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這件事到底誰要負責?文很~~長

昨天3點半左右收到主管指示
要將一份從別的公司送來的文件(本來要送到我們公司)改收件地址
我第一次打電話請快遞公司改地址
對方問我是哪一間公司要送給我們公司的
我看錯對方公司資料所以對方查不到
過了幾分鐘我又打了一次
這次查到對方正確的資料也很順利的改了正確的地址
以為都沒問題了而文件應該也會順利的送到新的送件地址
結果到了4點多快五點吧
來了一個外務
之前送我們這區的外務幾乎都是同一個人
所以當這個外務來的時候我沒有聯想到他送的件會是我已經改地址的件
加上他一來就直接把件塞給離門口最近的同事
很沒禮貌的要她直接簽名
也沒說是誰的件
就一付我很忙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我同事當時在講電話
被他這麼一搞我同事當場氣的大吼"你先告訴我這是誰的件啊~"
他才說是x小姐的
這時我就反應是我的
當時有點被同事嚇到加上公司的文件來來去去的也沒注意就簽收了
過了幾分鐘我這才發現到這一件不是應該要直接送去新的收件地址?
我就又打了一次給快遞公司跟他們反應
小姐當下很抱歉的說她們會再請人來收件
我就問那這筆費用就應該不是我們要出的吧
順便反應外務態度很差的事情
她說這件事會轉到客訴那裡去
那這筆費用查出是外務疏失會請外務自己負擔
當時我跟她說我6點半就不在公司了
請她們在這之前來取件
並希望在7點之前能送到新的地址去(新地址離公司不到5分鐘車程)
談好之後另外一個外務將東西收走也在7點之前送到了
但是我在我快下班的時候接到快遞公司的電話
對方表示我是在他們已經將件送到的情況下改地址的
所以會產生一筆"夜間專件"的費用200元
他還強調他們外務都會有一個固定集合的時間
加上送件的外務也說他是在"3點多"的時候就將件送到
所以這筆金額要我們負擔
我還跟他強調很多次我4點多才收到
而且在這之前我已經打電話更改過地址了
講到後來他一直表示是我收到件才改地址的
問我為什麼要簽收.....
還問我那邊有沒有電話錄音或錄影什麼的
當下氣到快往生
講到後面我們沒達成共識
他還說那就折衷
我們可以只付夜間費用之類的
當下我不答應
所以他說下星期會再請主管跟我聯絡> <
雖然說沒注意就簽收是我的錯
但是這之前我改了地址
如果你們照我說的將件送到新的地址不是就沒有後面的問題了嗎
結果他們那個態度很差的外務後來還跑回來
問我是不是有一件要改地址的
我說已經請你們收走了
他還問我記不記得是幾點收到的
我說4點多
他還在那邊自言自語的說不是3點多嗎
我說我很確定是4點以後的事了
他還問我既然已經改地址了為什麼還要簽收.......
還問我這中間不會有什麼問題吧
感覺就是怕被客訴的樣子
而且來的時候跟送件的態度差的可多了
還會說不好意思咧
後來主管知道這件事是沒有怪我的意思說是快遞公司內部問題
事實上這家快遞我們常常叫件
中間也出過包好幾次
唉......
搞得心情很差
想請教大家
這筆費用應該是由我們來承擔嗎
早知如此我就下班自己送過去了
氣~~~








  • 文真的很長

    不過我覺得你的重點好像放錯地方了,重點不是擺在誰該負責
    而是如何將事情處理的很圓滿
    畢竟工作上常常會出現很多"驚喜"
    要能處變不驚,當下應變,同時心平氣和才是正確的態度

    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完成主管交辦事項(或公司事項)最重要
    完成任務第一,其他的可以稍後在來處理---->這是不變的定律

    假設我5:00收到信件,發現送錯了
    我會1.跟主管報告,並解釋當下情況,列出可能會發生的後果,請示是否當下由我或工讀生送去
    2.若沒有那麼急,那麼我下班後送去
    3.請快遞公司來收
    不管是什麼情況,都由主管決定,一來若出了問題,你的責任不大
    二來你在跟主管報告時,有條理的陳述,主管會覺得你處理事情不含糊

    然後我再跟快遞公司客訴,並且會將時間點排出來
    比方說:
    3:50---->去電改地址
    4:40----->收到信件
    4:50------>發現有誤
    4:55------->去電告知,並要求重送
    6:30------->取走送錯信件
    7:00------->信件正確抵達

    用以上邏輯跟快遞公司主管客訴,若主管說公司規定XXXXX,你一律以當下對方未告知,如今衍生費用不合理
    不管對方說什麼,你都不用生氣,你秉持的態度就是公事公辦
    只是當下快遞公司小姐跟你爭執時
    你可以說
    電話有電話紀錄,幾點幾分打出去只要申請就有
    公司也有監視器,只是申請調閱手續比較麻煩(可以這樣說)
    現在公司裡就有XX隻眼睛可以作證看到你們外務幾點鐘抵達
    你們公司出錯,憑什麼跟我們額外收費?
    因為你的件已經跟主管報備過,或是已經處理好了
    此時吵起架來無所顧忌,思維也會比較清楚

    但我想下星期主管級的出來,就不會硬要凹說你到底幾點幾點怎麼樣
    而是平息這場風波,此時你就要跟他們主管說,這筆費用我們公司不會付(當然可以不用這麼直接)

    同時我會將過去一年,該快遞公司出錯的時間與內容也列成一張表格
    或是出錯最頻繁的幾個月,做出XX公司出包表之類的
    可以一併跟對方客訴,並且暗示這樣下去,公司已經注意到了,可能會考慮換一家(當然不要用這麼直接的字眼)
    這個表可以當成雙面工具,一是對快遞公司,二是對公司內部,可建議公司換一家快遞公司,提升效率

    就算你們持續跟這家快遞公司合作,以後我在簽收時,會加上簽收時間,以防再次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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