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商撞死送報生 檢方求刑2年半.英商os:老子有錢什麼事都能擺平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0日電)英國籍商人林克穎涉嫌在今年3月間開車撞死送報生黃俊德一案,台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檢察官依公共危險、過失致死、肇事逃逸等罪將林克穎起訴,並具體求處2年6月徒刑。
檢方指出,英商恩禧(NCL Media)台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Zain Dean)於3月25日凌晨酒駕經過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時,將1名身擔家計的黃姓送報生撞死。林克穎在事發後涉嫌委託女友將肇事賓士車送往資源回收場準備解體,被警方及時攔截。
檢方表示,林克穎應訊時,辯稱當天喝完酒後,請卓姓泊車少爺開車送他回家,自己坐在車子的副駕駛座,後來才發現車禍。但卓表示,他替林克穎開車數百公尺後就被趕下車,對方連小費也沒給。
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
檢方指出,英商恩禧(NCL Media)台灣分公司執行長林克穎(Zain Dean)於3月25日凌晨酒駕經過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時,將1名身擔家計的黃姓送報生撞死。林克穎在事發後涉嫌委託女友將肇事賓士車送往資源回收場準備解體,被警方及時攔截。
檢方表示,林克穎應訊時,辯稱當天喝完酒後,請卓姓泊車少爺開車送他回家,自己坐在車子的副駕駛座,後來才發現車禍。但卓表示,他替林克穎開車數百公尺後就被趕下車,對方連小費也沒給。
檢方認為,林克穎酒後肇禍,未施以救助,旋即逃逸,對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至今尚未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犯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請法院從重量處2年6月徒刑。