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八歲女童 居然只判他八年?
有性侵、竊盜前科的郭信福,佯裝問路卻將8歲女童「安安」載往土城住處性侵得逞,慘遭性侵的小女童不諳世故,不但稱呼這匹惡狼是「叔叔」,還一邊流淚一邊問他「可不可以回家?」
29歲的男子郭信福雖然年紀輕輕,但就已有妨害性自主、竊盜等多項前科,去年九月間,郭信福為了一逞獸慾,竟然扮起「問路之狼」將8歲小女童拐往住處性侵。
判決指出,郭信福騎著機車在中和莒光路附近尋找作案對象,看到8歲小學女童安安和哥哥走失,就以詢問寵物店為幌子,硬是把安安拖上機車。
郭信福強擄安安後,將她載往土城青山路住處猥褻,性侵得逞。
年幼的安安被陌生男子強行帶走並遭性侵,儘管處於極度不安狀態,卻還有禮貌地稱呼這匹惡狼「叔叔」;更令人不捨的是,郭信福供稱,當他猥褻性侵安安時,安安還一邊流淚問他「好了沒?」一邊問他「可不可以回家?」
板橋地院合議庭認為,郭信福年紀輕輕卻屢犯妨害性自主罪,顯未悔悟,素行不佳且迄今未與被害女童家屬和解,昨日審結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將這匹問路之狼判8年徒刑。
屢犯 顯未悔悟
卻只判八年???
關出來之後呢
台灣的法律對強暴犯真的一點約束力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