截肢,連夜搭車從台南北上,她難過說:「發生這種事,我怎麼睡得著。」
賴媽媽探望完女兒後,紅著眼眶告訴《蘋果》記者,她看到女兒失去左小腿,非常心疼,她緊握著女兒的手問:「痛不痛?」女兒反而安慰她:「腳麻麻的,不用擔心,消防隊會照顧我。」她感受到女兒的貼心,不敢在女兒面前掉淚,只能想辦法堅強起來,安慰女兒:「麻醉藥退後,這兩天會比較不舒服,一定要熬過去,事情都發生了,我們一起面對。」


酒駕男無悔意
新北市消防局轉述醫師說法指出,賴文莉的左小腿嚴重開放性骨折,不僅皮膚、肌肉外露受感染,且血管、神經已撕爛無法接回,賴女也因大量出血快休克,決定進行截肢手術,截除膝蓋以下部位保全性命。馬偕醫院急診醫學科醫師鄭耀銘表示,疼痛指數分10級,賴女的疼痛指數約8、9級屬重度疼痛,通常會施予嗎啡止痛。
警方指出,肇事的陳嫌身上有明顯酒味,陳辯稱是吃薑母鴨,現場進行酒測3次,都因吹氣不足失敗,於是將陳嫌帶到醫院抽血檢驗,發現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65毫克,昨晚訊後依公共危險、重傷害等罪嫌移送法辦。警方說,陳嫌獲知賴女遭截肢,不發一語、面無表情,似乎毫無悔意,經移送地檢署後以5萬元交保。


「交管沒做好」
律師廖芳萱指出,陳嫌除觸犯公共危險罪嫌,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另涉及過失致重傷罪嫌,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陳嫌即使與賴女和解也難逃刑責,賴女還可向陳嫌請求醫藥費、精神慰撫金等民事賠償。
賴女出事後,有消防員私下抱怨,當時救護車還在處理傷者,轄區派出所警車就先離去,沒做好交通管制,才會讓救護人員處於危險中。轄區二重派出所回應,當時在場警員確實有在現場指揮交通戒護,因交通隊警員到場,同時中山橋又有另起事故,交通隊人員不足,他們才離開前往支援。



賴文莉小檔案
年齡:27歲
家庭:未婚
學歷:國立中正大學社會福利學系畢業
2009年基層消防特考班結訓
官階:警佐三階三級
職務: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二重消防分隊隊員
資料來源:新北市消防局第三大隊

希望他可以加油加油再加油~~台灣每個人都在替你加油
  • 那個酒駕男真的很過份耶
    自己先酒駕
    還怪人家交管沒有做好管制
    怎麼不先問自己為什麼酒駕阿
  • 就是就是!!!!!!

    看完之後超級之生氣的

    喝醉酒你就不要上路嘛!!

    犯了錯還找朋友叫囂

    一個女生的腿就因為你喝醉酒因而截肢

    不管賠多少你都賠不起拉
  • 真的很難過耶

    一心一意救人的善良女生因此失去一條重要的腿

    不過那駕駛的朋友叫囂不是駕駛指使的

    是那群朋友太白x.....

    駕駛今天跟他姊姊到醫院要探視這個消防女生但被拒絕在病房門外

    但追根究底還是酒駕釀禍

    不知道是台灣法律酒駕懲罰太輕嗎?

    一堆人不怕死就算了還害人

    我覺得酒駕根本就跟蓄意殺人是一樣的道理
  • 沒錯.蓄意殺人~這四個字用得既恰當又可怕

    .......到底是法律判太輕闖的禍~還是根本社會上大家對於道德認知比較薄弱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憾事....
  • 醉不上道這句話宣導了多久,還不是一堆酒鬼照樣上路,
    為什麼做壞事的人毫髮無傷,反而是無辜的旁人為他喝酒的行為受到傷害,
    而且屈屈五萬元交保也太便宜他了吧∼

    希望這位女隊員能夠早日恢復健康,也希望酒醉的罰責能夠再加重,
    冬天快要到了,想必會有更多喝酒或進補的人開車上路,
    身為小老百姓的我們只能祈求不要讓這種悲劇再發生了!

  • 我覺得是法律判得太輕耶
    在大陸酒駕直接抓去關
    聽說是關6個月吧
    在台灣不是罰錢或是掉扣駕照而已嗎
    何況有些人沒駕照還是照開車阿
    法律是寫好看的嗎
  • 看到這個新聞 覺得消防女好勇敢喔

    因為救人 被酒駕男衝撞受傷

    還要截肢 真是為她抱不平耶

    還那麼年輕就遇到這種事 往後的人生怎麼過下去

    我只能說她好勇敢 好堅強 要像她好好學習這種精神

  • 竟然因為救人

    自己的腿被撞斷

    還得截肢

    有時候

    真的很難相信老天有眼


    希望這個勇敢的孩子

    能夠因禍得福
  • 酒精真的害人不淺

    早上看這則新聞

    真的真的超難過的

    相對於女生的善良

    肇事的人卻連句道歉也沒有

    可惡到了極點!

  • 我自己本身就是女救護員
    那位學妹聽我學弟說非常的優秀
    在班上都是前三名的

    現在跑救護都會比之前更擔心會不會有二次意外
    因為台灣的酒駕實在是太多了
    而且那位肇事者就只有五萬元交保
    我覺得非常的不公平

    希望台灣的法律能判酒駕的刑責加重
    不然那些人都覺得沒什麼
    反正對他們來說錢是萬能

    態度不佳是怎樣啦
    做錯事還能囂張
    真的很討厭
  •  看到這新聞真一肚子的火

    救人還被可惡的酒架撞腿得鉅腿

    可惡的酒駕男真的很過份耶

    還沒有錯的對媒體那邊亂罵一通

    還有那個沒有品的朋友也是

    要打人的樣子

    自己錯還敢大聲

    害一個人未來該怎麼過

    想到就替那女的心疼
    [


  • 我昨天也一值看到這個新聞

    那個酒駕的到昨天為止都沒道歉捏!!

    有沒有那麼過分的人阿!!

    雖然道歉沒有用,你還是要有一點悔意吧!

  • 這種新聞真的很氣,那些人應該要判的讓他生不如死,
    判關20年加上罰金是當事人ㄧ輩子薪水的三倍,
    三倍是因為當事人扶養親屬跟家庭的費用,
    人家被你害到整個家毀掉,不是只有毀掉她個人而已

    加害者如果沒有那麼多錢,
    就用法院強制執行去扣他的每月2/3薪資,加上所有資產,
    名下不可以有任何資產,
    而且吊銷氣機車駕駛執照「終身」,這ㄧ條是只要ㄧ次酒駕就吊銷「終身」

  • 看到這個新聞真的蠻難過又生氣

    都酒駕了,還找朋友來叫囂

    到底有沒有天理,酒駕真的判太輕了,和性侵一樣

    這個女生很優秀,而且全家人的開銷都靠她一人在台北

    努力工作,哎,還蠻心疼的,怎麼會遇到這種事,救人反而還

    傷了自已....
  • 文無的話:
    沒錯.蓄意殺人~這四個字用得既恰當又可怕

    .......到底是法律判太輕闖的禍~還是根本社會上大家對於道德認知比較薄弱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憾事....
    ========================================================================
    +1
    很中肯
  • 今天跟同事們也有講到這個
    我們都好為那個女生抱不平~
    真的好難過
    好好的一個女生,真的好令人傷心~

    同事也說那個駕駛不道歉 原來是真的!
    真的很過份耶!!!!!
    就算沒了防護設施
    但救護車就在那,閃著紅紅的燈,怎麼可能沒去注意!!!!
    要重罰啦!!!!!
  • 在這裡罵也沒用.

    罵完了.一樣不會有人關心後續處理.
    只要對方有背景關說.一樣沒事.

    誰願意跟著受害家屬花時間罷工抗議直到公理正義被伸張?
    沒有~

    所以一切都是白搭.

    這就是社會現實.這就是台灣.
    無奈.但沒辦法.
  • 她很勇敢!!
    我很敬佩她!!
    也願上蒼保佑她將來的日子平平安安
    肇事者絕不可原諒
    敢作就要敢當不是嗎?
    令人生氣~~

  • 截肢女消樂觀 萬人聲援




    截肢女消樂觀 萬人聲援
    更新日期:2011/10/03 06:30 蘋果日報


    【突發中心╱新北報導】勇敢女消防員賴文莉執勤遭酒駕男撞爛腿慘遭截肢,肇事者迄今未出面道歉,引發逾萬名網友憤怒,要求重判,並痛罵「錯的人還這麼囂張!」「判他要截肢,看他還敢不敢叫囂!」也有人認為警方未在現場戒護是幫兇,對此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允諾,未來將要求警員須等救護車離開及現場清理完畢,才能撤崗。


    新北市女消防員賴文莉(27歲,台南人)前天凌晨處理一車禍送醫案件時,遭涉嫌酒駕的油漆工陳熙發(34歲)衝撞,造成左小腿血肉模糊,她鎮定地親簽截肢同意書。


    微笑堅強不離職


    她的勇敢感動了所有人,不僅總統馬英九昨上午打電話關心、鼓勵,新北市市長朱立倫前往探視時,賴文莉還微笑告訴朱立倫說:「我熱愛這份工作,會好好堅持,繼續做下去,不會就此離職。」


    但肇事的陳男,前晚交保後迄今未出面道歉。反而是他的姊姊、弟弟,昨赴醫院欲向賴女致歉,賴女同事代為回絕:「賴媽媽說暫時先不要啦!」


    網友:判他截肢


    台灣藍衣天使救護服務協會,則在臉書發起聲援活動(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219303958133007),要求重判毫無悔意的陳男,痛罵陳男「超級無恥,有夠可惡」、「判他要截肢,看他還敢不敢叫囂」、「垃圾,你不要命的話,請重視別人生命」。 警:差不多才撤


    也有網友認為案發時警方沒在場戒護是幫兇,三重分局表示,轄區警員當時看見傷者已上救護車,認為該車禍現場已處理「差不多」即離開,另外因賴女沒有提傷害告訴,加上抽血檢驗酒精濃度報告未出爐,所以讓陳男先返家。但律師馬在勤質問,什麼是「差不多」?他並認為,陳男是過失傷害現行犯,應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才對。


    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說,未來將要求警員須等救護車離開,以及現場清理完畢,才能撤崗,如果線上警力吃緊,則由二、三線警備隊與保安隊替代,此標準作業流程會納入警察教育訓練課程。


  • 酒駕害己也害人
    但偏偏就是有那麼多人愛酒駕
    明明精神狀況就已經不好了

    法律要修法啦!!!
    有邵曉鈴條款沒有女救護員條款真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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